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姜堰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6-23 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8日至7月1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残联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1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政治态度,最扎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迅速组织,强化领导。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残联第一时间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集中学习反馈会议精神,凝聚思想共识、强化整改自觉。1月13日,区残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相关负责人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层层整改落实机制。1月22日,区残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各自认领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2月以来,主要负责人多次牵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讨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41个问题确定了95条整改措施。

(二)明晰责任,有序推进。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区残联党组认真梳理整改清单,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对整改问题实施“销号式”管理,整改一条销号一条。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残联党组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敷衍了事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责任追究。

(三)统筹结合,深入整改。区残联党组坚持将整改工作与班子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残疾人工作者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把残疾人的“急难愁盼”挂在心上,将排忧解难的实事干在实处。同时,切实做到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着力构建靠制度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41个问题,已制定了95条整改措施,已有26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76条措施已整改落实,19条措施初步整改,建立完善制度5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疑似发育障碍儿童早期筛查、早期干预的牵头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1)及时与区卫健委、区教育局沟通,根据文件要求,每季度上报疑似发育障碍儿童筛查数据,2025年一季度疑似发育障碍儿童筛查数据已报送。

(2)2月18日,召开疑似发育障碍儿童筛查工作布置会,指导各镇街残联按照文件要求报送数据。2025年一季度疑似发育障碍儿童筛查数据各镇街残联已报送。

2.关于“儿童康复工作督查指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3月28日,举办第一季度孤独症儿童家长培训班,鼓励家长积极配合康复师参与儿童康复居家训练活动。3月,对孤独症儿童家长开展半年一次的满意度调查,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落实。4月2日按上级要求,做好省残联组织的第一季度儿童康复满意度电话核查工作。

(2)3月,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方式开展家长满意度调查。共收回125张调查问卷,收集17条意见和建议,满意度为99%。

3.关于“伙食补贴不达标”问题的整改。

(1)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各镇街严格按照“残疾人之家”补贴要求,为残疾人提供午餐。截至目前,未按标准提供午餐的娄庄镇、淤溪镇、张甸镇残联均已整改到位。

4.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2月7日,召开理事长办公会,强调日常监督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领域的监督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科室业务的日常监督。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周督查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并将相关进度报送给区分管领导。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按月通报工作人员考勤情况。

(2)每月督促职能科室开展廉政、履职风险点自查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到目前为止,已组织科室开展5次自查工作。

5.关于“廉政教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2月18日,召开全区残联工作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机关工作人员会议、主题党日等活动中,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开展“学纪知纪明纪”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认真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学相关规定。

(2)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党员干部心得交流等方式,不断丰富廉政教育方式。5月27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到镜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3)组织工作人员围绕残联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引导工作人员主动吸取教训,坚决不碰红线。

6.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1)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时,班子成员轮流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到目前为止,已组织学习16次。

(2)完善《泰州市姜堰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区残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集体研究讨论,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党组会作出的决策组织实施。

(3)强化日常督导工作,3月28日,班子成员就个别工作人员未正确履行请假手续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7.关于“担当精神缺乏”问题的整改。

(1)3月31日,对定点康复机构儿童考勤情况进行督查,抽取下午12:00—17:30时间段内在训儿童照片与打卡数据进行比对。经核实,该时段残疾儿童均在岗在训。

(2)制定完善《姜堰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考核细则(试行)》,规范儿童康复经费结算。

(3)安装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考勤机,利用新技术手段,完善考勤机制,不定期对考勤机数据进行实时比对。解除前期依托考勤数据与服务机构签订的补充协议,制定完善新一轮服务协议条款。

8.关于“对康复辅助器具发放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1)2月18日,召开残疾人辅具适配工作布置会,对各镇街专职委员进行业务指导。目前,已完成残疾人辅具适配需求调查工作。

(2)购买残疾人综合保险时,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比对死亡残疾人信息,并及时核减到位。

9.关于“滥用职权,花钱买平安”问题的整改。

(1)规范发放编外人员各类工资津补贴,逐步消化原有待遇高于现行标准部分。

10.关于“擅自变相使用编外人员,长期从事重要岗位工作”问题的整改。

(1)与会计服务公司签订协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会计咨询公司提供现金会计服务。

11.关于“无依据支付慰问费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民办医疗机构”问题的整改。

(1)规范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民办医疗机构慰问活动,2025年以来未向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民办医疗机构支付慰问费用。

12.关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区残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通知》,明确预算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经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直接执行;预算金额在5000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经区残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实施。

(2)督促科室年初将上一年度业务档案及时归档到位。截至目前,各科室2024年度业务档案均已归档到位。

13.关于“对残疾等级评定失当行为缺乏制约”问题的整改。

(1)1月15日-1月17日,梳理了2019年12月-2024年4月期间举报后重新评定为不符合和降级的评残医生名单;1月21日,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区卫健委。

(2)2月12日-2月14日,梳理了2024年4月以来举报后重新评定为不符合和降级的评残医生名单;2月19日,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区卫健委。

(3)每年1月下旬,梳理上一年举报重新评定人员等级变化情况及相关评定医生情况,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区卫健委。3月13日,区卫健委已召开残疾评定工作讨论会,对重新评定后等级发生变化的案例进行了探讨,未发现难以适应的专家库评残医生。

14.关于“精神残疾人发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与姜堰区精神病医院重新签定送药协议,完成第一季度精神残疾人送医送药和经费结算工作。

(2)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第一季度精神残疾人送医送药工作,现场督促领药人员签名,防止出现错签等现象。

15.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首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今年以来党组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16次。

16.关于“政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借助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等平台,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已组织5次党史教育学习。

(2)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区残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已组织学习5次,党组成员研讨交流2次。

17.关于“宗旨意识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1)组织残疾人工作者走访残疾人家庭、涉残服务机构,精准掌握残疾人所需所盼。

(2)主动对接无锡市残联和盐城市响水县残联,前往学习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建设经验,致力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硬件条件。

18.关于“违规自设机构”问题的整改。

(1)取消组联科和评残办两个自设科室。

19.关于“干部使用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1)积极征求中层干部意见,参加全区范围内跨单位中层岗位竞争,推动干部横向交流。将一名年轻同志调至康复科,作为股级后备干部重点对象培养。

(2)统筹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对办公室、教就科、劳服所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20.关于“组织领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1)落实定期专题议党制度,今年以来已召开1次专题议党会议,党支部已召开党建工作例会5次。

(2)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督导,党组每季度查阅党支部记录簿,督查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听取一次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截至目前,党组已查阅党支部记录簿1次。主动对接区级机关工委,每半年将相应记录交送上级党组织查阅。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加强理论学习、业务部署的基础上,加强对支部工作、组织生活的研究。截至目前,已召开5次支委会研究支部工作,召开2次党员大会,其中5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召开支委会,确定支委分工。党组成员已带头讲2次党课。  

(2)积极推行“党建+业务”模式,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关爱麻风病人、关爱孤独症儿童、非遗培训、康复知识宣传、助力残疾人就业等各类助残活动。

(3)4月3日,组织党员干部到烈士陵园参加纪念革命烈士活动,5月9日,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徐克强烈士纪念馆,引导党员干部铭记历史、传承精神。

(4)1月23日,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收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了政治学习、支部工作汇报、支部对照检查、党员民主评测等工作,党员诚恳进行自我批评,客观进行相互批评,在红脸出汗中增进团结、互助提高。5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圆满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5)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关爱麻风病人、关爱孤独症儿童、非遗助残、爱耳日康复宣传等各类志愿助残活动。

22.关于“班子成员巡察整改责任交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做好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认真梳理业务工作、巡察整改任务,形成交接清单。

23.关于“共性问题整改缺乏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

(1)召开理事长办公会,明确办公室牵头负责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协助落实安全责任。

(2)认真检查维护消防安全设施,共更换机关大楼(含康复中心)干粉灭火器44个、消火栓接扣13个,维修疏散标识23个、双头应急灯4个,畅通了疏散通道。与三星电梯有限公司签订电梯保养合同,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

(3)托养中心第三方服务公司已聘请维保单位定期检查中心安全生产情况;托养中心消防控制室人员已通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书;2024年12月,区残联通过招标对托养中心消防设施进行了改造维修,已对泵房排风系统出口进行了改造。

(4)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常态化检查“残疾人之家”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2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研究通过《2025年区残联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2)积极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今年以来已组织党组学习1次、机关工作人员学习1次。5月29日,积极参加区委宣传部举办的“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业务辅导会”,不断提升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25.关于“残疾人基础数据未及时更新”问题的整改。

(1)1月14日,对全区数据进行下载核查,核查出1例文化程度填写错误,已及时改正。2月26日,组织各镇街残联入户核查100岁以上持证残疾人7人,未发现错误。

(2)2月18日,开展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

(3)1月13日、2月10日、3月4日、4月8日、5月12日与殡葬数据进行了比对,1月13日、2月11日、3月10日、4月9日、5月12日与卫生数据进行了比对,排找出了死亡残疾人,并及时注销。3月31日,对最新数据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残疾人地址错误信息。

26.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仍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补充登记资产信息,并对所有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

(2)完善文明城市创建志愿者费用审批签字手续。

(3)对2022—2024年期间的体检报销手续进行检查,完善相关附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履行报销手续时要求附件完整、手续规范。

(4)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领用手续,今年以来,已登记办公用品领用信息53条。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5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康复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将区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改建工作纳入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切实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硬件条件,扩大残疾儿童室外活动空间。盘活官庄小学闲置资产,将其改建为区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按照序时进度,协助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推进区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改建工作。目前已完成立项审批、房屋安全鉴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评审、工程招标等工作。

(2)组织康复技术人员参加省残联举办的培训班。邀请区精神病院专家对社区康复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3)借助“姜堰残联”公众号每月向公众推送一期康复知识,今年以来已发布5期康复知识信息。深化与融媒体中心的合作,4月2日,借助《残疾人之声》平台,宣传残疾人康复知识。在全国爱耳日、世界孤独症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日节点,组织残疾人工作者深入康复中心、“残疾人之家”等涉残服务机构,开展康复知识宣传活动。

2. 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不畅”问题的整改。

(1)全面排查各镇街“残疾人之家”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按要求将顾高镇、白米镇、三水街道等5家未设置公厕无障碍设施的“残疾人之家”安装到位。

(2)依托“姜堰残联”公众号平台,推送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知识和权益保障内容,今年以来已发布5期信息。

(3)2月18日,召开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布置会,对具体工作提出要求。目前,已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筛查工作,共有13人申请家庭无障碍改造。

(4)完成无障碍家庭改造对象二次核查工作,已于4月底入户抽查改造对象实际家庭情况。经评估,共有8户符合改造条件。

3.关于“残疾人就业促进工作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

(1)按照《姜堰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要求,组织各镇街残联学习,开展全区残疾人用人单位奖补申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办理服务。经审核公示,45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共享受2023年度补贴446800元。目前,2024年度申报工作已受理,正处于资料审核阶段。

(2)今年以来,举办1期就业援助线上招聘会,与人社等部门联合举办1期线下招聘会。对残疾人培训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年度培训计划。2月26日,组织20多名残疾人参加全区残疾人非遗项目培训。2024年10月,出台《姜堰区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12名残疾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58511.88元。2025年3月,对34名申请创业补贴的残疾人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走访,已于4月底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补贴费用。

(3)强化资产清查工作,将闲置老旧电脑整合利用。主动对接财政部门,按照程序处理报废。

4.关于“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1)组织专门协会开展“非遗面塑”“钓鱼比赛”等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2)主动对接天目山街道残联,优化盲人协会办公环境。

5.关于“推动残疾人参与文体活动不够积极主动”问题的整改。

(1)加强与文体部门的联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打造具有残联系统特色的文化节目。已初步拟定残疾人趣味运动会方案。

6.关于“硬件设施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指导娄庄镇“残疾人之家”通过异地选址、重新装修、优化功能布局、购置相关设备等方式,改善硬件条件。

(2)通过走访企业征集产品源。目前,辅助性就业项目主要包括医疗产品、酒店用品分包装、工艺品制作和汽车配件装配等。

7.关于“服务队伍建设不佳”问题的整改。

(1)多次与人社部门对接,将娄庄、张甸、大伦镇“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招聘纳入全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计划。

(2)督促各镇街“残疾人之家”服务管理人员办理健康证。到目前为止,13名管理人员均已办理健康证。

8.关于“综合性服务活动开展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指导镇街“残疾人之家”制定文体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活动,为有康复需求的入托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

9.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尚未根绝”问题的整改。

(1)班子成员率队走访用人单位、“残疾人之家”、残疾人托养中心等涉残服务机构,了解残疾人实际需求。主动落实“我为群众走流程”工作,到评残现场以群众视角体验残疾人证评定全流程。

(2)组织各镇街残联工作人员学习“腾讯99公益日募捐”文件。

(3)2024年12月,已完成2024年度“残疾人之家”经费拨付工作。一季度,罗塘、天目山、大伦、张甸等4个镇街正在资料准备中,等申请资料到位后,一个月内将相关经费拨付到位。

10.关于“对镇街“残疾人之家”监督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1)为13个镇街“残疾人之家”配置、安装监控。抽查“残疾人之家”考勤打卡情况,将监控设备实时画面与打卡数据进行比对,确保考勤打卡数据真实有效。

(2)通过打卡方式发放各镇街“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就业收入。要求“残疾人之家”补贴结算资料,经过镇街残联审核后方可上报。

(3)截止目前,已完成对罗塘、娄庄、大伦等6个镇街“残疾人之家”运行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

11.关于“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掌握不严”问题的整改。

(1)组织相关科室学习《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对照部门职能,着重学习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使用和人员招聘等内容,确保开展工作符合规范。

(2)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季度核查工作,协助人社部门规范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3月31日,已将第一季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如实报送给人社部门。

12.关于“政府采购行为不公正”问题的整改。

(1)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区残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通知》。

(2)4月24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精神,明确科室职责,解读采购业务流程。

(3)在残疾人居家托养上门服务采购工作中,将采购意向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推动供应商平等获取信息,公平参与竞争。

(4)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科室互查工作。

1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深”问题的整改。

(1)主要负责人主动向区委汇报、与编制部门沟通单位选人用人情况。经对接,计划今年8—9月申报事业人员招聘用编计划。

(2)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坚持只出不进原则,通过自然减员机制逐步消化编外人员。

(3)选送残疾人工作者参加省残联组织的康复技术人员省级规范化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4)严格执行敏感人员回避制度,将相关人员从康复科调至教就科,不再参与监管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

14.关于“组织领导力度衰减”问题的整改。

(1)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

15.关于“疑难问题整改缺乏钉钉子精神”问题的整改。

(1)与区医保部门对接,了解相关政策,积极沟通可行性方案。

(2)积极与区卫健委、区精神病院沟通,严格按照要求控制药品费用。

(3)加强与区精神病院沟通,协助其加大特殊病种鉴定力度,一季度共鉴定22名特殊病种精神残疾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后续,推动问题全部销号。坚持党组带头,对照整改方案,继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科室跟进“清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触类旁通,推动整改长效常态。坚持以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致力标本兼治,让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善于举一反三,从个性问题中归纳出共性短板,提前谋划防范举措,构建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复。

三是统揽全局,推动成果转化落地。将巡察整改作为借势赋能、自我完善的自觉行动,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定期回顾总结整改成果,持续调整优化工作策略,形成闭环管理,让巡察的“后半篇文章”成为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776685;邮政信箱泰州市姜堰区陵园西村80号姜堰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电子邮箱cl88211644@163.com。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5年6月16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姜堰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