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1853937/2024-00004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9-05
文 号 泰姜市场监管〔2024〕45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9-05 16:30 浏览次数:

各分局,机关各相关科室,省特检院泰州分院姜堰所:

“中秋”“国庆”临近,为加强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营造两节期间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确保“中秋”“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10月底。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负责,守牢特种安全的红线,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效果彰显工作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持续保持辖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2.紧盯重点场所,强化监督检查。节日期间人流量大,生产经营活动频繁,要紧盯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车站、宾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涉危化品生产企业,突出以小区住宅电梯、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结合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住宅电梯安全质量提升行动等专项整治方案,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是否按照总局74号令明确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并对其进行培训考核,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特种设备安全总监职责》《特种设备安全员守则》等制度文件,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检查使用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执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应急”的情况。同时,各分局要关注“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智慧服务平台”系统超期未检、电梯脱保等预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要对餐饮服务场所杂物电梯等前期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特检院上报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

3.加强政策宣贯,普及安全常识。各单位要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开展集中宣讲,做好《泰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的宣贯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短视频等新型媒体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常识。通过会议、培训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和引导企业员工集中观看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围绕典型事故案例,结合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引导,推动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做好风险隐患排查。要深入车站、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宣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传授特种设备避险安全技能,提高人民群众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4.强化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措施。各分局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要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最大程度消除不良影响,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各分局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中秋”“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局特设科。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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