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1853937/2026-00010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13 |
| 文 号 | 泰姜市场监管〔2026〕5号 | 时 效 | 有效 |
区各相关部门:
根据区委、区政府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的要求,不再保留“姜堰区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继续统筹协调全区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相关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协调区各有关部门统筹制定了《姜堰区2026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各项联合检查任务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