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罗塘街道艾姆精密机械泰州有限公司“5·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7-30 10:52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2026年5月15日13时57分,艾姆精密机械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姆公司”)冷却塔平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6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授权,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区公安分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姜堰罗塘街道艾姆精密机械泰州有限公司“5·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冒险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艾姆公司,略。

(二)有关人员情况

1. 任某某,艾姆公司法定代表人。

2. 王某某,艾姆公司行政经理。

3. 王某某,艾姆公司安全环保专员。

4. 张某某,艾姆公司机修工。

5. 钱某某,艾姆公司操作工。

6. 石某某,艾姆公司安全主管,事故中死者。

(三)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艾姆公司南侧第一幢与第二幢厂房之间,冷却塔平台下方区域,该冷却塔平台为简易钢制搭设结构,高度2米。冷却塔存在明显滴水痕迹,平台及下方地面有积水,现场遗留一块冷却塔挡板,一摊血迹。

(四)事故发生经过

因事故现场无有效监控视频,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了解:2026年5月15日13时57分,石某某在艾姆公司厂区巡检时,发现冷却塔存在滴水情况,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无现场监护的情况下,独自登上2米高的冷却塔平台查看,不慎失足坠落至地面。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石某某。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 6721)等标准,核定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66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于5月15日13时57分,现场人员发现发生事故后立即拨打了120,并向艾姆公司负责人汇报情况,艾姆公司随即向罗塘街道报告事故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应急、公安等部门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现场人员发现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将石某某接往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石某某被救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最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5月22日艾姆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调解协议书,社会舆情平稳可控。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整体及时有效,未造成次生灾害和衍生事故。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石某某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自身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在未佩戴安全帽、系扣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擅自登高进行作业,不慎失足坠落。

(二)间接原因分析

艾姆公司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导致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风险辨识能力薄弱;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对违章登高作业、冒险作业等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不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冷却塔平台易发生坠落的安全风险。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排除人为故意破坏、突发灾害等因素影响。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人员及处理建议

石某某安全意识淡薄,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登高作业,不慎坠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因其死亡,免究其责。

(二)事故责任单位及处理建议

艾姆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浮于表面,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和风险辨识能力;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对违章作业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冷却塔平台易发生坠落的安全风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泰州市姜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五、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1. 艾姆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开展高处作业规范、风险辨识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等内容培训,切实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对厂区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要强化现场安全管控和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 罗塘街道要举一反三,以本次事故为警示,积极开展事故隐患类比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辖区内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防护设施等落实情况。要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姜堰罗塘街道艾姆精密机械泰州有限

                  公司“5·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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