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57116C/2024-212951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罗塘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4-12-25 |
文 号 | 泰姜政罗〔2024〕19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社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2025年度征兵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街道2025年度征兵工作,圆满完成新兵征集任务,特制定《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确保新兵质量为核心,切实抓好基层兵役登记、应征报名、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役前训练和预定新兵六个环节,做好征兵工作意义重大,要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将征兵工作这一严肃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确保征集过程中不出事,圆满完成我街道的征兵任务,坚决杜绝政治责任和身体责任原因退兵,确保兵员质量,新兵大学毕业生占比达到65%以上。
二、兵役登记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初次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9月30日
三、征集办法
今年继续推行适龄青年网上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全国征兵(男兵)2025年应征报名时间:上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2月1日至 2025年2月10日24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2月1日至 2025年8月10日24时。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四、政策规定
1.征集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2.政治和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政治工作部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安排
根据区政府和区人武部对征兵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2025年度征兵工作按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
1.征兵准备
(1)召开街道征兵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我街道征兵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
(2)为加强对我街道征兵工作的领导,设立征兵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武装部。马跃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征兵工作的组织实施。
2.宣传发动
上半年2024年12月30日前,下半年2025年7月1日前各社区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在全街道形成一定的舆论氛围,各社区宣传横幅、标语不少于10条。
3.目测初审
(1)各社区组织应征青年接通知到街道体检站参加体检。
(2)对初检合格人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
(3)填写好《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确定送区站体检人员,报送“三表、二证、一照、一册”。
(二)征兵实施阶段
1.组织应征青年进区站体检。
2.认真组织政审、复查、交叉联审工作。
3.对“双合格”人员进行张榜公布。
4.召开征兵领导小组和党工委会进行预定新兵。
5.参加区定兵会议,确定兵员。
(三)送兵阶段
1.召开新兵欢送会。
2.对新兵进行仪容(理发、着装等)的整理及注意事项及组织参加役前教育。
3.搞好新兵运输,确保按时安全交接。
(四)总结阶段
认真搞好征兵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报表的上报。
(五)处理退兵阶段
主要做好新兵回访和部队退回不合格新兵的接收工作。
六、其他
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奖惩力度,各社区是征兵工作的基层单位,对应征青年的推荐、病史调查负直接责任。派出所、各社区对政治考核负责;民兵连长、社区医生对病史调查负责;卫生院(医院)对目测初检负责。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及时掌握应征青年的思想动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征青年初检率达100%,社区做好现实表现调查等服务工作。
适龄青年拒不报名应征或报名后不到街道及区站体检,逃避、拒绝服兵役,弄虚作假,作自我淘汰(包括病史反映不实,为逃避兵役故意刺伤身体、文身,在体检时感觉器官的功能反应与平时不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系在职职工的由其所在单位予以辞退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系个体工商户户主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三年内不予招工、招聘和领取个体营业执照。
体检医生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为应征青年体检工作过程中帮助“开后门”弄虚作假,为青年作自我淘汰提供便利,一经发现,参照拒服兵役规定同等处理。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罗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