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56869B/2026-213797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6-06-15 |
| 文 号 | 泰姜卫健规〔2026〕1号 | 时 效 | 有效 |
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委机关相关科室: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及区级相关工作部署,我委在参照落实省、市“三张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对原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予以增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清单印发,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原《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涉企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的通知》(泰姜卫健规〔2021〕1号)同时废止。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