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56770T/2026-212975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14 |
| 文 号 | 泰姜民发〔2026〕5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民政服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姜堰区民政系统推进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
2026年4月14日
姜堰区民政系统推进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细化落实省、市民政系统和区安委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六化”建设的部署安排,全面提升我区民政系统本质安全水平,结合全区民政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聚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以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全面覆盖、监管有力、运转高效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6年底,全区民政系统“六化”建设基本到位,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到2027年底,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基础进一步巩固,民政系统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到2028年底,民政系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网格化”建设,推动监管体系由“分散”向“集成”升级
1.健全网格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原则,以镇(街道)为支撑,以民政服务机构(场所)为节点,建立民政系统安全监管三级网格,研究制定网格长、安全巡查员岗位职责清单,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巡查,及时化解安全隐患。
2.加强部门联动。紧扣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防汛等重点领域,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监管执法,为基层网格巡查提供专业指导,消除监管盲区,提升巡查质效。
3.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强安全巡查员队伍,加强对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老年人助餐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民政服务场所的安全巡查,以及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空巢独居老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探访关爱,宣传普及安全知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4.规范运行管理。建立“安全巡查-问题上报-台账建立-整改落实-跟踪问效-问题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加强网格间信息互通、协同联动,一旦发现重大隐患或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网格吹哨、部门报到”流程,凝聚部门、镇(街道)力量,迅速高效处置。
(二)强化“专业化”建设,推动安全管理由“粗放”向“精细”跃升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业务条线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鼓励监管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等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打造一支既懂业务又懂安全的专业化安全监管队伍。
2.抓实重点人员培训。紧盯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关键人员和消控室值班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重点岗位,突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消防设施设备操作、应急疏散逃生等实操技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确保“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全覆盖。督促民政服务机构组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参加相应的培训考核和实操实训,实现持证上岗率达100%。
3.推动专业力量参与。邀请建筑、消防、食品、医疗、燃气、特种设备等专业部门、行业专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提高精准识别风险、精准整改隐患的能力水平。
(三)突出“数字化”建设,推动治理手段由“传统”向“智慧”转型
1.建成运行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心。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试点的通知》及省市民政部门工作要求,对“堰上康养”智慧养老平台迭代升级,在全区养老机构统一布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信息装置、消防水系统管网水压采集装置、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采集装置、网络视频采集装置、脱岗离岗监测设备、火焰识别设备、NFC电子巡检标签,在使用燃气的养老机构安装可燃气体探测装置,试点安装消控室值班机器人,对全区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设施设备运行进行全时监管、精准监测,实时感知、及时处置风险隐患,打造全市领先的智慧消防管理姜堰样板。
2.提升安全基础信息数字化水平。全面梳理民政服务机构基本建筑、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图纸布局、人员证照、维保记录等安全基础信息,录入安全管理平台,对特种设备、电气、消防、燃气等设备以及机构相关执照、人员资质年检或到期情况进行提醒预警,督促各机构做好设备维保、校验换证等工作,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资质有效。深化“以房管安”监管模式,协助住建部门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既有建筑安全信息采集,建立联动共享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3.推动数字赋能安全管理。实施智慧用电监管扩容工程,在殡葬服务机构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安装电力脉象仪,接入安全管理平台,自动分析、及时捕捉线路过载、短路、接触不良等电气火灾隐患并报警,防范化解电气火灾风险。全面应用江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泰州市“祥泰颐养”小程序等监管系统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四)狠抓“全员化”建设,推动安全治理由“单一”向“共治”迈进
1.压实全员安全责任。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建立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到一线员工、覆盖所有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清单,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分解到每个岗位,确保无盲区、无死角。健全与安全生产工作相挂钩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奖励扶持机制,引导各养老机构加大安全投入、深化隐患查改,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机构采取惩戒措施,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2.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每年春节假期后,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警示教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全面推行“班前班后5分钟”安全教育和新入职人员、新转岗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等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分管条线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风险意识和安全素质。
3.推进全员风险排查。对全区所有养老机构进行“逐家过堂”、拉网式排查,做到重点时段必查、日常不定期抽查。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日巡查、月检查”制度,推动机构一线人员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安全管理员每月开展安全检查,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极端天气等关键时期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全面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鼓励内部员工、服务对象及家属等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风险隐患。
4.提升全员应急能力。会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民政服务机构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相关机构进行完善优化,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督促民政服务机构紧扣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等重点科目,聚焦失能失智等特殊服务对象,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机构内各类人员熟悉应急预案、熟记岗位职责、熟练掌握处置要点,及时复盘评估,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五)深化“实体化”建设,推动安全基础由“筑底”向“提质”突破
1.落实岗位责任。推动100张(含)以上床位养老机构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内设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完善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建设;其他机构明确安全负责人,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统一佩戴标识上岗。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实行24小时在岗带班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姓名、联系方式及岗位职责。
2.升级设施设备。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整治火灾事故隐患,支持养老机构完善消防灭火、疏散逃生、应急呼叫、防滑防摔等安全设施,更换使用强制性认证的电气线路、插座,淘汰超期服役、性能老化的设施设备。按照“应设尽设”的要求,督促4家养老机构规范避难间设置,配齐相应物资,增强火灾自救能力。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安装“一键呼”、智能烟感报警设备,提高特殊群体自救互救能力。
3.推进规范管理。督促新开业、新备案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现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配置、日常消防管理,推动民政服务机构由“被动合规”向“主动达标”转变,构建长效常治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建立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动态评估机制,根据安全风险隐患类型、严重程度等,实行“红黄蓝”亮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镇(街道)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分类整治。
(六)加强“手册化”建设,推动工作开展由“随意”向“标准”转变
1.编好岗位手册。指导督促民政服务机构,结合行业特点、工作实际,编制简洁明了、操作性强的岗位操作手册,明确“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将复杂的制度规范转化为“动作指令”“工作流程”,方便员工学习使用,让安全规范真正入脑入心。
2.制作便捷图卡。在动火、检维修、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岗位和关键场所,制作并张贴安全操作“明白卡”,清单化、图表式列明操作规范、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和紧急处置步骤。应急处置做到应急预案一张纸、疏散路径一张图、现场处置一张卡,明确响应流程、处置方法、转移路线、责任人员等信息。
3.梳理典型案例。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全面梳理近年来民政领域及我区发生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编制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手册,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学习借鉴,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及时纠正侥幸心理、懈怠思想,将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4.强化实操实训。鼓励民政服务机构借鉴航空业安全管理做法,将“手指口述”(心想、眼看、手指、口述)四步操作确认法应用到高风险作业手册图卡中,发挥手册图卡的教育功能,提升员工规范操作的意识和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民政服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六化”建设是破解当前民政系统安全短板、提升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靠前指挥,将“六化”建设纳入2026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确保组织有力、推进有序。
(二)加强协同联动。建立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六化”建设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协同配合,推进信息共享、隐患共治,提升治理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曝光重大安全隐患,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为“六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三)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定期检查“六化”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推进措施,确保“六化”建设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对工作滞后、推进缓慢、敷衍塞责的,约谈提醒;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姜堰区民政系统2026年安全生产“六化”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
姜堰区民政系统2026年安全生产“六化”建设任务分解表
项目 | 具体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科室(单位) |
网格化建设 | 建立区、镇街、机构三级安全监管网格,制定网格长、安全巡查员岗位职责清单。 | 2026年12月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民政服务机构 |
联合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全覆盖排查,确定“红黄蓝”安全风险等级。 | 2026年4月 |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各养老机构 | |
推动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老年人助餐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场所的安全巡查,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探访关爱工作。 | 2026年12月 并长期坚持 |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 | 2026年6月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 |
专业化建设 | 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能力。 | 2026年12月 并长期坚持 |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
开展不少于1次覆盖全民政系统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 2026年12月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 |
邀请专业部门、行业专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2026年12月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 |
数字化建设 | 建成并运行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心。 | 2026年10月 |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各养老机构 |
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基础信息录入安全管理平台,实行智能化管理。 | 2026年12月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各民政服务机构 | |
实施殡葬服务机构智慧用电监管工程。 | 2026年12月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殡仪馆 | |
应用省民政厅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泰州市“祥泰颐养”小程序等监管系统,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效。 | 2026年6月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各民政服务机构 | |
全员化建设 |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制定安全责任清单。 | 2026年6月 | 各民政服务机构 |
落实好“开工第一课”“班前班后5分钟”、新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 | 2026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各民政服务机构 | |
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建立“日巡查、月检查”制度、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 | 2026年12月 并长期坚持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民政服务机构 | |
完善优化机构应急预案,每季度开展1次应急演练。 | 2026年12月 并长期坚持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各民政服务机构 | |
实体化建设 实体化建设 | 推动100张(含)以上床位养老机构设置安全生产内设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专(兼)职安全管理员24小时在岗带班并公示相关信息。 | 2026年10月 |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各养老机构 |
督促各养老机构加强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及时更新改造破损老化及不合格设备,规范避难间设置。 | 2026年12月 |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各养老机构 | |
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安装 “一键呼”、智能烟感报警设备。 | 2026年12月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
督促新备案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 2026年12月 | 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相关养老机构 | |
手册化建设 | 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编制简洁明了、操作性强的岗位操作手册,明确操作流程与标准。 | 2026年6月 | 各民政服务机构 |
在特殊作业岗位和关键场所张贴安全操作“明白卡”。 | 2026年6月 |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民政服务机构 | |
梳理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 2026年12月 并长期坚持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各民政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