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566907/2016-02842 | 分 类 | 政府办文件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3-23 |
| 文 号 | 泰姜政办[2016]16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通行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的意见》(苏政发〔2013〕27号)和《市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的意见》(泰政发〔2013〕91号)要求,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城镇公交、镇村公交、校车等安全通行为主要目标,确保所有行政村通达双车道6米宽四级公路,以单车道通村公路(乡、村道)拓宽改造或新建双车道四级公路为重点,同步改造公路桥梁,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条件、通畅水平和沿线环境,为我区全面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路网结构逐步完善。稳步有序提升道路技术等级,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至2020年末,通行政村双车道以上公路覆盖率达100%,从根本上改善我区农村公路交通面貌,形成与国省干线网相衔接、布局合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农村公路网。
(二)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满足农村公路通行安全需要。至2020年末,基本消灭四、五类桥梁;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率进一步提升,达标列养县道安保工程基本完成标准化改造。
(三)路况水平有效提升。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实施力度,提高道路通行质量。各镇(街道)年度实施乡村道大中修里程应不低于乡村道养护里程的5%。
三、技术标准
道路工程:新建和改建四级公路路面宽达6米及以上,两侧土路肩宽度不小于1米。水泥砼路面厚度不小于19厘米,抗折强度不小于4.0MPa,沥青砼路面厚度不小于5厘米;路面基层厚度不小于16厘米,路面底基层厚度不小于20厘米。拓宽改造的道路,必须对破损老路进行补强或维修,并做好新老路间的搭接处理,也可对新老路进行整体水泥混凝土罩面,罩面厚度不小于19厘米。
桥梁工程:对评定为四、五类的桥梁原则上拆除重建;技术状况良好、荷载等级达标的老桥要合理利用;桥梁宽度原则上应与路基同宽。
安保工程: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按《江苏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标准执行,从平面交叉、道路线形、路侧防护、街道化路段等方面完善农村公路引导、诱导、防护及弱势群体保护的设施。所有新改建道路必须同步实施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未按照标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不组织交、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路肩培土和绿化工程:所有农村公路项目应同步实施路肩培土和绿化工程,推行绿色通道建设,实现路田分开。
工程建设管理实行“四统一”,即:统一专业设计、统一组织监管、统一交工验收、统一资金拨付。
四、补助标准
对列入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计划的道路和桥梁项目,建设标准和质量检测符合要求,且完成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的,经省、市、区验收合格后,区给予定额补助,具体标准为:老路拓宽改造路面宽度达到6米补助50万元/公里,老路拓宽整体罩面路面宽度达到6米补助70万/公里,新建双车道四级公路路面宽度达到6米补助90万元/公里,大中桥补助1500元/平方米,小桥补助1000元/平方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建设管理。各镇(街道)计划编制时需同步完成施工图设计,且作为计划上报的必要依据。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中标队伍必须具备公路施工、养护施工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要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度,工程项目经农路办批准后方可开工。要实行工程受监制度,所有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严格资金拨付。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或督促各镇(街道)对完工项目进行质量评定和交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上报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农村公路、桥梁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各镇(街道)必须提供完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和审计报告,经区农路办确认后方可拨付补助资金。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补助资金一律不予拨付。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政府将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纳入与各镇(街道)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各镇(街道)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做好资金筹集等工作,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不得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区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监察巡查工作,确保把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平安工程、廉政工程。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