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568183/2026-00005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04 |
| 文 号 | 泰姜交〔2026〕4号 | 时 效 | 有效 |
局机关各职能科室、一大队四中心:
《2026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集体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4日
2026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遵循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部署,切实履行交通运输领域执法监督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坚持并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方式、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基础的现代化监管体系。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类分级、科学高效、信用约束的原则,结合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行政职能、执法力量配置以及监管对象实际,制定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通过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辖区内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着力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制定依据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标准(第一版)〉的通知》(苏交法〔2025〕9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标准及参考检查要点(2025 版)〉的通知》(苏交执法发〔2025〕20 号);《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全省“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分类分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指南〉的通知》(苏交执法路函〔2025〕331 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苏交执法〔2024〕13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行政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苏交执法综〔2020〕15号);《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编制导则(试行)〉和〈江苏省交通运输道路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苏交执法综函〔2024〕57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发〔2021〕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执法大队机构职责及执法检查实际编制此执法计划。
三、监管执法力量
(一)执法人员
在编在岗执法人员39人(注:其中大队编制32人,公务员编制3人,中心编制4人;有2人预计2026年底取得行政执法证)。本计划涉及相应执法部门(大队)行政执法人员33人,其中2人当年度退休。具体人员构成如下:
部门 | 人数 | 主要执法职责 | 备注 |
执法监督科 (违章处理中心) | 4 | 负责大队法制建设;负责执法证件管理、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考核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法制审核和执法纠察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信用评价工作;负责检查计划的拟定和各类执法行为统计报表的汇总、审核和报送;承担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负责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集中处理;负责罚没款及其票据管理工作 | |
安全应急科 | 2 | 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负责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危险品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
交通工程执法中队 | 1 | 负责全区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区交通工程的环保监督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的执法监管工作 | |
道路执法一中队 | 2 | 负责溱潼镇、沈高镇、天目山街道、娄庄镇、淤溪镇、俞垛镇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综合性能检测的行政执法工作 | |
道路执法二中队 | 4 | 负责三水街道、罗塘街道、梁徐街道、白米镇、顾高镇、蒋垛镇、大伦镇、张甸镇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综合性能检测的行政执法工作 | |
治超执法中队 | 3 | 承担交通运输专项执法行动;受市局委托负责区域内普通国省公路超限运输行政执法、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县、乡公路超限运输行政执法、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督查重点货源单位源头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 | |
船检船务中队 | 7 | 配合做好船舶、水上设施的检验发证工作;配合做好船舶登记和船员考核培训工作;负责船检、船员相关数据监测、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做好开展船型标准化工作; 承担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 其中1人5月份退休 |
港口执法中队 | 2 | 负责全区港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港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港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港口生态环保工作 | |
水上执法一中队 | 3 | 负责新通扬运河以北区域内水路运政、航道、地方海事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的执法监管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船舶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负责内河水上搜救的组织协调和船舶救助打捞工作 | 其中1人10月份退休 |
水上执法二中队 | 3 | 负责新通扬运河以南(含新通扬运河)区域内水路运政、航道、地方海事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的执法监管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船舶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负责内河水上搜救的组织协调和船舶救助打捞工作 | |
合计 | 31 | 其中1人5月份退休,1人10月份退休,另有2人预计年底取得执法证 |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预计
1.总法定工作日
2026年法定工作日:365日-52周×2天/周-13天法定节假日=248日。
全年持证在岗且未退休人员法定工作日:248日×29人=7192日·人。
当年度退休人员法定工作日:80日·人+186日·人=266日·人。
总法定工作日:7192日·人+266日·人=7458日·人。
2.非执法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
全年持证在岗且未退休人员:29人×0.5日/周×52周=754日·人。
当年度退休人员: 1人×0.5日/周×17周+1人×0.5日/周×39周=28日·人。
(2)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事假等。
法定年休假:5日×6人+10日×6人+15日×19人=375日·人。
(注: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人员6人;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人员6人;已满20年的人员19人。)
病、事假:31人×5日=155日·人。
3.执法工作日
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458-754-28-375-155=6146日·人。
4.执法工作日配置
根据各执法单元的实际情况,大队具体执法工作日配置如下:
部门 | 执法人数 | 年总执法工作日(日*人) |
执法监督科 (违章处理中心) | 4 | 823 |
安全应急科 | 2 | 409 |
交通工程执法中队 | 1 | 207 |
道路执法一中队 | 2 | 414 |
道路执法二中队 | 4 | 838 |
治超执法中队 | 3 | 616 |
船检船务中队 | 7 | 1273.5 |
港口执法中队 | 2 | 404 |
水上执法一中队 | 3 | 550.5 |
水上执法二中队 | 3 | 611 |
合计 | 31 | 6146 |
(三)“互联网+智能化监管”执法装备
大队主要执法装备配备情况如下:
1.车、船配备情况
大队共配备行政执法轿车10辆,依维柯小型客车1辆,执法艇8艘。
2.其他装备配备情况
个人单兵执法终端29台、海康威视5G执法记录仪29台、5G布控球2台、车载全景监控设备2台、车载抓拍设备2台、船载监控设备2台、执法专用无人机2架、便携式称重仪2套。
四、具体检查安排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内容按照《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标准及参考检查要点(2025 版)〉的通知》(苏交执法发〔2025〕20 号)确定。
实施分类监管与服务,在完成日常执法检查任务的基础上,对信用不良的市场主体(信用评定为B、C等级),每个检查周期增加1次行政检查;对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信用评定为D等级),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根据《全省“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分类分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指南》,对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的“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不应少于1次;对风险极高或整改不力的,可提高至每月或双月1次。重点监管对象根据机制动态调整。
(一)道路执法领域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1.道路运输及有关业务经营者检查
道路客运方面,辖区共有道路客运经营者1家;客运站经营者6家;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1家;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3家。
道路货运方面,辖区共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2669家,其中5辆以上(含5辆)普货运输经营者134家,5辆以下普货运输经营者2535家;货运场站经营者2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10家;网络货运平台经营者2家。
道路运输服务业方面,辖区共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10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57家,其中一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16家,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25家,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16家;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6家。
经对上年度信用等级评价情况以及近三年内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情况综合分析,梳理确定辖区重点监管企业11家,其中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11家。
道路运输及有关业务经营者2026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事项名称 | 检查类型 | 检查对象及数量 | 抽查比例及数量 | 检查 频次 | 检查方式 | 执法部门 |
道路客运经营者检查 | 重点检查 | 辖区道路客运经营者共1家。 | 100%覆盖,计1家。 | 1次/年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道路执法中队 |
道路客运站经营者检查 | 重点检查 | 辖区道路客运站经营者共6家。 | 100%覆盖,计6家。 | 1次/年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道路执法中队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运营者检查 | 重点检查 | 辖区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运营者共1家。 | 100%覆盖,计1家。 | 1次/年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道路执法中队 |
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检查 | 一般检查 | 辖区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共3家。 | 100%覆盖,计3家。 | 1次/年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道路执法中队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 | 一般检查 | 辖区5辆以上普货经营者共134家。 | 抽查10%,计14家。 | 1次/年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道路执法中队 |
辖区5辆以下普货运输经营者共2535家。 | 抽查1%,计26家。 | 1次/年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
辖区货运场站经营者共2家。 | 100%覆盖,计2家。 | 1次/年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
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检查 | 重点检查 | 辖区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含非经营性)共10家。 | 100%覆盖,计10家。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道路执法中队 |
网络货运平台经营者检查 | 一般检查 | 辖区网络货运平台经营者共2家。 | 100%覆盖,计2家。 | 1次/年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道路执法中队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检查 | 一般检查 | 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共10家。 | 抽查50%,计5家。 | 1次/年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道路执法中队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检查 | 一般检查 | 辖区一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共16家。 | 抽查30%,计5家。 | 1次/年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道路执法中队 |
辖区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共25家。 | 抽查20%,计5家。 | 1次/年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
辖区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共16家。 | 抽查10%,计2家。 | 1次/年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检查 | 一般检查 | 辖区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共6家。 | 抽查50%,计3家。 | 1次/年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道路执法中队 |
“一超四罚”企业监管 | 一般检查 | 辖区上年度“一超四罚”企业16家。 | 100%覆盖,计16家。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现场检查。 | 道路执法中队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检查 | 一般检查 | 在辖区县道开展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 | 100%覆盖。 | 1次/项目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现场检查。 | 交通工程执法中队 |
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及施工单位检查 | 一般检查 | 在辖区开展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及施工单位。 | 100%覆盖。 | 1次/项目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现场检查。 | 治超执法中队 |
注:“一超四罚”企业监管重点检查货物装载情况,若相关企业涉及其他检查事项,应当合并开展。
2.道路运输路检路查
路检路查重点对象为包车客运(含非定线旅游客运)、班车客运(含定制客运、定线旅游客运)、大件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含放射性)、出租汽车、教练车、网约车及其他可能存在非法营运行为的车辆;重点查处区域为治超站点、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重点道路及客货集散地。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2026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事项名称 | 检查 类型 | 检查对象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执法部门 | |
道路运输路检路查 | 一般检查 | 包车客运(含非定线旅游客运)、班车客运(含定制客运、定线旅游客运)、大件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含放射性)、出租汽车、教练车、网约车及其他可能存在非法营运行为的车辆 | 不少于4次/周 | 日常检查;现场检查。 | 道路执法中队 | |
一般检查 | 大件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车辆 | 不少于8次/月 | 日常检查;现场检查。 | 治超执法中队 | ||
超限超载治理 | 固定治超 | 一般检查 | 依托治超站点24小时值守,根据交通、公安联合路面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检查。 | 联合执法;现场检查。 | 治超执法中队 | |
3.公路执法巡查
辖区共有县道里程281.078公里,其中X201娄蒋线(娄庄村东袁村-蒋垛镇)23.963公里;X202火车站连接线(东台市-姜堰火车站)9.923公里;X203溱姜线(姜堰经济开发区-泰兴市)3.797公里;X204兴张线(交界-G328)22.485公里;X205俞张线(宫伦村-淤溪)15.028公里;X251东部干线(娄东村-白米镇)28.806公里;X252姜顾线(328-夏庄村)6.267公里;X253姜张线(梁徐镇-张甸镇大窑村)16.085公里;X254兴淤线(柳官村-潘庄村)7.578公里;X301兴泰线(S229(兴泰镇何庄右)-苏庄村入点)7.165公里;X302俞溱线 (东台界(溱潼镇)-俞垛镇花东村)21.217公里;X303沈俞线(溱湖风景区-S231(淤溪镇))13.654公里;X304娄华线(泰怡路-S231)28.658公里;X305娄桥线(新龙村出点-红旗农场)15.189公里;X307姜高线(土山村-高港界(张甸镇))22.106公里;X309蒋张线(海安县-张甸村)8.312公里;X351姜海线(乡界点-石羊村)9.335公里;X352姜顾线(海安-张甸村)9.95公里;XZ01俞张线(葛庄村-泰兴界(张甸镇))11.56公里。
公路执法巡查2026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事项名称 | 检查 类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执法部门 | |
公路执法巡查 | 县道执法巡查 | 一般检查 | 1次/季度 | 日常巡查检查; 现场检查。 | 治超执法中队 |
4.大件运输许可车货勘验
起运地送达地均在辖区内的大件运输许可车货勘验2026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事项名称 | 检查 类型 | 检查计划 | 检查方式 | 执法部门 |
大件运输许可车货勘验 | 一般检查 | Ⅱ类大件运输实行许可系统派单随机抽查;对车货总质量或者总体外廓尺寸接近跨类临界值的,按照30%的比例由许可系统派单实施重点抽查; Ⅲ类大件运输100%核查。 | 现场检查 | 治超执法中队 |
(二)水上执法领域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1.水路运输及有关业务经营者检查
辖区共有水路运输经营者49家,其中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42家,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6家,水路客运经营者1家。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1家,其中普货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1家,其他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包括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3家。
水路运输及有关业务经营者2026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事项 名称 | 检查类型 | 检查对象及数量 | 抽查比例及数量 | 检查 频次 | 检查方式 | 执法部门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检查 | 一般检查 | 辖区国内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共42家。 | 100%覆盖,计42家。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船检船务执法中队 |
重点检查 | 辖区国内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共6家。 | 100%覆盖,计6家。 | 2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
重点 检查 | 辖区内水路客运经营者共1家 | 100%覆盖,计1家。 | 2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检查 | 一般检查 | 辖区普货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1家。 | 100%覆盖,计1家。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船检船务执法中队 |
一般检查 | 辖区其他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包括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共3家。 | 抽查20%, 计1家。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2.港口及有关业务经营者检查
辖区共有普通货物港口经营人92家;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2家;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1家;交通行业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9家;需开展“回头看”的非法码头80家。
港口及有关业务经营者2026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事项 名称 | 检查类型 | 检查对象及数量 | 抽查比例及数量 | 检查 频次 | 检查方式 | 执法 部门 |
普通货物港口经营人检查 | 一般检查 | 集装箱码头共1家。 | 100%覆盖,计1家。 | 4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港口执法中队 |
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下的普货码头共91家。 | 100%覆盖,计91家。 | 2次/年 | ||||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检查 | 重点检查 | 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石油产品和液体化工产品、重大危险源级别为一级、年危险货物吞吐量(储存量)在50万吨以上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共2家。 | 100%覆盖,计2家。 | 4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港口执法中队 |
防治船舶污染应急防备和处置的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 辖区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共1家。 | 100%覆盖,计1家。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港口执法中队 |
交通行业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检查 | 一般检查 | 辖区交通行业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共9家。 | 100%覆盖,计9家。 | 4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非现场检查。 | 治超执法中队 |
非法码头 “回头看” | 一般检查 | 辖区非法码头“回头看”共80家。 | 100%覆盖,计80家。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港口执法中队 |
3.水上现场监管及巡航
辖区共有三级航道里程23公里;五级航道里程22公里;六级航道里程55.65公里;七级航道里程94.24公里。
水上现场监管及巡航2026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事项名称 | 检查类型 | 检查对象及数量 | 抽查比例及数量 | 检查 频次 | 检查方式 | 执法 部门 |
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 | 在辖区开展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的单位。 | 100%覆盖。 | 不少于1次/项目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水上执法中队 |
通航环境与秩序巡查 | 一般检查 | 三级航道 | 现场巡查1次/天 | 现场巡查 | 水上执法中队 | |
一般检查 | 五级航道 | 现场巡查2次/周 | 日常巡查检查;现场检查。 | 水上执法中队 | ||
一般检查 | 六级、七级航道 | 现场巡查1次/月 | 日常巡查检查;现场检查。 | 水上执法中队 | ||
内河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 危险货物运输船舶 | 到港作业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抽查20% | 日常检查;现场检查。 | 水上执法中队 | |
水上交通检查 | 一般检查 | 船舶 | 300艘次/年 | 日常检查;现场检查。 | 水上执法中队 | |
内河船舶防污染现场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 船舶 | 300艘次/年 | 日常检查;现场检查。 | 水上执法中队 | |
注: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应当在船舶在港或停泊期间实施。所有水上游览船舶、客船《船旗国安全检查》及《现场监督检查》由水上中队负责。
4.其他水上源头单位检查
辖区内有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活动经营者1家。
其他水上源头单位2026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事项名称 | 检查类型 | 检查对象及数量 | 抽查比例及数量 | 检查 频次 | 检查方式 | 执法 部门 |
与航道有关工程的建设单位检查 | 一般检查 | 管辖范围与航道有关工程的建设单位。 | 100%覆盖。 | 2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水上执法中队 |
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活动经营者检查 | 重点检查 | 辖区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活动经营者共1家。 | 100%覆盖,计1家。 | 2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船检船务执法中队 |
(三)交通建设工程执法领域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交通建设工程2026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事项名称 | 检查类型 | 检查对象及数量 | 抽查比例及数量 | 检查 频次 | 检查方式 | 执法 部门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程序与建设市场检查 | 重点检查 | 大队受监公路水运工程的参建单位。 | 100%覆盖。 | 不少于 1次/项目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交通工程执法中队 |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 大队受监公路水运工程的参建单位。 | 100%覆盖。 | 不少于 1次/项目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交通工程执法中队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检查 | 重点检查 | 大队受监公路水运工程的参建单位。 | 100%覆盖。 | 不少于 1次/项目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交通工程执法中队 |
注:1.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项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其他专项检查。2.“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程序与建设市场检查”与局建管科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联合开展。
(四)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计划安排
以科技赋能执法监管为核心,依托大队现有“互联网+智能化监管”执法装备及“主防系统”“货车动态监测系统”等信息化监管平台,构建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联动衔接的执法模式,通过信息化系统对道路、水上等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线上精准研判、违法线索推送及执法派单处置,以科技手段提升执法监管的精准性、高效性和智能化水平。
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2026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检查内容 | 检查 类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执法部门 |
“两客一危”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 | 一般 检查 | 不少于1次/周 | 依托“主防系统”分析研判 | 执法监督科 |
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一般 检查 | 不少于1次/周 | 依托“货车动态监测系统”分析研判 | 治超执法中队 |
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或者进入非现场执法程序。
(五)其他监管活动安排
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交通工程质量核验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其他监管活动,由相应执法中队根据有关要求实施,能与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合并实施的应当予以合并,切实降低涉企检查频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中队科室要根据职能设置,对年度计划进一步合理安排,合理制定月、周和日执法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检查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执法监督科定期对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应当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行政检查工作规范》和《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标准及参考检查要点(2025版)》。
(二)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在综合执法系统中(守护2.0)规范录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名称格式为“XXXX年度+XXXX执法机构名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执法检查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月度及周执法计划名称格式为“XXXX年度XX月+XXXX执法机构+XXX(领域)执法检查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法职能部门名称)”和“XXXX年度第X周+XXXX执法机构+XXX(领域)执法检查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法职能部门名称+执法单元名称)”。
(三)执法计划、检查任务原则上要求通过“守护2.0”下发,并在“守护2.0”中明确执法检查项目、检查内容等;执法检查须严格落实全过程视音频记录要求,涉企行政检查严格实施“扫码入企”。执法人员通过手持执法终端执行执法任务,执法工时由系统自动采集计算。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的,应当于检查之日起十日内在“省市场监管平台”完成结果回填,并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于2026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原计划检查事项、检查对象和数量发生变化需调整计划的,应由中队科室负责人确认,并将调整事项和原因记录在“守护2.0”中。邀约式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及其他各类专项行动应当与月度执法检查计划融合衔接;对同一市场主体涉及多部门检查的,应当实施“综合查一次”。对典型事故等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或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动态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各中队要及时调整计划,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科学有效。
(五)执法监督科对执法计划执行过程中涉及执法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守护2.0”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醒,对执法计划和检查任务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与督办;综合科对执法检查及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廉政问题及有关问题线索等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
2026年度重点监管交通运输企业名录
序号 | 对象名称 | 检查事项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执法部门 |
1 | 泰州军顺物流有限公司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道路执法中队 |
2 | 泰州嘉通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道路执法中队 |
3 | 江苏中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道路执法中队 |
4 | 泰州润民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道路执法中队 |
5 | 泰州市飞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道路执法中队 |
6 | 泰州市金姜交建材有限公司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道路执法中队 |
7 | 泰州市荣成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道路执法中队 |
8 | 泰州市鼎恒物流有限公司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道路执法中队 |
9 | 泰州市胜利物流有限公司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道路执法中队 |
10 | 泰州天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道路执法中队 |
11 | 泰州思成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 | 1次/年 | 人员随机、对象全覆盖; | 道路执法中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