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6-27 11:33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88日,区委第巡察组对区委编办进行了巡察。202514,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区委书记专题会精神,传达区委巡察整改要求,切实把全办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1月24日,区委编办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理解巡察整改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刻感悟巡察整改是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思路举措。

(二)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1月8日,办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以曹蕴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33项任务,按照班子成员和科室职责分工组织研究会商,逐一提出整改措施,经内部会议联审后形成整改方案报审稿,相关部门反馈意见修改后,以正式文件印发,共制定76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督促检查整改进度,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各责任科室严格履行整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节点,实行销号管理,形成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整改质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开展系统排查,对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立竿见影;对需长期整改的,列出阶段性目标,逐项稳步推进;对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整改工作质量过硬、经得起检验。截至目前,巡察反馈33个问题,制定了76条整改措施,已有26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69条措施已整改落实,7条措施初步整改,建立完善制度15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年初制定2025年领导班子学习计划和支部学习计划,领导班子“第一议题”集中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作风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支部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等内容,进一步引导全办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2)制定学习计划,每次学习活动至少1名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研讨交流。举办读书班,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

2.关于“运用新思想谋划、指导全区编制工作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

(1)印发《泰州市姜堰区行政编制周转池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区镇两级行政编制周转池,其中区级26名、镇级24名,明确申请使用条件、程序、日常管理等,着力破解编制资源固化等问题。

(2)2025年3月,梳理我区各镇街、部门行政编制使用情况及待退休人员情况,对满编的13家单位,逐一研判是否符合行政周转编制申请使用条件。

3.关于“机构改革中协调指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1)印发文件,对“两企三新”党建、基层治理等职责分工进行明确,同时制定区委社会工作部“三定”规定。

(2)会同社会工作、民政部门就“两企三新”党建、基层治理等开展调研,了解机构改革后职能履行中存在的问题,跟进了解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三定”规定落实等情况,及时将相关问题、建议反馈给上级部门。

4.关于“基层用编保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综合研判用编,对部门申报用编计划进行科学论证,研究下达2025年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用编计划57名、事业人员招聘用编计划48名。将用编计划向溱潼、俞垛等镇街倾斜,镇街计划占比达51.4%(其中溱潼镇行政2名、事业1名,俞垛镇行政3名、事业3名),镇街用编率提升5%。

(2)严格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下人员调动,对区外调动人员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统筹安排,优先考虑镇街,2025年11名区外调入人员中6名安排至镇街,其中2名安排至溱潼镇。

5.关于“编外用工管理质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1)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会商,加强编外用工规范化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体制外财政供养人员和区属国有企业人员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并协同推进。

(2)鼓励指导用人单位加大编外人员“一人多岗”探索力度,目前天目山街道已根据编外人员综合评价情况,选派7名优秀编外人员到社区兼职。结合基层治理“巡诊家家到”,调研指导镇街统筹使用好现有人员。

(3)会同组织部门动员用人单位优先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职编外人员中招聘编外人员。2025年1月区消防救援大队从顾高镇现有编外人员中招聘专职消防员1名。2025年2月区人武部从白米镇、溱潼镇等现有编外人员中招聘工作人员4名。

6.关于“支持经济发达镇培育的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1)提请相关区领导专题召开溱潼经济发达镇创建工作推进会,29个区级机关部门共同参与会商,对指标完成情况及配套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深入分析和靶向指导。

(2)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溱潼镇的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充分论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围绕溱潼镇文化、旅游特色和“城市副中心”建设等,新增赋予溱潼镇区级审批服务类权限58项,助力溱潼镇审批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3)学习贯彻《泰州市机构编制管理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评估指标体系,量化为9项一级指标、25项二级指标、55项三级指标,通过单位自评、实地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职能运行、编制使用等情况,综合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7.关于“意识形态领域请示报告制度未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

(1)年底全面总结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排查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思路举措,形成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向区委专题报告,并抄送区委宣传部备案。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组织修订了本办公务员(参公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核指标,明确“阵地建设管理不严,发生传播不实、错误甚至反动言论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的指标要求,倒逼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

(2)班子及成员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年度述职材料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要求总结工作,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1)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月10日,办领导班子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会上通报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了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2)主要负责人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上级机构编制工作部署要求相结合,按要求制定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主体责任(政治监督)个性任务清单。其他班子成员对照分工和科室职能职责、承担的中心工作、廉政风险点等,制定年度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0.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1)3月份组织全办人员对廉政风险进行了全面摸排,各科室制定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情况清单,明确了风险内容、防控措施、具体岗位人员和分管负责人,切实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

(2)组织各科室重新制定了机构编制业务办理流程,明确进出编、编外用工使用计划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等业务办理流程,明确工作步骤、办理时限,进一步增强了业务办理规范性。

11.关于“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工作人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自查,并未发现违纪情况。

12.关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推动廉政教育融入日常、做在平常,今年以来通过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了区纪委全会精神,开展了春节节前廉政提醒,并结合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相关文件规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切实提升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3月份组织全办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并对照机构编制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深入剖析交流,提升了廉政教育针对性和实用性。

13.关于“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1)对2021年1月以来形成的加班工作餐审批单报销存档单据进行了核查,针对未列明时间、事由的3个加班餐审批单形成书面情况说明,进一步规范了加班餐审批单报销存档单据填写的完成性,保证加班餐报销流程合规合理。

(2)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加班工作餐审批流程,明确因工作需要订购加班餐的,规范填写《加班工作餐审批单》,由申请科室负责人、申请科室分管领导、综合科经办人签字确认,连同票据报财务部门支出。

(3)今年以来共送票据14项,均经过财务工作分管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经办人严格审核把关,未发现附件材料不规范情况,严格把好票据“出口关”。

14.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对2021年1月以来形成的来人接待、公务用车、差旅报销等手续进行了核查,针对公务用车无租车审批单、差旅费无出差审批单的问题形成书面情况说明。

(2)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学习了《常用财经纪律制度选编》,重点学习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的相关管理办法。并制定了本办“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今年以来共产生公务用车费用3项,均附用车审批表,支出手续均符合规定。有效提升了“三公”经费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3)落实“三公”经费自查机制,对本办1-3月份“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进行了“回头看”,重点针对发票、支出审批单等报销手续进行了自查,均严格遵循审批流程,未发现问题,切实提升“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性。

15.关于“违规超范围报销”问题的整改。

(1)对2021年1月以来的慰问支出进行“回头看”,针对2021年6月、9月的不合规慰问情况形成了书面情况说明。

(2)组织财务工作分管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学习了慰问补贴的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了解掌握慰问标准、慰问范围,强化了纪律规矩意识,杜绝违规超范围报销。

(3)今年以来发放的离退休干部慰问金,驻社区“第一书记”工作补贴,均由经办人、职能科室负责人、财务工作分管负责人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符合慰问补贴的相关政策规定,未出现违规超范围报销情况。

16.关于“固定资产采购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对2021年1月以来政府采购事项开展“回头看”,针对2021年4月购买笔记本电脑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形成书面情况说明。

(2)组织财务工作分管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学习了政府采购、资产配置等政策文件。并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了采购流程,今年以来开展政府采购1项,严格按照采购流程提出采购申请并经财政部门同意后进行采购,确保财政资金合规使用。

(3)根据我区固定资产清查利用工作要求,按照以物对账、以账对物的方式对全办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逐一核对资产数量、规格型号、在用状况、使用人员、存放地点等信息,重点检查采购流程是否合规、采购合同是否履行、采购资金是否使用合理等,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17.关于“事业单位监管跟踪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月已按规定注销三水街道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收缴证书、公章。

(2)对照市委编办《泰州市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梳理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涉及教育和卫生领域,共计7家。主动对接相关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注销登记。

(3)印发《关于做好全区事业单位法人2024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目前已审核公示215家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占比90%。

18.关于“办公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1)年初对全办低值易耗办公用品进行了清点,梳理形成了办公用品登记表,领用台账,办公用品管理更加规范。

(2)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办公用品管理标准,低值易耗办公用品采购领用一律进行登记入库、领用出库等程序,确保账实相符。今年以来,采购的硒鼓、笔记本、办公用纸等低值易耗品均进行了登记入库、领用出库,确保出入库台账与实际情况一致。

19.关于“工作作风漂浮”问题的整改。

(1)组织开展了支部会议记录专项审核工作,对2023年主题党日会议记录错贴照片进行了更改。

(2)持续强化文字材料质量,各类材料均经过仔细检查,基础材料各科室交叉互审。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文字材料实行分管负责人负责制,由分管负责人严格把关,经请示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提供报送,需盖编办印章的材料,一律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

20.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今年以来召开主任办公会6次,集体讨论了本办相关重要事项,切实规范了权力运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重新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需调整提请主任办公会研究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标准,由10000元调整至5000元,进一步契合本办实际,规范资金使用。

21.关于“干部培养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1)着眼长远谋划梯队建设,制定2025年度干部培养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开展了本办中层干部、公务员(参公人员)分析研判工作,梳理了中层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2)去年下半年以来,先后安排年轻干部参加了泰州市机构编制改革与管理专题培训班、全区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以及各类业务培训班次。积极组织年轻干部研学机构编制业务,安排情况熟、业务精的中层干部作为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帮助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工作能力。

(3)坚持把工作一线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主战场,抽调年轻干部参与各项改革、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等中心工作,增强了统筹谋划、攻坚克难能力。

22.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2025年3月27日,组织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培训,邀请区委组织部负责档案工作的同志进行专题授课,重点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相关规定,有效提升了档案管理人员工作水平。

(2)对本办股级及以下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形成缺件清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完善,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3)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对“三龄两历”前后不一致的干部档案,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认定。

(4)明确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时制作、收集工资、考核、任免等各类干部人事工作材料,按规定送交归档。对近两年新进公务员人事档案开展了专项审核,形成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23.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支部实际,制定了2025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明确“讲规矩、重担当、转作风”的年度主题以及每季度、月份主题,每月严格按照泰州市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4+X”模式开展,确保活动实效。

(2)开展主题党日严格落实“缴纳当月党费、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章党规、交流成长感悟”等规定动作。2025年1-3月主题党日活动分别组织支部党员观看了《走“进”组织生活会》专题片,结合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党员进行了“谋新篇 开新局”交流研讨,与市委编办党支部联合开展了“弘扬先烈精神 凝聚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

2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以来已召开支部委员会3次,党员大会3次,开展党课1次,“三会一课”质效显著提升。

(2)年初制定了2025年度党课计划,分别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党员的责任与担当”为主题,并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党课。2月26日,党支部书记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体党员进行了授课。

25.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力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针对工作中出现失误的人员,及时进行了提醒谈话,对中层干部双向挂职人员进行了任前谈话,切实做到谈心谈话经常性、全覆盖。

(2)对开展的提醒谈话、任前谈话均按要求使用专用本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一步丰富党内政治生活内容、形式,主题党日活动均安排党员交流发言,4月1日,联合市委编办党支部赴蒋垛镇开展了“弘扬先烈精神 凝聚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在苏维埃红色主题公园举行祭扫、宣誓仪式,听取情景微党课,并参观了蒋垛镇高温耐火新材料产业园区。组织支部党员共同策划1-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进一步发挥了党员主观能动性。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7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日常理论学习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1)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交流,今年以来,在领导班子、全体人员及支部党员学习活动中均有至少1名党员干部进行交流研讨,理论学习质效明显提升。

(2)整改措施:围绕机构编制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可行举措,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提供决策依据。

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调研工作,1篇调研报告入围2024年度全省、全市机构编制优秀研究成果选编,2025年3月在全市编办主任会议上被通报表扬。坚持以高质量调研推动工作,编外用工规范管理调研中形成的对策建议正在试行推进中。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扎实做好2025年度机构编制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组织各科室分别认领至少1个调研课题,围绕机构编制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可行举措,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1)整改措施:每年专题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分析研判、研究部署本办意识形态工作。

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效:2025年2月18日,办领导班子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会上通报了2024年全办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主要负责人对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举措。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年中办领导班子及时召开2025年上半年专题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分析研判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统筹安排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2)常态化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理论学习,2025年2月20日,支部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员大会,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

3.关于“班子引领编办工作开展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整改措施:召开编办主任办公会,专题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研学《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举办专题理论读书班,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条例》,开展知识竞赛,引导全办人员规范开展机构编制工作。

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效:3月20日,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进行交流研讨,加深对《条例》丰富内涵的理解,进一步提升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举办理论读书班,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条例》,组织年轻干部开展机构编制条例知识竞赛。

(2)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办事,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均经过充分评估论证,我区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情况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4.关于“考核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重新制定了办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体系由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组成,平时考核指标由工作负荷分、工作纪律分和加分项得分构成,以量化考核为主,进一步提升考核操作性。

(2)按照办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绩效管理制度,一季度根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平时表现,统筹确定公务员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对拟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了公示。

(3)整改措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奖金发放挂钩,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

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在办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中明确考核结果运用形式,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与本年度绩效奖金挂钩,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结合本办绩效考核办法,对2024年度考核奖实行差别化发放,进一步激发工作积极性。

5.关于“中层干部队伍‘青黄不接’”问题的整改。

(1)根据队伍实际和工作需要,免去两名即将到龄退休的中层股级正职干部职务。

(2)整改措施: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将素质好、肯钻研、勇担当、实绩明显的年轻同志充实到中层岗位,优化结构,形成合理梯队。

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通过综合分析研判,深入了解年轻干部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形成适岗情况及调整建议。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及时将素质好、肯钻研、勇担当、实绩明显的年轻同志充实到中层岗位,优化结构,形成合理梯队。

6.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1)整改措施:组织党员对照2021、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要求,开展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

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回顾2021、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要求,进行深刻检视剖析。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组织支部党员重新对照2021、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要求,形成对照检查材料和批评意见。

(2)2025年2月8日,召开了2024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支部党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和不足。

(3)认真做好2024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原汁原味记录开展批评情况。

7.关于“中层干部长期未轮岗问题没有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1)2025年3月开展了一季度中层干部“问政”行动,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简述”为主题,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名制管理等工作业务。继续用好科室AB岗制度,合理安排人员,引导全办人员特别是年轻干部熟悉各条线业务。

(2)整改措施:根据我区干部轮岗交流相关要求,结合全办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有序推进中层干部轮岗,对符合必须交流条件的人员,按要求调整到位。

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对照我区中层干部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已对2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9年,且不再适宜任中层正职的同志予以免职,另一名任职超过9年的中层干部目前外派天目山街道后堡社区任乡村振兴指导员,经与组织部门对接,暂不需进行轮岗。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根据我区干部轮岗交流相关要求,结合全办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有序推进中层干部轮岗,对符合必须交流条件的人员,按要求调整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的清醒认识。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契机,全面落实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责任压实到岗、传达到人。

(二)持续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严格对照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倒排工序、销号攻坚。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持续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标本兼治。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8869400;电子邮箱8933596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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