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8日至7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国资办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国资办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总分总”的组织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牵头、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推进、汇总报送等各项综合保障工作,各科室具体负责与职能工作紧密相关的问题整改。
(二)深挖根源,制定务实措施。严格落实区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突出3个月的集中整改期限,迅速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制定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有关巡察整改事项,细化完善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按时保质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三)严格监督,全面落实整改。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各科室配合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全面推动巡察成果转化。班子成员按照巡察整改清单,围绕巡察反馈重点存在的问题开展督导,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在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通过抓整改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33个问题,制定了94条整改措施,已有13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56条措施已整改落实,20个问题基本完成,38条措施初步整改,建立完善制度9项,挽回经济损失0.25万元。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1)已制定《国资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已召开专题党委会,对2025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学习部署;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个人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2)已指导文旅集团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党建专栏”,并定期更新相关动态信息;配合区委宣传部开展“道理说进你心里”理论故事会征文活动,面向各国企征集文稿5篇。
(3)已围绕两会精神,开展“姜堰国资讲坛”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常态化实施意识形态工作月报告制度,国资办党委及各国企党委每月定期报送风险点。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制定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1)已重新修订《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实施细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会讨论决定。
(2)已重新修订《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党委会议事规则》《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范围和内容。
(3)自反馈会召开至今,凡提交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的议题综合科都提前报送各负责人,不临时加议题。
3.资产评估备案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1)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对相关项目进行回顾复盘,2023年涉及国企已开展资产评估,同时我办已对相关事宜办理资产评估备案。
(2)严格根据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要求,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并及时报送国资办备案。
4.项目论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投资管理制度要求,规范开展双重论证工作,督促国有企业做好专家评审意见的记录、收集、整理工作,形成书面专家论证意见,作为开展股权投资的重要依据。
(2)修订出台《姜堰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泰姜国资〔2024〕44号),严格根据文件要求,督促国有企业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聘有相应资质或从事该行业经验丰富的专家,规范开展专家论证。
(3)指导国有企业对相关项目资料进行回顾复盘,对项目决策资料、项目运营情况及下一步打算进行总结分析。
5.档案整理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1)开展投资项目备案资料档案整理,并按年度做好登记;完善投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国有企业投资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加强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2)完善投资备案国资办内部流转程序,项目备案需逐项登记投资备案资料,逐级把关签署职能科室、负责人意见后,完成备案手续,并进行资料收集归档。
6.费用报支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1)制定出台《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支应在费用发生的当月及时办理报批手续,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原则上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
(2)制定出台《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销票据必须为有效合法凭证。
(3)已于3月28日对新制定的《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专题解读培训,确保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制度要求。
7.违规领取培训授课费问题的整改
(1)已对两名工作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相关费用已于2024年7月全部退回财政账户。
(2)明确培训授课费发放及审批相关流程,制定《培训授课费发放标准和审批流程》并严格执行。
(3)已于3月28日对2024年度培训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8.合同订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已对2021年至今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并建立合同清查台账,记录存在问题,及时修改完善。
(2)对过往的合同签订情况“回头看”,完善相关手续;新签订的合同严格审核,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填写签订日期。
(3)已对合同签订相关要求进行专题解读培训,确保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制度要求。
9.党委会议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在4月22日党委会上集中学习《区管单位党(工)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办法》,修订完善《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上参会的党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已按要求在党委会上逐项讨论议题,严格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各委员发表意见。
(3)已修订完善《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召开时都坚持精简、必要、务实的原则安排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参与讨论但不进行表态,已严格执行到位。
10.议事边界不清晰问题的整改
(1)在4月22日党委会上集中学习相关文件,修订完善《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党委会议事规则》《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重新明确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事范围,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均在党委会研究决定。
(2)已修订《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党委会议事规则》《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由综合科在会前提前将议题报各负责人审阅,确保充分酝酿。
11.组织生活会效果欠佳问题的整改
(1)制定谈心谈话清单,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
(2)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四个带头”查摆问题,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和原因剖析,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名党员发言后,其他党员要对其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
(3)已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分工,每半年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12.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已在4月22日党委会上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印发给各班子成员学习,并重新完善党委会会议记录。
(2)2025年初提拔的一批中层干部已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开展。
(3)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干部任免工作,已开展1次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班子成员在讨论阶段均发表明确意见。
13.挂职锻炼不靠实问题的整改
(1)已全面清理相关借用人员。
(2)已严格按照要求,优化完善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3)综合科定期梳理国资办人员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20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理论学习不够深刻透彻问题的整改
(1)已制定《国资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对应制定详细的个人学习计划,并按要求开展好学习。
(2)已召开2次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交流会。
(3)已制定《国资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积分制办法》(初稿)并对班子成员学习情况进行积分排名。
2.基层调研不务实问题的整改
(1)正在研究制定今年调研课题,结合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围绕做强主业、优化配置、优化经营等方面制定调研课题。
(2)正在制定今年调研计划,通过针对性制定调研课题、调整调研体系、转化运用信息化系统成果,提升调研成效。
(3)将根据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结合调研情况,进一步优化国企综合考核指标设置。
3.监督管理制度制定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对直接发包和采用EPC+评定分离模式招标的项目,严格执行区政府泰姜政办〔2022〕38号文件要求,事前向区国资办报备。
(2)草拟修订《关于进一步重申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范投资概预算编制工作。
4.备案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1)区国资办2025年3月下发《关于开展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国企已报送本年度后评价项目。
(2)对国企股权投资项目履约完成和投后管理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倒逼国有企业严格开展投后管理,对未履约项目及时予以关注和处置。各国企开展自查,重点关注项目运行、履约情况、收益分配情况等,逐一梳理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3)修订出台《姜堰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泰姜国资〔2024〕44号),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在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后、项目实施前应报区国资办备案,区国资办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加强备案管理。对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区国资办实施“双重论证”,即在企业论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再次论证,确保程序规范、风险可控。
5.执行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草拟修订《关于进一步重申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严格执行文件要求,规范投资概算核定工作。
(2)下发《关于报送企业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外包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国有控股施工企业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备案。
6.融资监管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1)开展2024年下半年融资规范化检查。
(2)完善国企年度融资计划管理,做好2024年融资总结和2025年融资计划报送工作。
(3)加强对国企融资项目关键事项的跟踪,完成调整备案。
7.风险防范措施不够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到期债务月报制度,2025年1-5月,未发生一笔违约。
(2)计划将融资和担保合规性纳入2025年国企高质量考核指标。
(3)在“姜堰国资讲坛”培训计划中开设金融风险防范专题业务课堂,并开展交流互动。
(4)2025年3月下发《关于开展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国企已报送本年度后评价项目,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实施。
8.责任压力传导不畅问题的整改
(1)已制定《2025年国资国企党建工作要点》初稿,明确全年党建工作重点内容;已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基层党支部书记“头雁领航”系列活动的通知》,按季度召开党建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国资系统党建工作。
(2)结合党委会主题,党委书记定期提醒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已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做好日常教育管理。
(3)已督促各科室定期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做好台账资料整理。
9.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结合学习教育,已开展国资系统廉政风险点专项排查,计划上半年开展“四不两直”督察并进行问题通报。
(2)已在“姜堰国资讲坛”培训计划中开设廉政教育专题业务课堂,并开展交流互动。
(3)已配合派驻组每月收集“第一种形态”实践运用情况及日常监督情况。
10.关键指标统计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1)加强考核办法研究,设置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指标。
(2)正在征求国有企业对2025年考核工作的建议,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11.对国企盈利能力指导成效欠佳问题的整改
(1)加强对国企改革形势分析研究,科学设置2025年国企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
(2)按季度跟踪国企直接融资占比、非标占比和资产负债率,督促企业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12.资产购后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1)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实施方案,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资产盘活利用。清查利用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国有企业已盘活部分闲置资产,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资产效益。
(2)制定相关项目提质增效方案,做好做实资产盘活利用工作,部分资产已实现盘活利用。
(3)2025年3月下发《关于开展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国企已报送本年度后评价项目,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实施。通过后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13.党建业务互融互促不深问题的整改
(1)已重新修订《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涉及国企业务工作的重要事项在党委会研究讨论。
(2)5家国企已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中分类设立党员先锋岗,如工程项目先锋岗、投融资先锋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目前已经设立党员先锋岗20个。
(3)计划将开展党建业务融合案例情况纳入党建考核,结合国企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活动开展评选。
14.指导基层党组织设立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已要求各国企对混改公司党组织“应建尽建”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后续将根据自查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未做到“应建尽建”的党组织下达整改通知书。
(2)已督促指导新开公司党委撤销原支部,重新成立5个基层党支部。后续将对各国企党组织设置情况梳理评估,拟于“七一”前开展党建业务培训。
(3)在公司成立时同步审核党组织设立方案,目前暂未有新成立的实体化运营公司。
15.指导国企党建成效不优问题的整改
(1)开展2024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时对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要求纳入《2025年国资国企党建工作要点》(初稿)。
(2)拟于“七一”前开展“堰企鑫融”党建联盟品牌创建活动。
(3)已召开第一期“头雁领航活动”,听取各国企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进一步优化党建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可量化指标占比,提升考核科学性。
16.国企人员任职审核备案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已对现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国资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初稿。
(2)已投入使用国资系统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平台。
(3)已督促各国企对2025年一季度人员任职备案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17.国企人才培养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1)已要求各国企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梳理高层次、市场化人才需求清单。
(2)已围绕财务融资等业务工作,举办2025年首期“姜堰国资讲坛”专题培训,要求各国企财务、融资、资产等部门中层干部参加培训。
(3)计划建立国企人才培养库,严格入库标准,实施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强化国企人才培养梯队建设。
18.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1)已于2024年3月8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省委巡视、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讨论整改方案,专题召开党委会研究相关事项。
(2)已按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序时工作,今年反馈会召开后,国资办党委已于当天召开党委会,学习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3)每月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问题整改进度。
19.监督国企闭环整改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1)已制定《姜堰区国有企业出借资金追偿办法》,进一步规范出借资金追偿工作。
(2)督促部分公司逐笔制定催收追缴方案,分类实施,落实到位,定期跟踪资金追缴情况。
20.巡察问题整改质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1)已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2025年国资国企党建工作要点》《2025年度国企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内容。
(2)严格执行到期债务月报制度,2025年1-5月未发生一笔违约,拟开展2024年下半年融资规范化检查。
(3)已围绕金融风险防范举办“姜堰国资讲坛”业务专题培训,提高人员履职能力、降低履职风险。
(4)加强考核办法研究,设置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指标。
(5)正在征求国有企业对2025年考核工作的建议,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巩固整改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易反复、易回弹的整改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明确办结时限,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年任务指标再研究、再分解、再强化,找准路径方法。强化监管职能,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和资产投后管理。提升资产效能,以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工作为契机和抓手,进一步盘清台账底册、推动资源整合,为区域经济发展积势蓄势。优化队伍结构,健全崇尚实干、鼓励担当的正向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国企人才培养库,严格入库标准,实施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强化国企人才培养梯队建设。擦亮“堰企青才”研习品牌、“姜堰国资讲坛”培训品牌,全力打造适应国企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团队。
三是坚持责任导向,紧盯整改落实。区国资办党委将以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决扛起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心组织实施,实现有形有效覆盖。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各项任务要求,突出督查问效,常态化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分析对接总结,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同时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锤炼作风修养,引领保障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8869310。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