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5680X3/2025-213781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文 号 | 泰姜人社发〔2025〕6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4〕44号)和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函〔2025〕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一)高级技师
服务类:行政事务、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
机电类:电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白蚁防治。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船艇技术。
农业类:花卉园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民政类:殡葬服务。
天文类:光学冷加工。
(二)技师
服务类:行政事务、讲解员、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商品营销。
机电类:修理装配、电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白蚁防治、市政维护、水处理工、机械操作、建筑技术。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航闸技术、船艇技术、公路养护。
水利类:闸门运行、泵站运行、防汛抢险。
农业类:花卉园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
卫生健康类:保育。
民政类:殡葬服务。
(三)等级工
服务类:行政事务、讲解员、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商品营销。
机电类:修理装配、电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白蚁防治、市政维护、水处理工、机械操作、建筑技术。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汽车修理、航闸技术、船艇技术、公路养护。
水利类:闸门运行、泵站运行、防汛抢险。
农业类:花卉园艺、农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文物修复工、图书档案管理、舞台技术、体育场地工。
卫生健康类:保育、药剂、护理保健、医学检查、卫生防疫。
新广电类:广电技术。
民政类:殡葬服务。
地矿类:地质勘查。
市场监管类:锅炉操作。
天文类:光学冷加工。
军工电子类:电子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制造、动力运维、器件工艺。
二、考评对象
(一)高级技师。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6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二)技师。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5年12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
(三)等级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5年8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等级工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
三、时间安排
(一)高级技师。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6月23日。
(二)技师。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4月11日。全省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6月28日。
(三)等级工。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4月11日。
四、申报方式
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按要求填报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并将申报所需材料扫描上传待工考部门复核。另,主管部门请于报名结束5日内将上传的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档报至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08办公室),联系电话:88869415。
五、高级技师申报指标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7号)文件规定,通用工种高级技师申报指标按以下要求执行:本工种现有技师数超过20人(含)的,可申报3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10~19人的,可申报2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5~9人的,可申报1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4人(含)以下的,不得每年连续申报。
各单位指标数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数据为依据。往年未通过全省高级技师综合评审人员不占申报指标。
六、相关要求
(一)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培训考评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二)各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工勤人员参加岗位等级晋升培训考评,协调安排时间、保障培训经费,全面提升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三)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对申报材料认真复核,严格把关,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确保材料真实、客观。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记入诚信记录,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等级考评。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考评细则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评价明细表
3.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评价表
4. 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须知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考评细则
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以申报人员量化评价和能力考核为依据,为规范和统一评价尺度,现制定量化考评细则如下:
一、量化评价
在晋级申报时已破格使用的奖励(荣誉)不列为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评价加分项。
(一)日常表现
日常表现权重15%(满分15分)。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省、市工考部门组织审核。
评价标准及分值:
1.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一次记2分;
2.被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或其上级党委(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的,一次记1分;
3.被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之一的,一次记2分;
4.在工种(岗位)上通过创新革新发明,取得与本工种(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证书,一次记2分;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一次记5分。
同一年度因同一事项获得多项计分的,按最高分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技能类荣誉
技能类荣誉权重5%(满分5分)。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省、市工考部门组织审核。
评价标准及分值:
1.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技术技能大奖、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工人先锋号、技术能手称号之一的,一次记3分;
2.设区市授予技术能手称号的,一次记2分;
3.县(市、区)授予技术能手称号的,一次记1分。
以上按最高分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三)继续教育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权重10%(满分10分),由省工考办统筹指导,市工考部门组织实施。
评价标准及分值:
1.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评价起算时间为申报前5年以来学习情况;
2.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记2分,连续5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记10分。
3.申报等级工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按原规定执行。
二、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包含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考核、论文答辩和述课,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能力考核权重70%(满分70分),其中理论考试权重30%(满分30分)、技能操作考核权重30%(满分30分)、论文答辩权重5%(满分5分)、述课权重5%(满分5分)。申报人员四门考核成绩分别按权重比计分后,合计得分为能力考核得分。
三、相关要求
(一)日常表现、技能类荣誉评价起算时间,参加技师考评的人员,从取得高级工资格时间起算;参加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从取得技师资格时间起算。
(二)能力考核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人员,取消参加当年综合评审的资格,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等级考评;其中申报技师考评人员须重新参加选拔考试。
(三)申报人员在现等级岗位期内,参加技能竞赛取得名次的,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竞赛活动的意见》(苏人社发〔2016〕377号)精神执行。
附件2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评价明细表
评价内容 | 加分项目 | 最 高 累计分 |
日常表现 (满分15分) | 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一次记2分 | 10 |
被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或其上级党委(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的,一次记1分 | ||
被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之一的,一次记2分 | ||
取得与申报工种相关的国家专利证书,一次记2分 | 5 | |
获得与申报工种相关的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一次记5分 | ||
技能类 荣誉 (满分5分) | 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技术技能大奖、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工人先锋号、技术能手称号之一的,一次记3分 | 5 |
设区市授予技术能手称号的,一次记2分 | ||
县(市、区)授予技术能手称号的,一次记1分 | ||
继续教育 培训 (满分10分) |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记2分,连续5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记10分 | 10 |
备 注 | 1、同一年度因同一事项获得多项计分的,按最高分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2、日常表现和技能类荣誉评价起算时间,参加技师考评人员,从取得高级工资格时间起算;参加高级技师考评人员,从取得技师资格时间起算。 3、继续教育培训评价起算时间为2020年至2024年学习情况。 |
附件3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评价表
单位(盖章): 申报人(签名):
单位审核人(签名): 申报等级:
量化评价项目 | 序号 | 加分 | 加分原因 | 工考部门审核 | 专家复核 |
日常表现 (满分15分)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日常表现小计 | |||||
技能类荣誉 (满分5分) | 序号 | 加分 | 加分原因 | 工考部门审核 | 专家复核 |
1 | |||||
2 | |||||
3 | |||||
4 | |||||
5 | |||||
技能类荣誉小计 | |||||
继续教育培训 (满分10分) | 序号 | 加分 | 加分原因 | 工考部门审核 | 专家复核 |
1 | |||||
2 | |||||
3 | |||||
4 | |||||
5 | |||||
继续教育培训小计 | |||||
量化评价总分 |
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4
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须知
一、等级工申报
等级工申报包括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岗申报、复核申报四种类别,用人单位可根据申报人条件进入申报系统相应模块申报,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如下:
(一)正常申报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身份证扫描件;
3.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大专及以上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新进人员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
6.2020年-2024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7.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如系转岗,同时上传转岗前岗位工种等级证书);
8. 上岗证(申报需持证上岗的工种,如电工、锅炉操作等,须提供上岗证书;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C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二)破格申报
晋级申报人员,如有符合破格申报的条件,须进入“破格申报”模块上传材料。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身份证扫描件;
3.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大专及以上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新进人员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
6.2020年-2024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7.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如系转岗,同时上传转岗前岗位工种等级证书);
8.破格申报材料(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9. 上岗证(申报需持证上岗的工种,如电工、锅炉操作等,须提供上岗证书;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C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三)转岗申报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身份证扫描件;
3.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大专及以上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新进人员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
6.个人转岗申请(须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7.2020年-2024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8.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9. 上岗证(申报需持证上岗的工种,如电工、锅炉操作等,须提供上岗证书;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C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四)复核申报
复核申报是指退役安置人员和外省调入已持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人员。复核人员如有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也从该模块申报。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单位复核申请;
3.身份证扫描件;
4.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5.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退役安置人员可不提供);
6.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大专及以上需提供学历认证
材料);
7.入伍批准书、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介绍信和退役证;
8.破格申报材料(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9. 上岗证(申报需持证上岗的工种,如电工、锅炉操作等,须提供上岗证书;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C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五)退役安置人员复核相关要求
1.符合安置政策的退役人员,安置后要及时参加岗位等级复核。安置后未及时参加复核的人员,按安置当年的工作年限(军龄)复核为相应的等级。
2.根据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建议复核为相应工种。
3.按工作年限(军龄)复核为相应的等级并参加培训考核。工作年限(军龄)10年,复核申报中级工;工作年限(军龄)20年,复核申报高级工。
4.复核时对工作年限(军龄)达不到申报中级工或高级工的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放宽工作年限3年:有与所申报工种相关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四有优秀士兵、三等功)或一次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5.复核申报人员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定级后,首次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时,不受本等级工作年限限制(等级工阶段),如本等级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可按工作年限申报参加上一个等级的培训考核。
二、技师申报
技师申报包括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两种类别,用人单位可根据申报人条件进入申报系统相应模块申报,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如下:
(一)正常申报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3.身份证扫描件;
4.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5.申报考评工种高级工证书(如系转岗,同时上传原岗位工种高级工证书);
6.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量化评价加分项);
7.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
8.量化评价相关证明材料(须与量化评价表加分项一致);
9.量化评价结果公示说明(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公示内容、公示后有无异议等情况);
10.量化评价表(申报人员及单位经办人要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1.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连续5年安全行车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交警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12.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13.上岗证(申报需持证上岗的工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如电工、锅炉操作等)。
(二)破格申报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3.身份证扫描件;
4.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5.申报考评工种高级工证书(如系转岗,同时上传原岗位工种高级工证书);
6.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量化评价加分项);
7.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
8.量化评价相关证明材料(须与量化评价表加分项一致);
9.量化评价结果公示说明(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公示内容、公示后有无异议等情况);
10.量化评价表(申报人员及单位经办人要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1.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连续5年安全行车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交警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12.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13.上岗证(申报需持证上岗的工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如电工、锅炉操作等);
14.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报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高级技师申报
高级技师申报包括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两种类别,用人单位可根据申报人条件进入申报系统相应模块申报,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如下:
(一)正常申报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主管单位(部门)申报高级技师推荐说明:包括该单位(部门)各申报工种现有技师人数、上年度各工种申报高级技师人数、量化评价结果公示说明、推荐申报高级技师公示说明;
3.身份证扫描件;
4.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6.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
7.申报考评工种技师证书(如系车改转岗,同时上传原岗位工种技师证书);
8.量化评价表及量化评价相关证明材料(须与量化评价表加分项一致);
9.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与本工种(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封面页、目录页、发表的论文页);
10.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11.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需提供车队调度管理工作证明及近5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交警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12.申报收银审核工种须所在单位出具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
13.上岗证(申报需持证上岗的工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如电工、锅炉操作等)。
(二)破格申报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申报系统里将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主管单位(部门)高级技师推荐说明:包括该单位(部门)各申报工种现有技师人数、上年度各工种申报高级技师人数、量化评价结果公示说明、推荐申报高级技师公示说明;
3.身份证扫描件;
4.近期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6.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
7.申报考评工种技师证书(如系车改转岗,同时上传原岗位工种技师证书);
8.量化评价表及量化评价相关证明材料(须与量化评价表加分项一致);
9.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与本工种(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封面页、目录页、发表的论文页);
10.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提供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11.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需提供车队调度管理工作证明及近5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交警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12.申报收银审核工种须所在单位出具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
13.上岗证(申报需持证上岗的工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如电工、锅炉操作等);
14.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报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等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4 44号)有关要求执行。
2.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勤人员申报资格条件、申报方式及相关要求参照在编工勤人员。
3.各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按要求填报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并将申报所需材料扫描上传。
4.申报中级工对工作年限和本等级工作年限的要求:工作年限10年(2016年底前参加工作),并在2020年底前取得初级工证书。
5.申报高级工对工作年限和本等级工作年限的要求:工作年限20年(2006年底前参加工作),并在2020年底前取得中级工证书。
6.申报技师对本等级工作年限和学历的要求:取得高级工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可申报技师,今年对应的时间是2021年底前取得高级工证书的人员;要具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及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大专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7.申报高级技师对本等级工作年限和学历的要求:取得技师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可申报高级技师,今年对应的是2021年底前取得技师证书的人员;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8.转岗人员的等级年限,从转岗前取得原工种岗位等级证书的时间起算。
9.已转岗人员,要按新工种申报,不能按转岗前工种申报上一个等级。
10.往年等级工考核不合格人员,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未通过或参加培训后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考核人员,须重新通过网上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待各级工考部门审核通过后,届时培训单位会通知学员参加培训考核。往年综合评审未通过,重新申报技师考评的人员,今年不需要参加选拔考试。
11.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列为量化评价加分项。申报等级工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按原规定执行,须提供2020年至2024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12.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人员量化评价中的日常表现、技能类荣誉、继续教育培训评价得分,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按要求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13.各等级网上申报时,要预留因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后的修改和补充材料时间,避免申报材料被退回后,由于申报日期截止,而无法再次上传申报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将关闭,不予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