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姜堰区水域保护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文字解读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1-08 18:59 浏览次数:

一、背景依据

为落实《省水利厅关于明确省级水域保护示范区建设试点和水域保护规划编制试点名录的通知》,姜堰区作为第一批省级水域保护示范区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开展《泰州市姜堰区水域保护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二、编制过程

水域本底调查作为规划编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4月至2025年11月,完成全区水域本底数据调查。同步编制《规划》。2025年10月,形成《规划》初稿。2025年10月27日,征求相关部门和各镇街意见。2025年11月23日,泰州市水利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评审稿进行评审。2025年12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2026年1月8日,由姜堰区人民政府印发。

三、任务目标

以姜堰区发展规划为统领,以水域保护为核心,以水域面积管控为重点,以水域用途管制为手段,统筹推进水域空间与指标管控、功能维护、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修复与治理,确保姜堰区水域面积不减少、水域功能不衰退、水域利用集约高效,推动姜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规划》以姜堰区水域保护与管理控制的需求为指导,以水域调查成果为基础,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开展水域现状调查,厘清姜堰区水域本底;

二是分析姜堰区水域治理保护现状、面临形势以及存在的问题;

三是划定姜堰区水域保护控制单元,提出水域保护总体目标以及控制性指标;

四是明确重点保护水域名录及水域总体布局,确定控制单元水面率指标;

五是划定水域保护范围,明确水域保护管控要求,提出资源利用控制指导意见;

六是提出水域功能保护措施和近远期实施工程;

七是建立水域管理的体制机制并提出保障措施。

五、主要解决的问题

(一)厘清水域面积

依据《江苏省水域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大纲(试行)》要求,充分利用水利普查、第三次国土调查、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通过解译2024年姜堰区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地形图,提取姜堰区水域信息,厘清了姜堰区水域本底。

姜堰区境内水域类型包含河道、湖泊、坑塘、沟渠四类。境内现状水域总面积117.15km²,水面率13.66%。其中河道1029条,水域面积86.56km²;湖泊3个,水域面积3.34km²;沟渠1122条,水域面积3.36km²;坑塘3468个,水域面积23.89km²。

(二)划定水域保护范围

姜堰区境内已完成划界的河湖水域,保护范围直接采用划界成果。尚未完成划界的水域,保护范围可参考《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等划定要求,明确保护边界和相关要求。

(三)确定水域功能保护重点工程及内容

根据姜堰区“十四五”“十五五”相关规划成果,结合姜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水域功能保护重点工程及内容。包括流域区域防洪工程、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幸福河湖建设、水系连通工程、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喜鹊湖夏家汪龙溪港退圩还湖生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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