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8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组织编制了《泰州市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区划定范围
严格遵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实施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在征求本实施规划所涉及村组及农民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实施方案》项目区,编号为25M041101,范围涉及溱潼镇、白米镇、娄庄镇、顾高镇、罗塘街道。
二、项目区规模
项目区使用拆旧地块新增农用地指标8.8755公顷,新增耕地8.829公顷。
项目区建新地块总面积9.457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8.8664公顷,占用农用地8.6511公顷(其中耕地5.9255公顷),占用未利用地0.2153公顷。建新地块中建新留用地块9块,土地利用方向为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敞开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拟于2025年开展建设。
三、规划方案实施效益
规划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缓解人地紧张关系,可以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提高农业生产率,能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居民生活,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可逐步改善农村土地无序利用、功能紊乱的状况,改善农村生产生活,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同时缓解城镇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
该《实施方案》公示期为30天(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4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馈。逾期未反馈则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523-8808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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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资源保护科)
附件:泰州市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docx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