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66907/2018-02410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6-01
文 号 泰姜政办[2018]42号 时 效 失效
关于印发泰州市姜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6-06 15:26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委办局,区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泰州市姜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泰州市姜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建立健全并落实好社会公众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加强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统一规范,做好清单编制、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定期公开办理进度和办理情况通报。继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完善抽查事项清单,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的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提高监管效能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贯彻落实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推进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完善预决算公开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适时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突出做好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竣工等信息的公开。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及时公开项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履约信息,优化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开目录,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持续推进扶贫救助、劳动就业、教育卫生、产品质量、食药监管、减税降费、审计、环境保护、公共文化体育、国资国企等领域信息公开。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大力实施“产业强区、科技兴区、环境立区”战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型发展,提升城乡品质,改善百姓民生等区级重大工作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取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各镇街(园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强、较难理解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着重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加强工作力量,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测,及时收集苗头性、倾向性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建立完善舆情分析研判机制,按照重要程度进行等级评估,把握舆情生成和传播规律。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养老服务、城市建设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讲述姜堰好故事,传播姜堰好声音。积极开展舆论引导,主动设置议题,向群众析事明理、解疑释惑,压缩负面言论传播空间。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強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严格监督问责,对舆情回复处置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的予以严肃问责,对在舆情监管处置过程中失职失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编制“不见面审批(服务)”办事指南,推进不见面办事流程标准化,提高“不见面审批”的办结率,对必须到现场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打通部门、层级间信息壁垒,推进证照信息共享共用、证明材料后台核验,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在线查验比对。开设网上中介超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对全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专家等信息进行归集、更新和公开,加强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对中介机构开展综合信用评价。

  (六)推进基层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公开基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办理指南,建设镇街(园区)、村居(社区)网上政务服务门户(站点),推动适宜网上运行的事项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和办理。整合汇聚各类基层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家政服务、绿色出行、居家养老、残疾人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宣传教育等服务内容和信息,打造一体化基层服务平台,充分利用PC端网站、智能手机、电视等终端设备同步提供服务。建立完善基层信息归集更新和核对机制,准确及时全面归集基层信息资源,实现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复用。

  (七)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统筹服务资源,合理设置窗口,配齐配强窗口人员,实现全系统、全要素“闭环式”管理。积极推进线上线下平台融合发展,实现“一个系统支撑,一套人马办事”,为企业群众提供条件一致、时效一致、结果一致的办事服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适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形成完整闭合的审批链条。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扩大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服务范围,强化部门协调,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尽可能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八)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査,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完善“3550”改革举措,开办企业方面,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推行政银合作,加快实现企业注册开业各环节的全程电子化;不动产登记方面,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全面推行全城通办,探索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改革;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方面,深化“六联合一模拟”机制,积极开展“区域评估”试点,进一步简化环节、压缩时限,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按照“三级四同”原则,进一步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收费等,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实行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做到一数一源,线上线下信息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九)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功能,提高网站各栏目的更新频率,健全报送信息的内容把关和保密审查机制,做好网站常态化自查监测整改工作。大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年底前将区政府门户网站迁移到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实现平台集中、技术统一。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收集的用户信息安全。

  (十)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平台。全面摸清区级部门内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按照智慧城市和电子政务建设规划要求,制定本部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统一数据标准和规范。对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细化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的具体要求,在已有目录编制的基础上,对现有目录缺失的类、项进行补充完善。依托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和公共信用五大基础数据库,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向社会开放,鼓励和引导社会化开发利用。利用共享开放平台集中展示五大基础数据库的运行成果和行政审批、经济运行、民生服务、社会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业务系统运行情况,为公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数据和服务。

  (十一)推进“两微一端”、信息公开查阅点等渠道建设。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内容审查,避免发布不当言论;加强新媒体日常维护管理,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作用,完善查阅服务场所人员和设备配置,做好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的接收、登记、保管、利用等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和标准化服务指引。

  (十二)提升12345·政风行风热线平台效能。强化省市平台派发电子工单的受理、审核、派遣、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打造各镇街(园区)、部门(单位)电子工单应急联动处置网格,有效提升紧急诉求的办理效率,提高诉求人的满意率和获得感。加强全区政务服务热线统一监管和督办考核,推进全区政务热线平台标准化、一体化建设。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修订完成,《条例》实施后要深入抓好学习贯彻,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根据《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十四)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抓紧推进工作试点任务,边自查边落实,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省组织开展的督查验收。充分吸纳先进地区经验,在试点工作整体推进的同时,力争在部分领域取得创新突破,形成有特色、有亮点的经验做法;积极拓展群众参与试点的渠道方式,充分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把在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清单及办件公开标准化方面的探索,与“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把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标准化规则制定方面的探索,嵌入到政府行政行为的全流程,做到政务公开与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

  (十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拟制公文时应同步明确公开属性随文审签,拟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年底集中组织对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依法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严格控制转载文件,需要转载其他机关、单位文件时应该从该机关单位网站或其授权的媒体转载,并注明转载来源、时间、链接。

  (十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社保、城建、城管、环保、文化旅游、医疗卫生、交通、金融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公开群众关注的办事服务信息。建立考核、评议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对照《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任务安排(见附件),结合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落实措施,并于6月20日前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同时报送区政府办(联系电话:88869660/88869638,报送邮箱:jydzzw@126.com)。区政府办将适时组织对要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并通报结果。

  附件: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

  附件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

  序号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促进政策文件依法公开

  区法制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建立健全并落实好社会公众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区政府办

  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

  区编办、政务办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2

  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区农工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政务办等区各有关部门

  3

  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4

  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5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6

  推进基层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

  区编办、民政局、政务办

  7

  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能力

  区政务办

  8

  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9

  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区政府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10

  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平台

  11

  推进“两微一端”、信息公开查阅点等渠道建设

  12

  提升12345·政风行风热线平台效能

  区政务办

  13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区政府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14

  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编办、农工办、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分局、住建局、规划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审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政务办、国税局、地税局

  15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16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区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文广新局、卫计委、环保局、人行等区各有关部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姜堰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