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7-07 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422718,区委第巡察组对区委党校进行了巡察。202514日,区委第巡察组向区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党校中心工作

区委党校领导班子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位推动,第一时间成立由常务副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区委党校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1个问题细化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压实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责任,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格局。区委党校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区分管领导当面汇报区委党校廉政风险防控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同时,党校在月度工作例会中常态化强调作风建设,针对教学培训、调研咨政、队伍建设、制度机制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改,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4项制度,制定3项内控文件,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追溯、可评估。区委党校以严实作风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党校工作质效的有力支撑。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1个问题,已有14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38条措施已整改落实,32条措施初步整改,0条措施未落实,建立完善制度4项,挽回经济损失1.98万元。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班子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区领导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贯彻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党性现场教学为突破口,打磨成熟红色先锋课堂,举办培训班10余场次。月度工作例会强调作风建设。班子成员一季度与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谈心谈话1次。

2.关于“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校委会议事规则,对上会的议题,书面材料会前3天送交办公室,重大问题议题材料提前5天送交,会前做好准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和沟通,准备不充分的议题不予提交校委会。会上一事一议,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进行集体决策。

3.关于“廉政风险点防范有明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根据校委会讨论决定,经组织部批准实施,中层干部根据轮岗方案进行轮岗,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规定,按所任职务履职。行政科科长已免去职务,担任行政科工作人员。根据回避规定,已调整采购专员。

(2)责任科室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区镇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操作办法》等相关文件,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严格按照操作办法、流程进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关于“形式主义依然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1)根据要求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结合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校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己动手,形成材料。2025年1月,民主生活会已严格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严格按照入党流程要求,规范入党材料的撰写,强化材料把关,明确要求所有材料必须亲自撰写。

5.关于“大额支出未经校委会研究”问题的整改。

(1)已完成对2024年以来1万元以上支出的自查工作。发现两笔费用未履行校委会审议手续。该费用已于2025年4月30日下午校委会中通过。从2025年开始将严格执行泰姜委校〔2024〕5号文件规定,没有经过“三重一大”决策规程的一律不予报支。

(2)印发《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校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文件中已明确大额支出限额。

6.关于“工程项目缺少验收手续”问题的整改。

(1)对2022年10月新党校弱电改造维修项目已补充验收单,并附情况说明。从2025年起严格执行验收手续,未提供验收单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支付。

(2)对2022年11月拆迁过渡房装修改造项目已补充验收单,并附情况说明。从2025年起严格执行验收手续,未提供验收单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支付。

7.关于“租车费用报支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经过自查发现租车审批单另行装订保管在行政科,现从2025年开始租赁审批单附于财务票据之后以便查阅,不再另行装订。

8.关于“党费交纳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认真学习党费测算、收缴标准,严格落实标准要求,加强党费测算、收缴管理工作监督,2025年一季度党费已按规定及时缴纳。

9.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已按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常态化定期召开支委会,结合党校主责主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2025年1月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均以党员身份参加,并从思想、工作、生活等多个方面提出深刻的相互批评意见。

10.关于“党员发展审核把关不实”问题的整改。

(1)已将相关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按要求完成。

(2)认真学习党员发展流程,对党员发展材料对照党员发展材料清单目录一一核实。相关人员党员发展材料已送交巡察办,并对情况进行了说明。

(3)分管党建负责人亲自审核,严格把关党员发展。

11.关于“选人用人统筹不足”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根据校委会讨论决定,经组织部批准实施,中层干部根据轮岗方案进行轮岗,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规定,按所任职务履职。

12.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通过自学、交流等方式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区镇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操作办法》等文件,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严格按照操作办法流程进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13.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已将相关人员档案按要求整理完善送至区委组织部代管。重新调整负责人事档案馆档人员,明确办公室副主任为人事档案管档人员。

14.关于“整改落实责任未能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1)制定《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校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总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明确校委会议事决策职责和党总支党的建设职责。

(2)逐项对照巡察问题清单,任务落实到人,纳入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

(3)专题召开巡察整改会议,阶段性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定期通报,形成台账资料,妥善保管巡察整改佐证资料。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7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围绕全区高质量发展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3月,由副校长选定主题,围绕“提升营商环境”主题开展全体教员研讨交流活动,将教员交流意见融入《姜堰日报》理论与实践版文章的撰写,形成并出版理论文章1篇。下一步将围绕每月出版的调研文章,持续开展主题研讨活动,集聚智慧破解姜堰发展难题。

(2)制定并下发《落实“四个一”推进名师优课实施方案》,目前已成立4支由副校长牵头的备课专题小组,下一步将结合教员的专业、研究方向开展备课活动,围绕备课专题开展讲、听、评、改系列教学活动。

(3)统计完成近3年内来校授课的师资,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干部、管理专家、先进典型担任客座教授,下一步根据培训需要持续更新师资库。

2.关于“聚焦服务区委中心咨政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月23日召开校委会,研究科研、调研、咨政工作激励措施,制定并下发《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年度绩效考核加减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科研加分项、减分项细则。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并作为职级(岗位)晋升、交流轮岗、推先评优的重要参考,调动教职工参与科研、调研、咨政工作积极性。

(2)制定并下发《落实“四个一”推进名师优课实施方案》,成立四个调研小组,由副校长任组长,教员全员参与。下一步由组长牵头带领小组成员下基层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在《党校视角》刊发。

(3)《学习》杂志设立“冲刺千亿姜堰在行动”专栏,2025年第一期刊发主题文章3篇。下一步继续到镇街、部门专题约稿,提升约稿数量和质量。

(4)改进《姜堰日报》理论与实践专版出刊机制,2025年3月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冲刺“千亿姜堰”发表理论调研文章。下一步将继续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姜堰新实践,打磨成熟稿件,提升出刊质量。

3.关于“服务中心工作的理念未能与时俱进”问题的整改。

(1)已制定并下发《落实“四个一”推进名师优课实施方案》,推动备课小组探索开发案例式、访谈式、情景模拟式等新式课程,下一步将结合地方经济、文化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开展备课定题、调研和试讲活动,备课成果由组长牵头联系各自的基层宣讲点开展宣讲活动。

(2)联合蒋垛镇新桥村、罗塘街道叶舍社区、张甸镇周窑村、俞垛镇何祝野村和天目山街道官庄社区打造5个基层宣讲点,截至4月11日,派教员到基层宣讲点开展专题宣讲共计6场。下一步,将陆续派教员到基层宣讲点开展宣讲活动。

(3)已建立由副校长牵头、各科室参与的走访调研、敲门招班联系点,下一步拟于6月份集中赴基层开展招班活动,召开座谈会,收集培训建议和个性需求。

(4)已制定并下发《落实“四个一”推进名师优课实施方案》,下一步相关备课小组将探索开发案例式、访谈式、情景模拟式等新式课程。

(5)1-3月份,在承办的各类业务类培训班上,均与学员开展课间谈心交流活动,了解学员对于课程的需求和建议,并反馈给主办方。

4.关于“教育培训主业主课地位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1)今年以来,共计开展校内“月月讲堂”2期,第1期由教员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及两会精神解读,第2期由中央党校教授围绕《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作专题辅导,下一步,将修改完善前期课程并持续开展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学习。

(2)在“月月讲堂”学习之后,及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开交流研讨,已开设2期教员学习心得交流活动,下一步将定期开展学原文、悟原理交流研讨活动。

(3)在协助组织部拟定的2025年春学期主体班次课程方案初稿中,严格按要求将党的理论和党性修养作为必修课列入培训清单,确保占比不低于70%。

5.关于“教学内容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1)已制定并下发《落实“四个一”推进名师优课实施方案》,截至4月份,与泰州市委党校联合打造的“绿色”共富课堂已投入使用,承接班次2期,“红色”先锋课堂、“橙色”善治课堂已形成线路上的微党课初稿。下一步将完成“蓝色”产业课堂的微党课初稿,并将“红色”、“橙色”、“蓝色”串点成线,形成完整的现场教学线路讲解。

(2)今年以来,在司法行政系统新春培训班、纪委监察履职通识培训班等班次中,结合不同部门、系统实际需求,合理安排理论教学、业务能力提升等教学板块。下一步将在后续培训班中加大推行力度,并适时开展学员对课程反馈评价活动,切实提升教学针对性、实效性。

 (3)已制定并下发《落实“四个一”推进名师优课实施方案》,明确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备课活动,下一步对小组集体备课教案进行梳理汇总,并根据培训办班需要,统筹安排,确保人人有课讲。

6.关于“教案没有及时更新”问题的整改。

(1)以组织部干教科2025年培训需求调研报告为导向,以“四个一”活动之“一堂精品课”为契机,年轻教员根据调研报告,结合自身特长,自主选题,开拓具有基层实践指导意义的课程,截至目前,由副校长牵头,已明确课题组4组。下一步,将持续推进调研备课、试讲打磨、更新提升教学活动,确保课程质量。

(2)今年以来,全面摸排统计,登记每名教员现有的成熟课程,形成了2025年党校教员最新课题库,在2025年已办培训班次中均采用近三年教员备课新课题。

7.关于“专职教师队伍不‘专’”问题的整改。

(1)制定《落实“四个一”推进名师优课实施方案》。安排老师参加2025年省委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学制两个月。下一步,将进一步组织党校教员赴省、市委党校学习进修。

 (2)突出教学中心,制定了《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和《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年度绩效考核加减分实施细则(试行)》,考核结果作为推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根据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了2024年度区委党校绩效考核加减分汇总表,下一步将对其进行公示。

(3)制定《落实“四个一”推进名师优课实施方案》,参照上级党校做法设置备课学科组,按教员所学专业分组,设立政治学方向、社会学方向、经济学方向以及人文法律方向等四类学科组。下一步将根据课题组学科方向确定备课方向,确保学科建设推进有序、重点突出。

8.关于“兼职教师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

(1)目前,已全面更新外聘师资库,并与泰州学院取得沟通交流,并取得部分课程清单。下一步,将与行业精英、先进典型多沟通多交流,进一步引进入库,使得先进典型、知名专家学者的占比达到50%。

(2)已对来党校讲课的外聘师资库进行更新汇总,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优化师资结构,提升教学效果。

9.关于“自主培训形式不丰富”问题的整改。

(1)根据年轻教员专业及备课方向,2025年4月安排2名教员与区政协合作开展调研活动,下一步,将持续参与政协调研活动,撰写社情民意稿件,提升教员业务能力和备课水平。

(2)安排老师参加2025年省委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学制两个月。下一步,将继续选拔年轻教员参加省委党校、市委党校等各类专题研修班。

10.关于“年轻骨干教师实践锻炼机会不多”问题的整改。

(1)已制定并下发《落实“四个一”推进名师优课实施方案》,由副校长牵头成立备课专题小组,结合年轻教员专业、研究方向,精选具有特色性和竞争力的课题。下一步将围绕备课专题,定期组织教研活动,推进课程开发,形成精品课成果。

(2)1-3月,共派6名年轻教员深入基层宣讲点开展宣讲6场次,已形成常态化的入村居宣讲模式。

(3)根据培训班需求,统筹教员成熟课程,截至目前,在校内培训班上共安排1名年轻教员授课。下一步,持续推进年轻教员上讲台,增加实践锻炼机会。

11.关于“对校园安全管理不细致”问题的整改。

(1)2025年一季度已开展了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已登记台账并组织整改。

(2)已按照人事调整更新了消防安全网格图。

(3)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目前正在修订之中,待提交讨论,征求意见。

12.关于“招投标审核把关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1)已将2022年7月党校新校区相关会议教学设备租赁招标及费用支付相关资料和2021年费用等相关资料(招标材料、付款材料等)整理送达巡察办,并对情况进行了说明。

(2)区委党校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目前正在调研修订之中,待提交讨论,征求意见。

13.关于“党建工作谋划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制定《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总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总支委员通过自学、备课等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2)支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正在制定中,将细化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职责。

(3)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已将党建工作相关内容列为学习内容,3月份月度工作例会对全区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进行了学习,并结合我校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要求党总支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4)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定期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人严格落实计划安排。

1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未予以充分重视”问题的整改。

 (1)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中。

 (2)确定办公室副主任为校内网评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制定了《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细化舆情处置的流程和责任分工。责任科室开展网络舆情专题学习。计划在第二季度召开校委会会议研究舆情工作。

(3)修订完善《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明确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在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中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负责人。

15.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在蒋垛镇新桥村、罗塘街道叶舍社区、张甸镇周窑村、俞垛镇何祝野村及天目山街道官庄社区等五个村(居)设立区委党校基层宣讲点,2025年第一季度已由副校长带队,围绕区委全会、区两会精神开展专题宣讲。下一步将继续围绕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宣讲活动。

16. 关于“个别问题整改未能清仓见底”问题的整改。

(1)向他人借款2万元已结清。对方提供了工程发票,经校委会研究后实现支出。

(2)公路集资款本金和利息已追回并缴入财政往来款账户,盘活了单位资产。

(3)他人借款已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判决对方还款,但因对方拒不接受判决书,现进入公告程序。

17.关于“巡察整改成果未能用好用足”问题的整改。

 (1)制度汇编中涉及自营食堂、学员公寓的内容已删改。下一步计划在第二季度末开展制度“废改立”审查,全面评估校内现有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的制度汇编。

 (2)微信公众号党校简介内容已根据三定方案完成更新。自2025年1月1日至今,微信公众号已发布信息16条。《学习》杂志2024年04期、2025年01期封2封3重点宣传党校理论教育、党性教育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各项整改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下一步,区委党校将贯彻“高标准、严要求、硬举措”整改要求,持续压实整改责任,不断巩固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党校实际工作中。

(一)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整改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评估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对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

(二)紧盯重点领域。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围绕党校主责主业,在教学科研、干部培训、后勤服务等方面深化改革创新,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担当尽责、干事创业中,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将整改成效纳入干部考核,形成闭环管理,确保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党校办学治校水平的实际成效,为助推冲刺“千亿姜堰”目标提供更坚实的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8108091;邮政信箱: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三水大道69号综合教学楼207办公室;电子邮箱:tzjydx@163.com。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党校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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