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6-03-11 15:16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5年,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区相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1.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将其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全年累计组织各类专题学习研讨10余次,深入领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系统学习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圆满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及年度总结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编印《领导干部学法清单》12期,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

3.严格述法考评,接受各方监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范畴,形成专题述法报告。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聚焦依法行政,提升行政决策与矛盾化解水平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涉及交通运输重要规划、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政策制定等事项,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运用“泰E法”等数字平台强化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正当、内容科学。

2.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排查化解交通运输领域矛盾纠纷。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9批93人次,办理各类平台信访及来信26件,按期受理率、办结率均保持100%,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自觉接受多元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3起,全年无被纠错或败诉案件,有力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和法治权威。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交通运输市场活力

1.深化“放管服”改革提效能。持续推进运输企业开办、涉路施工许可、大件运输等“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设立综合服务专窗,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全年累计高效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807件,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显著提升。

2.创新服务模式助产业升级。认真落实《姜堰区优化营商环境4.0版》改革任务,成功推动姜堰港ICT(内陆集装箱码头)项目落地,引入上海港优质服务资源,实现“陆改水”“散改集”多式联运无缝对接,为我区企业提供了“家门口即是国际港”的便捷物流解决方案,有效降低了企业物流成本。

3.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资金申报等领域广泛应用,惠及企业23家。在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年开展差异化检查180次,推动监管资源精准配置。积极探索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1.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一是规范学习培训。编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制定年度法制学习计划,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学法笔记本制度,确保每人每年接受公共法律业务培训不少于6天、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9天。二是严格考核评价。组织全体持证及拟申领执法证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依托泰州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平台“以考促学”,参考人数78人,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三是创新培训模式。结合全员轮训,持续举办“执法学堂”57期,通过模拟执法、骨干领学、专家讲学、视频教学、知识测试、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强化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实操技能,显著提升了执法队伍的程序意识、规范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全程留痕、公开透明。2025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27件,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二是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全年累计对28起轻微违规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开展教育引导,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企业满意度达100%。三是创新“执法预告制”。提前在政府网站公布执法计划,探索实施电话预告检查机制,提前告知企业检查时间、内容,有效提升执法透明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3.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组建专项领导小组,依托“执法学堂”平台,分阶段推进问题排查与整改“回头看”。通过组织执法人员自查自纠(填写自查表60份)、回访运输企业100余家次、评查执法案卷50份等方式,对照“四乱一违规一趋利”等问题进行深挖细查,确认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同时,制定涉企行政检查清单27项,建立健全“综合查一次”、检查预告、常态化教育培训等制度,从制度层面强化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五)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开展精准化普法宣传活动。围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非法营运整治等行业重点难点,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普法。结合“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深入物流园区、运输企业、驾校、港口码头等基层一线,通过案例解读、现场咨询、资料发放等形式开展靶向宣传。全年累计覆盖企业42家,解决实际问题26项,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咨询140余人次。

2.服务基层治理“巡诊家家到”。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治理“巡诊家家到”活动,赴全区13个镇(街)开展法治“体检”,形成调研报告13份,梳理个性问题33条、共性问题4条。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并推动落实赋能清单23项,目前已完成整改49项,其余事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3.营造行业法治文化氛围。通过常态化、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提高站位,率先垂范尊法学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法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工作的能力。

(二)依法决策,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坚持重大决策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积极支持并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案件处置中的专业把关作用,确保各项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年度述法,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严抓执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透明、公正合法。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普法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纠纷,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分析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更高标准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政策法规宣传的覆盖面与深入度有待拓展。宣传方式仍以传统手段为主,对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不够充分,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有待增强。部分领域(如个体运输户、小微维修点等)存在宣传盲区,部分从业人员对政策法规理解不深不透,学用结合效果仍需提升。

2.信用监管的全链条应用有待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在风险预警、分类监管、资源配置等环节的应用深度不足,信用监管与传统监管方式尚未实现最优融合,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固化完善,信用激励与约束的效能仍需充分释放。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持续强化法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依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宪法宣传周等载体,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交通运输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2.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探索行政监管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节的无缝衔接机制,通过优化流程设计、完善制度安排,确保各项行政职能高效协同、相互支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动与协作配合,积极构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治理体系,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效能。

3.不断扩大法治宣传覆盖范围。针对客货运、出租车、驾培、维修、港口码头等不同领域特点,组织开展精准化、差异化专项普法活动。重点关注中小微企业、个体从业者等群体,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点对点”精准推送政策法规。持续开展“法规进企业”“以案释法”等送法上门活动,结合实际案例解读政策条款,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消除宣传盲区,营造人人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4.切实提升信用监管综合效能。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风险预警、分类监管、资源配置等环节深度融合,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更加精准的差异化监管措施。进一步畅通信用修复渠道,简化修复流程,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守信意愿,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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