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56906H/2024-213964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成文日期 2024-12-12
文 号 泰姜自然资﹝2024﹞41号 时 效 长期
关于进一步规范违法用地处置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发布日期:2024-12-13 15:38 浏览次数:

各中心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建立健全土地执法严管控严整治综合监管机制,加强防控、查处、整改全过程监管,全面防范廉政和履职风险,现对规范违法用地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了修订完善,希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职责

在系统内推行全员执法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预防、引导、发现、报告、制止和查改的快速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惩治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员监管的良好氛围。

(一)分局执法机构职责

1.督促中心所加强日常动态巡查,确保对违法用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2.建立会商会办机制,对中心所巡查发现、信访举报、卫片执法检查、上级交办等各种渠道发现的违法用地线索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确定处置方案;

3.每周向局领导汇总报告全区违法用地情况,及时向属地镇(街道)发送督促整改函,向相关部门抄告违法用地线索;

4.按规定向区政府和市局报告重大、典型违法违规问题;

5.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用地报市局审核是否立案;

6.按规定做好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工作。

(二)分局其他科室、事业单位职责

1.配合局分管负责人督查其联系中心所辖区的违法用地防控、整改等工作;

2.日常工作中发现新建在建项目,及时通知辖区中心所核查用地合法性;

3.在新增建设用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规划调整和计划分配等环节,对用地合法性和履行处罚情况交执法机构进行前置审核;

4.对未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用地审批、交地、登记等相关手续;

5.对违法用地逾期拒不整改的镇(街道)、园区,视情冻结其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中心所职责

1.负责辖区日常动态巡查,指导镇(街道)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制止新增土地违法行为;

2.及时登记违法用地线索并报分局和属地镇(街道);

3.对卫片执法检查下发的疑似图斑和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处置;

4.跟踪违法用地整改进展,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直至违法状态完全消除;

5.配合做好立案查处工作。

二、处置程序

(一)发现。中心所通过实地巡查检查、“慧眼守土”系统、实时智能监管等方式,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对重点区域和疑似线索开展重点巡查,及时核查统计镇(街道)、村(居)网格管理员上报的违法用地线索,确保在初始阶段发现违法用地行为。

(二)制止。中心所发现违法用地线索后,及时通知镇(街道)、村组负责人现场制止,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对已按要求停工整改的,跟踪整改情况,直至违法状态消除。

(三)报告。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违法用地,中心所报分局发送督促整改函,督促镇(街道)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违法用地整改。对仍未停止违法用地行为和整改的,分局向区政府报告,并根据情况向市局报告。

(四)立案查处。分局对拒不整改形成违法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用地,及时报市局审核是否立案。涉嫌违纪的,按规定向纪检部门移送线索;涉嫌犯罪的,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标本兼治、多管齐下,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综合监管机制。分局执法机构和各中心所是违法违规用地处置第一责任人,分局机关其他科室、事业单位是共同责任人,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敢于顶真碰硬,防止走过场,加强内部统筹协同,有效凝聚违法用地处置合力。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各中心所、相关科室(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分工,将职责落实到人,将各项工作考核到人,工作中不打折扣,考核中不打和牌。要建立完善巡查台账,按“一宗一档”的要求及时整理所有履职材料,装订成册。分局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切实将工作压力传递到位,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分局机关纪委和党建效能督查办全程监督全员执法监察工作,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较轻、自行纠正、未形成违法用地事实的,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教育、诫勉或警示约谈;对发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滞后、隐瞒不报、报而不止等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追责;对与违法当事人沆瀣一气、压案不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2024年12月1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姜堰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