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5701XX/2024-213762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6 |
文 号 | 泰姜公发〔2024〕53号 | 时 效 | 有效 |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所:
二季度以来,各单位围绕分局“133”工作总体目标,组织开展绩效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表彰先进、激发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规定,分局决定:
一、给予以下同志个人嘉奖1次,颁发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
缪应彬刑警大队四级警长
王晓栋治安大队危险物品管理中队指导员
陆川治安大队四级警长
二、给予以下同志通报表扬1次
张梓杰张甸派出所一级警员
吕钰俞垛派出所一级警员
王杰治安大队案件查处中队中队长
吴昊三水派出所副所长
王新宇大伦派出所一级警员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全区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要以他们为榜样,保持追梦、奔跑的姿态和拼搏的常态,继续推动实现综合绩效攻坚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