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1853937/2026-00012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01 |
| 文 号 | 泰姜市场监管〔2026〕8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食品检验机构:
按照市局食品抽检工作部署,现将《2026年姜堰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内容如下:
为深入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及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在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中的关键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锚定人民满意目标,着力推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向更加系统、科学、高效的方向发展。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常规抽检与专项抽检协同发力,提高不合格食品发现率;强化均衡推进,统筹抽检品类、点位覆盖与样本代表性,精准呈现辖区食品安全真实水平;深化监检联动,健全“抽检—核查—处置”全链条闭环机制,压实各方责任链条,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二、任务安排
2026年,全局计划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30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570批次(详见附件)。各分局及相关科室需依据抽检任务分配与工作要求,自主统筹推进抽检实施,确保时间节点刚性落实:6月15日前完成不少于总计划50%的抽样任务,11月10日前完成全年抽样任务。各承检机构应分别在6月30日、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检验结果上传国抽系统。
三、抽检重点
1.抽检品种。监督抽检应涵盖37个食品大类(不含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抽检安排要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局:一方面聚焦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消费流通量大的品类;另一方面重点抽检调味品、淀粉制品、糕点、炒货坚果、水产制品等过往不合格检出率偏高的食品;同时纳入本地特色食品,合理确定抽检品类与抽样数量,提升抽检科学性与针对性。
2.抽样区域、环节及场所。抽样布局需兼顾空间、环节与业态:地域上,覆盖辖区城镇、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链条上,贯通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全环节;点位上,涵盖食品生产企业、农批(农贸)市场和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商超、便利店、学校食堂及周边经营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经营单位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食杂店等各种生产经营业态。在此基础上,适度提高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直播带货等线上销售渠道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抽检比重。
3.抽样频次。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标准,重点加密对高风险食品品类、过往抽检不合格主体、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涉事企业,以及大型批发市场流通的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刚需大宗食品的抽检频次;同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加大专项抽检力度,针对春秋季校园、网络餐饮、肉制品及节令食品等领域,增加专项抽检频次。依托国抽、省抽、市抽信息化系统数据统计分析查询功能以及江苏食品抽检风控系统小程序,统筹推进抽样工作,避免多头重复抽检,减少低风险企业和食品的抽检批次。按照规范要求,原则上同一食品生产企业每季度抽检控制在3批次以内,同一食品经营单位每季度抽样数量不超过10批次。
4.检验项目。聚焦高风险指标开展靶向检测,加大农兽药残留、果蔬保鲜剂、食品添加剂等项目的检验力度。区级监督抽检项目按照《2026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组织实施。区级监督抽检非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应不少于《2026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规定项目的50%;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应包含必检品种、项目,同时选择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经市局报省局同意后实施。
《2026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未制定下发之前(另行下发),参照《2025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统筹调度,均衡推进计划。各分局、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强化国、省、市、区四级抽检对象的统筹,根据食品风险等级和各业态体量及区域分布合理确定抽样比例,避免重复性抽检。严格抽检计划落实,科学执行抽检计划,确保在时间、区域和品种上均衡部署、循序渐进,保障全年任务圆满完成。
2.严守工作纪律,加强机构管理。配合市局开展多样化考核,持续加强承检机构考核管理,督促其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规定规范开展工作。严守工作纪律,对检测能力不足、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同时加强数据质量管控,督促承检机构常态化开展数据自查,对问题数据及时按程序申请退回修改。承检机构应严格落实数据质量自查制度,发现问题数据及时申请退修,并每月上报数据核查表。
3.深化检管联动,构建闭环处置。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须严格依照“五个到位”要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在规定时限内将核查处置情况上传国抽系统。督促不合格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防控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化抽检数据分析与应用,推进监管与抽检有机衔接、协同联动,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引导其排查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健全管理制度,坚决防范同一企业同一产品出现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情况。
4.聚焦民生关切,规范信息公开。持续深化“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统一运用全国“你点我检”民意征集系统,结合辖区各类宣传有序开展“百姓点检日”活动,推动食品抽检“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六进”场景落地见效。按照“时、度、效”原则规范信息公开,及时公示不合格食品抽检结果及核查处置进展,重大敏感信息发布前须开展风险评估与舆情预判。持续推进抽检合格备份样品的捐赠工作,增强资源利用与社会效益。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