索 引 号 | 0144566907/2022-331520 | 分 类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0-28 |
文 号 | 泰姜政办〔2022〕55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关于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姜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泰州市姜堰区关于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姜堰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动健康中国行动落地见效,加快姜堰“康养名城”建设,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12号)及《泰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泰州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20〕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的发展理念,落实新时代“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统筹社会、行业和个人三个层面,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政府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到2022年末,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程度显著提升,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全民医保制度显著完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全面控制,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全面下降,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掌握健康知识与技能,自觉维护和促进自身及家庭成员的健康。进一步完善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为各类媒体、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展健康科普提供支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制作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主动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充分利用区急救体验馆等健康科普基地建设,组织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到2022年末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8%和32%。(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分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红十字会、融媒体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加强有针对性的营养和膳食指导,推广使用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等健康工具,促进减盐、减油、减糖。在养老机构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和总膳食研究。加强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普及食品营养标签知识,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控制过量饮酒,减少酗酒。从2022年起,成人肥胖增长率逐年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保持低于3%。(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控烟行动。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利用世界无烟日等卫生健康主题日,通过多种载体和形式,向全社会大力宣传烟草危害、戒烟的方法和技巧,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并把机关干部、青少年作为控烟宣传的重点,从党政机关做起,率先垂范做好控烟工作;从青少年抓起,拒绝第一支烟,有效减少吸烟人群。继续巩固无烟医院建设成果,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创建活动,在全区二级以上医院规范开设戒烟门诊,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开展控烟督查,推动控烟工作深入开展。到2022年末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80%,全区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2%和20%。(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总工会、融媒体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引导居民正确认识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逐步扩大心理健康服务覆盖面,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末和2030年,全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分局、残联、融媒体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5.全民健身行动。均衡布局构建城区公园绿地体系,完善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高标准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健身中心、户外健身营地等全民健身设施,推动“10分钟体育健身圈”向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推动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群众身边覆盖延伸,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群众养成健身运动习惯。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有针对性地为各类人群提供运动健身方案。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等职工健身活动,促进在职人群体育制度化、常态化。整合公共体育和医疗卫生资源,推广建设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和平台,创新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培训可开运动处方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师。到2022年末和203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不低于5.5平方米和15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不低于3.35平方米和3.8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3.3%和9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41%和45%。(区文体广旅局牵头,区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卫生健康委、总工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6.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支持医院建设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组织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同质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健康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代化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构建预防—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到2022年末和203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向公众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监测评估和规范管理。加强区胸痛、卒中中心建设,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心脑血管急症救治体系。到2022年末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以下和190.7/10万以下。(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医保分局、红十字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癌症防治行动。组织防癌抗癌科普宣传,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强化癌症患者康复管理,发挥慈善救助在困难癌症患者救助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根据肿瘤发病情况,开展重点癌症多学科联合诊疗,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到2022年末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发改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分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逐步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到2022年末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10万以下和7.6/10万以下。(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医保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糖尿病防治行动。落实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推进糖尿病筛查工作室建设,健全糖尿病防治服务体系,推进糖尿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末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65%以上和70%以上。(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发改委、财政局、文体广旅局、医保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宣传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和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感染者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加强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消除血吸虫病危害,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完善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与儿童预防接种标准化门诊,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自规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分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红十字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护重点人群健康
12.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婚前、孕前、孕产期、婴幼儿等阶段特点,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大妇幼人才培养力度,务实应用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全面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在城乡全面开展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工作。到2022年末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左右和4‰左右,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8/10万左右和6/10万左右。(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规分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分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文体广旅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学生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齐人员和设备,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扎实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深化学校体育工作改革,开足开齐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积极推进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周末、节假日布置体育作业。到2022年末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40%以上和60%以上,全区健康促进学校比例达85%以上和90%以上,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平均降低1个百分点。(区教育局牵头,区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文体广旅局、团区委、红十字会、融媒体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评选“健康达人”,建设健康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从源头消除、减轻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升区级职业健康检查能力,优化职业卫生服务。(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分局、总工会、妇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病医院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推进中医药特色服务,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医保与医养结合政策配套衔接。普及老年健康知识,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完善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政策,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失能家庭护理人员,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构建养老服务网络。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22年末和2030年,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5%和70%,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牵头,区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旅局、医保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残疾人健康促进行动。全面开展残疾预防,大力推进康复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残疾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社区康复能力,依托各级医疗卫生及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康复服务。实施精准康复,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配套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场地设施,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活动,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到2022年末和2030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分别达90%以上和95%以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区残联牵头,区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文体广旅局、医保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17.扩大中医药服务行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和预防中的特殊作用,努力使中医药融入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推进全国和省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在基层建设工作站,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开展以乡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诊疗方法。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大力发展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中药饮片、中药营养保健品。到2022年末,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15项中医非药物疗法,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6项中医非药物疗法。到2030年,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6项中医非药物疗法。(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全民医疗保障
18.全民医保制度完善行动。全面建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开展医疗保障扶贫行动,着力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探索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构建动态调整机制。从2022年起,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左右和70%左右。(区医保分局牵头,区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金融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19.食品安全保障行动。突出“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快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推进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提高学校食堂量化等级优秀率。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节以及群众关注度高、易发生风险隐患的食品的抽检监测。从2022年起,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药品安全保障行动。积极推动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升药品质量,强化合理用药。综合运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监测预警、风险管控、应急处置、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净化药品市场环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大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从2022年起,社会公众对药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并持续提升。(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行政审批局、工信局、公安分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健康环境建设
21.农村供水保障行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城乡一体化供水为目标,严格落实农村供水保障责任,按照农村供水新标准以及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新要求,加快农村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水源地达标建设、水质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体制。到2022年末,农村供水保证率达95%,区域供水入户率达99%以上;到2030年,供水保证率达97%,实现城乡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四同目标。(区水利局牵头,区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广泛开展教育宣传,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积极宣传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监管。到2022年末和2030年,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分别达80%以上和95%以上。(区城管局牵头,区文明办、发改委、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团区委、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健康环境促进行动。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构建有针对性的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典型行业、典型区域等环境与健康试点调查监测及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等。积极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大力推进健康城区、健康镇村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推进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确保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8%以上,不断巩固扩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成果。从2022年起,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逐年提升,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自规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健康产业发展
24.健身休闲产业培育行动。实施体育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打造健身休闲产业集群。推进体育消费载体建设,打造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体育产业基地。抓住筹办省运会机遇,建设一批体育基地和设施,促进体育旅游项目发展。持续推动体育消费,发挥自身资源禀赋,打造一批影响力大、参与度高的品牌赛事。开发中医康养体验为一体的旅游项目,发展集种植、观光、养生为一体的中草药康养旅游产业,打造大健康产业示范发展先行区。(区文体广旅局牵头,区发改委、工信局、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智慧健康”建设
25.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行动。构建集成高效、统一权威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加强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化建设,提高数据归集治理质量,健全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提升信息资源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全面启动互联网医院建设,构建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新模式,提升互联网医疗服务应用水平;推进医疗卫生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医疗机构内部流程,提升医疗健康服务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捷化水平;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提档建设,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化应用,提升医疗健康管理智能化水平。多途径向居民个人开放电子健康档案。(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医保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健康姜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姜堰建设全局性工作,研究审议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问题,指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将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与推进康养名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把健康姜堰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健康融入各项政策,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财政支持力度,将健康姜堰建设有关投入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加大普法执法力度,以法治保障健康姜堰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强化信息支撑,健全监测体系,提高疾病与健康监测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部门间、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成立区级健康姜堰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推进健康姜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三)健全机制,加强考核。围绕健康姜堰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姜堰区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考核奖惩制,健全日常督查体系、评估考核机制,将健康姜堰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对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并作为镇(街道)、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的重要参考。按照省、市要求,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姜堰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和增强健康意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姜堰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健康姜堰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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