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5-07-01 08:38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9日至6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凝聚思想共识、强化整改自觉,提出明确牵头职责、分工不分家等要求。1月20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1月24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各自认领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3月28日,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行审议,对各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要求从严掌握整改标准、确保真改实改,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巡察反馈40条问题,制定了79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有28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64条措施已整改落实,14条措施初步整改,1条措施未落实,建立完善制度4项,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人。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年度审计项目与区委重点工作契合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1)编制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于2024年10月书面征求区纪委监委、人大、政协、巡察办、国资办等部门建议和意见,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拓宽眼界思路,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审计工作重点。

(2)结合上级审计机关统一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审计调查。围绕“旅游兴区”战略,2025年安排溱湖文旅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围绕“教育立区”战略,2025年安排姜堰中专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围绕冲刺“千亿姜堰”目标,2025年安排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情况、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情况、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

2.关于“常态化审计监督未有效形成”问题的整改。

(1)2025年安排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农水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工程、国企投资等方面情况;安排马厂七期E区集中居住区1期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监督。

(2)2025年4月研究制定了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规范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评价。结合2025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安排了梁徐街道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3.关于“研究型审计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研究型审计纳入2025年度十大重点工作,每月月度办公会由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领导提要求,督查推进工作进度。2025年3月已向上级审计机关报送2篇专题论文。

(2)根据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相关要求,由法规与审理科完成“人工智能时代的审计(2025)”、“科学规范开展审计提升审计监督质效”2个课题研究论文,对2篇论文作者2025年一季度绩效考核加分。

4.关于“监督贯通协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编制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前,已于2024年10月书面征求区委巡察办意见,巡察办进行了相关反馈。

(2)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2025年2月将本年度安排的6个经济责任审计单位作为巡察“回头看”建议名单报送区委巡察办;3月将涉及区委第七轮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的审计报告报送区委巡察办,积极落实巡审联动协同机制。

(3)根据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工作要求,2025年4月参加座谈会并汇报我局在9个专项整治中发挥的作用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落实到相关审计项目中。

5.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线索数量较少、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将《江苏省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责任界定办法》发放到经济责任审计科及分管领导,要求认真学习,牵头组织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已根据上述办法界定了涉及人员责任,出具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2)2025年3月研究制定《姜堰区审计局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明确线索移送三级复核要求,切实提高移送质量。

(3)2025年4月对2024年移送问题线索情况进行分析,剖析不成案原因,将审计移送数量及质量纳入内部管理绩效考核。

6.关于“审核复核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月将《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发放到全体业务人员,要求认真执行,落实审计复核要求。2025年3月已对2024年度审计项目开展业务质量检查,将审核复核情况纳入了检查内容。

(2)2025年3月对2024年度完成的审计项目开展了业务质量检查并编发通报,各项目主审根据检查结果完善了程序性材料。

(3)2025年3月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中反馈问题,经项目所属科室科长、分管领导审核确认问题整改完毕并经法规与审理科备案后,将项目资料移交办公室归档。

7.关于“对上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2024年度科室绩效考核,对2023年实施区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内审科扣分;2025年一季度绩效考核,对该项目主审人员扣分。

8.关于“考核办法修订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从2024年度开始取消对相关区级部门、单位的内审工作考核。

9.关于“指导工作开展不实”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1月制定《镇街内审项目操作指南及相关模板》下发给各镇街内审机构,提高内审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2024年11月会同区财政局、区国资办举办了全区财政审计专题培训班,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内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025年继续安排相关审计业务培训。

(3)2025年实施的同级审项目中,对区财政局近年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以后实施的审计项目中涉及到第三方审计相关内容,均纳入审计范围。

(4)因机构改革,镇街、园区党(工)委审计委员会已撤销,相关事项报告、报备工作不再作要求。

10.关于“局长办公会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泰州市姜堰区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每月召开局长办公会1次,传达学习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研究年度项目计划、审计项目开展情况等。

11.关于“公车管理制度执行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月起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每次用车前均需填报《公务用车审批表》,经办公室把关、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出车。

(2)2025年1月起建立《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登记表》,每次用车情况均及时进行登记。

(3)2025年1月起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公务加油卡,每次加油时均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持卡陪同驾驶员加油,加油完毕及时填写《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登记表》。

12.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2024年9月、2025年1月,2名同志分别就家庭购置汽车情况进行报告。2025年3月,分管领导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求向全局工作人员进行强调,压实书面报告责任。

(2)2025年3月对《姜堰区审计局内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并印发,明确个人有关事项书面报告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1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2025年4月组织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应用指南进行学习,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2)2024年10月对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进行盘点,并对盘盈盘亏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2025年内拟对空调、办公家具等其他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处置。

14.关于“费用支出审批不严”问题的整改。

(1)2025年4月组织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转发<泰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进行学习,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2)维修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已满,2024年12月支付尾款42813.55元。今后将严格规范费用报销工作,附件不齐全、原始凭证不规范的不予报销。

15.关于“工会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015年1月对2名工会会员的生育慰问均以实物形式进行。4月组织局工会主席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进行学习,明确工会会员结婚、生育等均以实物形式慰问,规范工会慰问行为。

16.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2025年3月对涉及文件柜采购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经事前班子成员沟通后,才进行政府采购,党组会讨论同意后支出款项。

(2)2025年4月已组织局党组成员对《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审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实施细则》进行学习,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

(3)2025年4月,局党组书记就“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调进人员考察政审等重大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办公楼改造项目因事前沟通不充分,先后3次上会研究”等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批评教育,要求以后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议题管理。

17.关于“领学促学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根据区委宣传部专题学习计划,2025年4月已研究制定本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2)2025年1月以来,每月均开展1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2个月组织交流研讨1次。

18.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4年7月起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组会均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落实。

1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

(2)2025年2月研究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要求。

20.关于“谋划研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加大对党建工作谋划研究力度。2024年12月专题研究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谋划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2025年2月研究“敢审敢严 同心同行”党建品牌创建工作;2025年3月研究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题研究部署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

21.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按照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2025年1月制定机关支部本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4月制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计划》,经支委会研究通过。按照活动计划和上级党组织要求每月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规范开展主题党日以及主题教育,每次活动支部党员均应到尽到。

2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2025年4月对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绩效考核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等问题的3名同志实施运用“第一种形态”。

2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1)加大党建工作谋划力度,2025年1月研究制定机关支部本年度工作计划,经支委会研究通过,根据计划安排落实全年工作。

(2)2025年已明确专人负责机关支部工作记录簿,及时记载相关活动记录,规范支部工作,提升党建水平。

24.关于“临时党支部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5年1月,局党总支召开支委会对《派出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管理制度》进行学习,要求规范执行“三化一专”管理制度。2025年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不存在需要成立临时党支部的情况。

25.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由于部分退休党员存在年龄较大、身体健康状况欠佳、智能手机使用困难等原因,不便亲自交纳党费,经征求支部党员意见,老干部支部于2024年7月出具《委托书》,委托我局从住房补贴中代扣老党员党费。

26.关于“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2024年8月将相关往来款项清收到位。

27.关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局党组加大对党建工作谋划研究力度。2024年12月专题研究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谋划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2025年2月研究“敢审敢严 同心同行”党建品牌创建工作;2025年3月研究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题研究部署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

(2)2024年9月按规定对长期闲置资产进行处置,并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28.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2025年3月对办公楼内外宣传栏、党员活动室等宣传阵地内容进行了更新。

(2)2025年4月组织财务工作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行学习,明确要求无正式发票不予报支,严格财务管理。

(3)2025年4月,就上轮巡察指出的“相关往来款项未积极清收到位、未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相关资产长期闲置现象、宣传阵地内容更新不及时、部分小额物品未开具正式发票以三联单收据入账”等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本轮巡察时仍存在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批评教育,要求以后规范工作开展,强化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2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审计监督重点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研究制定《姜堰区审计局2025年度业务能力提升“四个一”行动方案》,明确每个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均实行集体会商,完善项目质量管控措施。根据项目计划安排,将对年度计划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组织集体会商,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审计措施。

(2)2025年4月份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对区城管局审计进度进行督查,现场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对审计重点和方向进行分析指导。根据年度项目计划安排,将继续对重点审计项目进行督查指导。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2.关于“专业人才支撑难以满足全覆盖需求”问题的整改。

(1)根据区委组织部和市局工作安排,于2025年3月完成了干部队伍分析研判工作,并提出了下年公务员招录计划。拟于今年9月左右待组织部门通知报送公务员招录计划时,设置1个相关专业的招录岗位。

(2)对于2025年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结算审核指导监督项目,在专业人手短缺的情况下,已有34个结算复核项目聘用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复核。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3)2024年10月至12月安排1名同志参加省厅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根据上级相关工作安排。今年9月继续组织35周岁以下未通过计算机中级考试的业务人员参加入学测试,通过入学测试的人员安排参加培训。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3.关于“统筹协调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2月已完成区委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拟于今年12月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审计工作重点,谋划下年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区委审计委员会顶层设计作用。

(2)2025年3月已牵头召开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暨区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通报了《202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以及《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编制说明》,各成员单位对2025年审计工作开展思路进行交流探讨。下一步拟修订《区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更新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4.关于“大数据审计应用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1)2025年开展的同级审等审计项目,已明确数据主审,负责数据采集、分析和管理工作,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财务、业务等方面进行审计调查。项目结束后,采集的数据统一交由局办公室(电子数据审计科)保管存档。

(2)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2025年2月已制定学法考试计划,拟于6月组织审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学习考试,强化数据安全及保密意识。

5.关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1)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纳入2025年度十大重点工作,拟于2025年7月开展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强化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力度。

(2)各科室已在审计结果综合利用系统上对2024年度审计揭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管理,达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销号工作。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6.关于“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2025年3月对2024年度审计项目开展业务质量检查,将审计建议质量纳入评比内容。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2)2025年实施的审计项目,将审计建议与揭示问题对应情况纳入法规审理内容,提高审计建议质量。

(3)2025年编发审计要情时,抄送至相关涉及部门或单位,推动审计成果共享。

7.关于“实施方案制定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研究制定《姜堰区审计局2025年度业务能力提升“四个一”行动方案》,明确对年度计划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组织集体会商,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审计措施。

(2)2025年3月对上年度审计项目开展业务质量检查,将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情况纳入了检查内容,并编发通报,按要求整改。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3)经济责任审计科和财政金融审计科于2025年4月分别牵头制定了2025年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具体实施科室根据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审计项目实施方案,提高审计方案质量。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8.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挖掘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2025年4月份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对区城管局审计进度进行督查,现场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对审计重点和方向进行分析指导。根据年度项目计划安排,将继续对重点审计项目进行督查指导。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2)根据工作安排,审计项目结束后,由项目主审对照审计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盘,从目标实现、组织实施、审计成果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审计项目后评估报告,促进审计质量提高。拟于7月份开展第一批已完成项目复盘工作。

(3)2025年3月开展的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中将问题定性分类作为检查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以后实施的审计项目均加强问题定性分类的法规审理把关。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9.关于“监督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025年4月完成《姜堰区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挂钩联系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业务科室挂联各镇街、国企和重点部门开展内审监督指导工作,进一步了解各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更好地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同时将该项工作列入2025年度十大重点工作,每月督查推进。

(2)2025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中,均将被审计单位内控及内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审计范围。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10.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2025年3月组织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排查了岗位职责风险点,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待区委相关文件下发后,根据廉政风险排查情况编制2025年度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等。

11.关于“‘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4年12月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对“一岗双责”进行强调,要求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绩效考核任务完成情况等,年内由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分管科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1次,对谈话内容进行书面记录。

12.关于“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1)2024年7月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审核中心主任进行交流调整;2024年8月对局领导班子成员重新分工,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分管领导进行调整。该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2)2025年3月组织全体人员排查岗位职责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上对投资审计分管负责人提出防控廉政风险的要求。针对岗位风险点开展廉政谈话,年内分管负责人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员年内进行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对于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细化任务措施,明确阶段性目标,落实具体责任部门与责任人,通过每月汇报分析,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措施是否真正落地生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2.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查找制度漏洞与执行缺陷。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重点工作的管控以及对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与制约,形成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

3.坚持深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十大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分析巡察整改中反映的内部管理薄弱环节,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加强风险防控等措施,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实现巡察整改与工作质效提升的良性互动。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8100107;电子邮箱tzsjyqsjj@163.com。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审计局党组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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