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6-20 11:2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5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3日,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民政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区委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巡察情况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巡察整改分管领导以及联络员,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局领导班子主动把位置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制订《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梳理,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详细的整改方案,切实落实整改反馈问题。

(三)扎实推进,落实整改。局党组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局机关党委牵头抓总,组织各科室(单位)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抓好整改督查推进。截至目前,巡察反馈35个问题,制定了86条整改措施,已有18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60条整改措施已整改落实,25条措施初步整改,1条措施未落实,建立完善制度3项,党纪处分6人,挽回损失0.629754万元。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的整改。

2025年3月28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江苏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资金使用方向,做好上级补助资金的统筹分配。

2.关于“文明绿色节地殡葬改革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2025年3月初制作外墙宣传标语9个、站牌8个、展板4个,橱窗宣传画6个等营造宣传氛围,利用清明期间祭扫人流集中时机,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江苏民政、新华网、姜堰日报、姜堰微视听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通过制作壁葬宣传展板再加上工作人员宣传引导,采用墙壁式安葬骨灰的群众响应度明显提升,自巡察整改以来,共销售壁葬8格。目前尚无低保、五保人员前来购墓,后期此类人员如有购墓需求,可凭相关手续在安泰园骨灰堂以及壁葬区免费安葬。

3.关于“安全责任落实没有到底到边”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月督促11个镇(街)与属地敬老院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并明确安全责任。

(2)局安全督查组于春节、两会、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各养老机构于2025年1月开展了一季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3)指导各养老机构于2025年1月开展了一季度应急演练。

4.关于“‘一岗双责’的履行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1)2025年4月2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谈心谈话制度。

(2)局机关党委梳理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名单,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

(3)2025年1月17日召开姜堰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述职测评会,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4)班子成员于2025年2月20日前听取挂联支部党建工作汇报。2025年2月21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班子成员共同参会,会上听取各直属党支部书记汇报2024年党建工作情况。2025年4月1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

5.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1)组织重新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于2025年3月3日形成《姜堰区民政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报送派驻组。

(2)暂未有重大变化发生,未需要调整。

6.关于“内控管理偏松软”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月24日召开姜堰区民政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区墓园服务中心某工作人员被采取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这一反面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

(2)2025年4月对2024年公车加油、差旅费报销等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未发现问题。

(3)2025年2月21日开展机关集中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法规。

(4)2025年4月11日党组会研究通过《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

7.关于“回应群众需求不积极”问题的整改。

(1)2025年4月7日与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门谈话,其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做出了书面检讨;制定《姜堰区婚姻登记中心婚姻登记员服务礼仪规范》并于2025年4月10日对窗口同志进行了培训。

(2)在社区张贴社会救助二维码,发放救助政策宣传单页,做好救助政策宣传;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在姜堰日报《民政专栏》发布民政领域相关政策及工作成果展示共计8期。

8.关于“信息公开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2025年2月10日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对2022年度彩票公益金收入使用情况进行了补公开,并按照有关规定将2024年度彩票公益金收入使用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9.关于“支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1)接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认真开展自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2〕51号)精神,自2020年8月起,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2025年以来,殡仪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及时与建设工程公司对接,于2025年2月11日将殡仪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款4849.54元退还到财政专户账户;另要求现金会计对提前付款作了书面说明和检讨,并组织其参加民政系统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强化支付审核把关。

(2)2024年11月20日墓园服务中心组织单位财务及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了财经纪律、物资采购、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并在实际工作中完善审批制度,规范支付流程,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025年4月11日组织开展民政系统财务业务知识专题学习,对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及工程管理等相关内控制度进行了学习。

1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接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认真开展自查。根据2023年6月20日天目山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疫情开放后,殡仪馆火化人数剧增,为加强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派出所委托第三方在殡仪馆内安装两台监控设备,用于联防联控,经费由殡仪馆承担,使用权归辖区派出所;关于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方面,由于当时是预付的设备款项目,未记入在建工程项目,在项目资金付清后,在2024年4月第36号凭证中已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积极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参加民政系统财务业务知识培训,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完善账目管理。

(2)2025年4月11日组织开展民政系统财务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对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及工程管理等相关内控制度培训。

11.关于“对‘第一议题’制度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2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第一议题”制度内容,强化对“第一议题”制度的理解和认识。

(2)自巡察发现该问题以后,即知即改,严格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个议题进行记录。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月24日,党组会研究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并结合科室职能明确具体负责人。

(2)2025年1月17日召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述职测评会,班子成员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汇报;2025年1月24日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视剖析。

(3)2024年12月3日党组会专题听取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2025年4月11日党组会专题研究2025年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通过《2025年区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3.关于“党员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月14日组织召开机关党委会,对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培训。

(2)2025年1月24日局机关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3)2025年1月24各直属党支部按照部署召开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参加各直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各支部按要求开展了会前集中学习、谈心谈话等准备工作,严格按程序组织。

1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要求不严”问题的整改。

(1)2025年4月3日邀请区级机关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来我单位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会上分管领导对党支部书记及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职责清单进行重点强调。

(2)2025年4月5日局机关支部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谈话,并要求做出书面反省。2025年4月10日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等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如何成为一名新时代合格党员。

(3)2025年4月10至11日,对系统内1名积极分子、1名发展对象、1名预备党员的材料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立即整改到位。

15.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2025年4月3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和委员专题学习谈心谈话制度。

(2)在区民政局2025年3月份支部党建工作提示中,对谈心谈话工作做专门提醒。在2025年2月21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上,各直属党支部书记将谈心谈话制度执行情况一并纳入述职内容。

(3)机关支部、墓园支部与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进行谈话,加强思想引导;2025年4月3日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党员发展情况及思想动态分析会。

16.关于“个别岗位长期不交流”问题的整改。

(1)认真做好2025年度中层干部队伍分析研判,形成《中层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一览表》《中层干部及工作人员适岗情况综合评价表》。

(2)2025年1月,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工作实际、人员现状、干部梯队建设等因素制定民政局人事调整建议方案,对必须轮岗交流的人员进行调整,2025年1月10日党组会研究了该人事调整动议。

(3)严格按程序进行人事动议、职数职位预审、与组织部门事前沟通等,2025年2月27日党组会对人事任免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对达到轮岗交流条件的人员进行了调整。

17.关于“中层干部年龄结构老化”问题的整改。

(1)认真做好2025年度中层干部队伍分析研判,形成《中层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一览表》《中层干部及工作人员适岗情况综合评价表》。

(2)2025年2月27日党组会对人事任免进行集体讨论研究,提拔一名90后中层正职。

(3)2025年2月27日党组会对人事任免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免去2名年龄偏大、临近退休中层干部的职务,提拔一名90后中层正职。

18.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的成效不足”问题的整改。

(1)区民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

(2)根据2025年1月24日最新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对上轮巡察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7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新时代发展思路不够宽”问题的整改。

(1)2025年4月2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相关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2)2025年2月6日召开局务虚会,专题研究2025年民政系统各条线工作思路。

(3)2025年4月初草拟《关于支持康养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2.关于“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组织对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重点任务项目进行目标分解,细化到月,明确具体责任人。其中,民生实事项目2个、重点工作任务19个。

(2)2025年2月,将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排定到月,实行挂图作战,2025年以来每月召开会议进行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中。指导泰州申丞溱湖护理院做好等级评定申请,2024年10-12月完成2号楼一层功能科室装修并投入使用,计划2025年4-6月对标识标牌全面升级安装,整体绿化升级改造,对失智区室内室外环境进行装修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三水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装修基准线放线,改造提升城市社区助餐点4家、助养老睦邻点3家;为促进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招引浙江椿熙堂进入姜堰区养老市场,目前正在与浙江金华客商对接农村助餐服务工作。

3.关于“民生保障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1)指导俞垛镇于2024年12月完成设施改造;指导白米镇上争改造资金,2024年12月31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490万元,2025年4月指导白米镇敬老院改造项目挂网公示。

(2)2024年10月以来,组织民政志愿者参加在白米、大伦等地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向群众推广孝心卡,在央视《天下财经》《新闻1+1》、江苏卫视、泰州日报等媒体平台进行孝心卡宣传报道,自2023年10月“孝心卡”推行以来,已累计办卡7499张,2025年1-4月新增1172张。

(3)2025年下派走访批次5次:2025年1月份安全宣传、民政小贴士发放、春节关爱、2025年2月份照料护理需求摸排、2025年2月份安全隐患再排查、2025年3月份安全走访、2025年4月份“复明行动”需求调查,共计走访34057人次;3家精康点为82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149场次服务。

(4)2025年以来每月开展走访并录入系统,并于走访过程中征集困境儿童微心愿。开展新春关爱走访868人次,发放大礼包820份。

4.关于“对养老机构运行质效的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1)安排人员指导养老机构进行预申请并每月到现场指导台账资料准备、设施改造提升等。2025年3月对相关机构的申请进行了线上审核受理,截至目前,俞垛敬老院已完成消防控制室改造,正在进行其他硬件设施改造方案设计。

(2)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养老专业人才激励政策,2025年2月13日为1名符合激励政策的敬老院工作人员发放参赛奖金。

5.关于“对养老机构日常监督‘要求不高、标准不严’”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线上线下结合,利用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平台实时监测养老机构动态。2025年4月14、15、16日联合消防、应急部门及安全专家对各养老机构进行督察指导,发现问题34个,及时整改落实32个,剩余共性问题为消控室持证人员不足,正在督促各机构组织人员培训并参加考试。

(2)2025年3月指导馨家养护院完成2级评定,并积极准备参评市局组织的三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指导城南卫生院(王石分部)、罗塘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达标二级,其余养老机构均已达标二级。督促指导溱湖康养护理院于2024年底完成消防改造,2025年2月完成医疗门诊新建,4月完成集中充电电动车棚新建,针对护理人员比例不足的问题今年新招聘护士1名、护工2名。 

6.关于“对老年人实际需求的调查研究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在天目山街道进行改革试点,2024年10月以来,每月召开工作会议督查改革试点情况。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洗澡难的问题,提供上门助浴服务,2024年11月-2025年1月,累计服务267人次。

(2)自2024年10月起,“孝心卡”服务项目由32项拓展到57项,进一步优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2025年以来累计约谈上门服务商4次,指导其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专业性。

7.关于“信息监测比对核查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1)2025年以来,每月与区人社局比对在保对象的参保信息、城乡居保以及企业退休信息,与区医保分局按月比对长护险信息,并将存疑信息推送镇街核实。

(2)组织镇(街道)每月进行动态核查,做到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全覆盖、新增对象入户核查全覆盖,并及时上报动态调整后的低保等名册。

(3)计划于2025年8月、11月开展两次入户核查,做到全覆盖。

8.关于“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不足”问题的整改。

(1)对各镇(街道)逐一进行走访调研,并指导督促各镇(街道)结合实际,按满足10年安葬需求进行分析和规划,于3月28日形成了《全区骨灰安放设施现状及建设需求摸排汇总表》。

(2)截至2025年4月15日,完成全区公墓勘测定界工作,完成全区公墓需求情况调查分析,并组织各镇(街道)初步拟定骨灰安葬设施三年建设计划。

(3)积极开展上争对接,于2025年4月7日、9日分别对天目山街道天民社区、白米镇昌桥村就殡葬设施建设选址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

9.关于“对镇街殡葬服务存在问题的长效治理没有做好‘后半篇文章’”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0月下发《关于开展全区镇街公益性公墓“三清四有”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开展常态化督查25次,下发整改提示函3份,督促整改落实问题6个。

(2)向区纪委监委及时上报问题线索,并积极配合做好查案办案和思想教育工作,党内警告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全区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警示整改暨清明祭扫工作部署会,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10.关于“统筹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2024年8月至12月组织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新增等级社会组织183家,全区等级社会组织覆盖率达60.08%。拟于2025年8月启动2025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进一步提高等级社会组织覆盖率。

(2)2024年9月至12月共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65家。2025年针对应注销仍未注销的社会组织,遵循先易后难原则,按程序规范注销一批,2025年1月至今已注销3家。

11.关于“监管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2月5日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对部分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的公告》,并寄出整改通知22份,要求限期整改到位;2025年3月4日按要求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上报区市场监管局。

(2)2024年12月与婚庆礼仪和明德帮扶协会负责人进行专题对接,12月23日两家社会组织提出了注销申请,目前正进一步督促按程序办理注销。

12.关于“培育有影响力社会组织的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结合年检、公益创投、日常活动开展等情况筛选出6家优秀典型社会组织(泰州市姜堰区抗癌康复会、泰州市姜堰区健身气功协会、泰州市姜堰区民族音乐家协会、泰州市姜堰区先锋公益发展促进会、泰州市姜堰区欣悦三水社工服务中心、泰州市姜堰区古风诗词书画社)在姜堰日报(2024年12月27日)进行专版宣传。

(2)截至2024年年底全区共有等级社会组织485家,其中A级社会组织117个、AA级社会组织332个、AAA级社会组织18个、AAAA级社会组织18个。拟于2025年8月启动2025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增加3A、4A社会组织数量。

13.关于“安全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19日联合消防大队、住建局和罗塘街道对爱华养老院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进行了验收。

(2)截至2025年3月,全区20家养老机构均已配有留样专柜并规范留样数量及记录,今年以来,每次安全检查都会对留样专柜、留样数量及记录进行仔细察看。

(3)2025年4月初拟订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达标计划初稿,下一步,将修订完善计划并根据计划抓好落实。

14.关于“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2025年4月拟订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工作机制初稿,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化推进问题整治。

(2)截至2025年3月,全区20家养老机构均已配有留样专柜并规范留样数量及记录,今年以来,每次安全检查都会对留样专柜、留样数量及记录进行仔细察看。

(3)2025年2月,娄庄镇敬老院完成消防控制室防火门的安装。2025年清明节前,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了排查,发现罗塘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俞垛镇敬老院等机构消防安全门存在安全隐患,已督促进行整改。

15.关于“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群众的质效管理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月,上海天与公司已搬离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分开办公。

(2)2025年3月,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进行了人员招聘及面试,2名新员工于4月正式入职。每月初组织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强化对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3)2025年3月底前组织各镇街对2024年度供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规范资金使用。

16.关于“谋划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不够系统”问题的整改。

(1)2025年4月1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2025年全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形成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5年4月10至4月11日,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并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并督促整改到位。

(2)2025年春节前,组织开展“新春关爱”行动,为群众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送安全,在先锋姜堰展示报道。

17.关于“巡察整改措施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分三组对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情况进行了一季度实地督查,推动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质量。

(2)计划结合区智慧养老平台,强化对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的线上监管,目前正在与电信公司对接监控安装事宜;2025年1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站点2024年度运营补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之以恒促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继续紧扣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推进整改,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是坚持不懈抓督促。加大整改落实推进力度,对已完成整改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的项目,持续紧盯、加快整改,对取得初步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是坚定不移保长效。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为推动我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229123;邮政信箱: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南环西路1001号8楼区民政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jymzjjgdw@163.com。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党组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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