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672XF/2026-213783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6-08-31
文 号 泰姜科〔2026〕2号 时 效 1年
关于印发《2026年度姜堰区科技计划(工业)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6-09-04 16:04 浏览次数:

相关镇(街道、园区)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创人才部(企业服务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大抓经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要求,聚焦我区“2+2+X”现代产业体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全区工业经济和开放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6年度区科技计划(工业)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 聚焦汽车零部件及油气装备、医药及医疗器械两大优势产业提升,新能源、电子信息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第三代半导体、前沿新材料、新型储能、深海深地空天等未来产业培育,重点支持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

2.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创新联合体、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内的企业。鼓励科技招商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重点科创项目、省产研院重大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的基础条件。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针对所申报项目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比例、知识产权归属及责任风险等。

2. 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大学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3. 项目研究内容创新点要突出,目标任务要量化,指标要便于考核(技术指标第三方检测机构能检测,成果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便于证明,销售、利税等经济指标可不纳入考核范围)。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项目自有投入资金应在申请资金的3倍以上。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4. 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结题时必须完成样机或样品试制,技术领域符合《2026年度姜堰区科技计划(工业)项目指南》要求(见附件1)。单纯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和立项。

5. 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项目承担单位限报一个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已承担以往区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关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相同或相近项目;申报单位有在研或应结未结的区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近三年内已承担过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支持方式

2026年度姜堰区科技计划(工业)项目资助资金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

申报项目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考评后立项,签订科技项目合同。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需要登录“堰商汇”数智亲商服务平台注册填报。通过网上审核后,在线打印带有水印的纸质版材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姜堰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简表(详见附件2)、姜堰区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详见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知识产权证明、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 附件材料是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应尽可能多地提供。产学研合作以合作协议或在校企联盟网备案证明为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税收减免资料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为准;研发载体、科技奖项等以认定批文为准;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资质以证书或认定文件为准;重点科创项目、离岸孵化(落地)项目以市科技局认定为准。所有佐证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

3.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4. 材料报送地址区科技局高新技术股(人民中路261号208室),系统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8: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项目将在姜堰区政府(科技局)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示,未立项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 项目受理:高新技术股 严君,电话:0523-88117995

2. 申报咨询:高新技术股 齐孙林,电话:0523-88117969

3. 技术支持:泰州电信 董加杰

附件.doc


泰州市姜堰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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