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泰州市姜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文字解读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2-09 16:10 浏览次数: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要求,我区编制完成《2026年泰州市姜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形成本目录。

二、研判过程

年初,区司法局向相关部门、镇街发放了《关于报送2026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通知》,请各单位报送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并根据报送的建议事项进行研究、筛选,最终形成本目录。

三、目标任务

对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具体事项名称与牵头承办单位,既能提升决策质量和执行效率,推动各项重大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更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四、主要内容

本目录共明确了8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项目和承办单位。

(一)《姜堰区“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由区教育局承办。

(二)《姜堰区“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由区科技局承办。

(三) 《姜堰区“十五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由区工信局承办。

(四) 《姜堰区“十五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由区住建局承办。

(五) 《姜堰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由区交通局承办。

(六)《姜堰区“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由区农业农村局承办。

(七) 《姜堰区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由区发改委承办。

(八)《姜堰区2027年民生实事项目计划》,由区发改委承办。

五、解决的问题

重大行政决策牵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维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要求的关键抓手,旨在进一步强化决策工作的系统性与前瞻性,严格规范决策运行流程,全面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为全区重大任务落地见效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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