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56834Q/2026-213083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
| 文 号 | 泰姜农发〔2026〕23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科室、站,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增补修订等工作的提示》要求,结合本部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现将《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予以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原《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涉企违法行为“三张清单”的通知》(泰姜农规〔2021〕2号)同时废止。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