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办法》文字解读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8-19 19:14 浏览次数:

一、背景依据

为有效打击非法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及其他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线索,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研判过程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评分细则的通知》要求,在《泰州市姜堰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泰姜处非办〔2020〕2 号)文件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制定本办法。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效能,拓宽排查非法集资线索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及网格员向政府职能部门提供非法集资的有效线索。

四、主要内容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对姜堰区行政区域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发放贷款及其他未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行为的举报,根据根据线索类型,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姜堰支局、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核实举报是否属最新真实线索,属最新线索的,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影响范围、涉案金额、涉案人数等情况,由区政府办决定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1万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

五、解决的问题

解决行政部门排查难,线索少的问题,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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