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姜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5-06-27 14:4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统一部署,2024年8月5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3日,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月2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2月10日、3月28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吕爱民同志2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联审会,研究确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并于3月28日印发。每月局务会上,吕爱民同志均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对照任务分工,扎实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抓好整改方案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34个问题,制定了60条整改措施,已有16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38条措施已整改落实,22条措施初步整改,建立完善制度4项,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人。区委巡察组转交信访件2件,均已办结。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落细落实‘五好 ’要求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3月31日,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五好”重要指示精神交流研讨会,5名党员干部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了心得体会和思路打算。

(2)2025年1月15日,召开了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务虚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直属单位、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五好”重要指示精神交流了做好2025年工作的思路和目标任务安排。2025年3月11日,召开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五好”重要指示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明确今年任务。

2.关于“为民服务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2025年3月28日,制订下发《姜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资金审批发放制度》,对优抚资金审批发放流程、时间要求进行了明确。

(2)2025年以来,每月3日左右进行工作提示,要求各镇街及时核实发放人员名单、计算补助资金、录入江苏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金发放系统。优抚补助资金均按要求在每月10日前完成发放。

(3)2025年以来,每月15日左右在江苏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对当月优抚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没有发现问题。

3.关于“忽视双拥工作细节上的维护”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月22日至24日,对镇街光荣牌悬挂情况和光荣之家年画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2025年3月13日,通知各镇街对光荣牌悬挂工作再次进行认真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要及时组织悬挂,已褪色的及时更换,目前做到应发尽发。

(2)2024年9月9日,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梳理应上荣誉墙的人员名单,并及时更新。至2024年11月上旬,已经完成更新。

(3)2025年3月24日与区公安分局对接被判刑的及其他应收回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名单,经核查,暂无此类人员。
     4.关于“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2月20日,通知各镇街领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铜牌,目前,各烈士陵园和烈士集中安葬区均及时悬挂到位。2024年11月,组织对马沟阻击战纪念碑广场地面破损处进行了维修;对孔庄阻击战纪念碑旁农作物和杂树进行清理、破损栏杆进行维修。2025年2月19日,在区革命烈士陵园大门门柱安装了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制作的县级姜堰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识。

(2)2025年3月5日,通知各镇街在清明节前,对辖区内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共排查烈士纪念设施存在问题有13处,已全部修缮到位。

5.关于“廉政警示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3月26日,组织系统工作人员到海陵区镜园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5月20日,召开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廉政警示教育会议,会上,通报了本系统近年发生的典型案例,观看了警示教育视频《营商之蠹》,4名同志进行廉政交流讨论。

6.关于“抓早抓小的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月26日、2月25日、3月28日,对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3月10日对1名党员干部运用了“第一种形态”。

7.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月,局财务室电话通知各直属单位做好区委巡察反馈的相关财务票据开具不规范事项整改,从2025年1月份起,局财务室和各直属单位均能规范开具财务票据。

(2)2025年3月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学习《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抓好制度落实,今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8.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1月烈士陵园已将未入库的固定资产记入固定资产台账。2025年1月起,已重新登记花木出入库台账管理,确保品种及数量准确无误。

(2)2025年3月13日对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做到账物一一对应。

9.关于“履约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025年1月份局务会上,局主要负责人提醒各科室、直属单位要严格规范履约行为。2月12日,对履约行为不规范的1名责任人运用了“第一种形态”。

10.关于“信息比对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1)2025年3月28日完善印发《姜堰区优抚资金发放备案制度》《姜堰区优抚对象信息比对制度》,通知各镇街严格执行。

(2)会同区民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2025年3月26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全市优抚对象信息核查机制的通知》(泰退役军人发〔2025〕8号),每月月初比对死亡人员信息及其他优抚对象变更情况,及时进行核减,2025年1月份至4月份核减86人,做到应核减尽核减。

11.关于“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28日,召开党组会,重点学习“第一议题”制度,详细了解什么是“第一议题”制度、怎样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及“第一议题”制度内容。

(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4次,均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

12.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月4日,民主生活会会前,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领导班子并就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

(2)2025年1月22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召开了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重点对照中央《通知》的4个方面,以及巡察反馈意见和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两个专项检查报告,查摆突出问题、找准思想根源,就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一并进行了梳理,对相互批评情况也进行了汇总;2024年度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挂钩联系的分管负责人均到会列席。

13.关于“谈心谈话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3月14日,制订了《姜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活动安排表》。班子成员根据计划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截至目前,开展谈心谈话3人次。

(2)各支部均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机关支部2025年一季度开展谈心谈话19人次;疗养院支部2025年一季度谈心谈话8人次;烈士陵园支部2025年一季度谈心谈话6人次;干休所支部2025年一季度谈心谈话16人次。

14.关于“党组会研究干部人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025年2月28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姜堰区区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关于实行年轻干部工作专项考核的通知》《关于完善年轻干部选配专项预审制度的通知》《关于干部“全周期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干部动态交流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构建“双联”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文件精神。2025年2月28日,局党组会研究关于研究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八级职员考察对象人选相关事宜,出席会议人数符合要求。2025年3月3日,局党组研究1名同志晋升八级职员考察情况相关事宜,出席会议人数符合要求。2025年5月7日,局党组会讨论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调整的动议事项,出席会议人数符合要求。2025年5月8日,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提拔中层干部考察对象人选相关事宜,出席会议人数符合要求。2025年5月13日,局党组会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调整相关事宜,出席会议人数符合要求。

15.关于“部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2025年2月18日,结合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负面清单,共6条,目前已全部整改。2025年2-3月,1名同志晋升八级职员程序中,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党组成员票决、考察谈话、考察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形成《职员等级晋升全程纪实台账》,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各项程序符合要求。

16.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的成效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2025年3月8日,印发了《姜堰区优抚资金发放备案制度》《姜堰区优抚对象信息比对制度》。各镇街每月对优抚资金发放情况报局优抚科进行备案。会同区民政局每月做好信息共享比对,今年以来及时核减86人。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8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信访积案化解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2024年9月份,排查信访积案3件,至2024年年底,3件信访积案均已化解。2025年2月21日,再次梳理排查重点信访积案3件,正在推动化解,已化解1件。

(2)2025年3月27日、5月26日召开信访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分析重点人员、确定稳控措施。2025年2月下旬制定全国两会期间应急处置预案,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各镇街每日两次报告重点人员稳控情况。

(3)2025年2月18日,制订下发《姜堰区退役军人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办理工作制度》。2024年8月以来,收到退役军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件,已会同区法院、相关镇街共同化解。

2.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2025年3月23日,制订2025年“戎耀红堰”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建设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至相关职能科室。各镇街服务站一季度各组织1次政治理论学习、1次志愿服务、1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2)2025年3月14日,梳理充实“戎耀红堰”老兵宣讲队伍,新增老兵宣讲员5人。制定2025年老兵宣讲工作计划。3月下旬整理老兵宣讲资料,现有宣讲材料20篇。4月3日,组织老兵宣讲员在区革命烈士陵园开展1次红色故事宣讲。5月13日,宣讲队在疗养院向疗养退役军人进行宣讲。

(3)做好“戎耀红堰”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的宣传,今年以来在新华网用稿1篇。

3.关于“革命历史研究的专业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1月22日,烈士陵园建立姜堰红色革命史研究员队伍,成员6人。2025年1月6日,烈士陵园建立志愿讲解员队伍,成员3人。

(2)对《红色档案资源普查登记表》进行内容更新和档案编号,于2月18日初步完成。并于2025年2月对烈士墙名单进行更新。挖掘整理红色故事《舍身掩护战友的民兵班长王兆银》,2025年3月13日在姜堰日报刊登。从2024年10月起,会同区政协历史研究会、区史档办、红十四军研究会撰写《抗战风云—姜堰抗日斗争史稿》,目前已经初步完成。

(3)2025年清明节期间,组织18个中、小学校近1万名学生开展祭扫革命烈士活动。3月26日,印发《关于举办第十七期“双拥杯清明祭英烈”征文活动的通知”》(泰姜退役军人发〔2025〕2号),组织开展爱国主义征文比赛活动,征集征文981 篇,评出优秀征文60篇,并汇编成《优秀征文集》发放给获奖者。

4.关于“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2025年3月21日,在2025年春季退役士兵适应培训中,组织就业培训问卷调查,收集调查问卷35份,为培训专业设置提供依据。

(2)2025年2月5日、6日,联合人社局组织“春风行动”新春招聘会,120余家企业提供2000余个岗位,10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招聘会。今年以来,在退役士兵微信群不定期推送企业招聘信息8期。3月24日,泰州市公安局和泰州市消防队到2025年春季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班现场,举办专场招聘会。通过一系列举措,退役士兵普遍反映进一步提升了招聘活动的针对性,促进了人岗相适。

5.关于“档案管理水平与退役军人的需求不相匹配”问题的整改。

2025年3月20日,制订了退役军人档案室规划设计方案。

6.关于“志愿服务未成体系”问题的整改。

(1)将志愿服务工作宣讲纳入2025年春季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内容,2025年3月24日进行了培训。对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宣传,今年以来用稿3篇。

(2)结合到各镇街退役服务站培训活动,对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戎耀江苏”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措施》文件要求、做好志愿服务工作提出要求。组织各镇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每季度开展1次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今年1季度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均开展1次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区级“戎耀红堰”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今年1季度开展3次志愿服务活动。

7.关于“对困难退役军人帮扶的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1)会同司法局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今年以来接受咨询8人。会同区卫健委在区部分医疗机构成立拥军优抚定点医院,目前已经通过协商制订初步方案,预计8月份挂牌。2025年1月15日,与泰州拥军志愿者联合会举办“喜迎新春,感恩有您”活动,慰问部分困难退役军人。2024年10月下旬,帮助2名困难退役军人申报江苏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双徽闪耀”急难特困对象帮扶救助项目,1人申报成功获5000元帮扶。每月对泰州市医保局通报的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预警名单中的优抚对象主动了解家庭情况,实施主动救助;对各镇街报送的困难退役军人拟援助名单及时研究、实施救助。2025年以来援助29人,发放援助金36500元。

(2)2025年3月,组织各镇街对需要帮扶就业的困难退役军人家庭进行了摸排,摸排出困难家庭20个。2025年2月5日、6日,组织需要帮扶就业的3名退役军人参加“春风行动”新春招聘会。

8.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2024年下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析研判会,会上,主要负责人听取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

9.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1)2月份对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招投标、采购、财务管理等工作开展了一次检查,下发整改工作提示,至2月底存在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2)疗养院落实“不相容岗位相分离”规定,于2024年9月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采购专员。

10.关于“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1)2025年3月5日制定《姜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各科室(单位)责任清单。3月28日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问题1个,下发了整改工作提示,4月上旬已经整改到位。

(2)2025年2月5日,在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上,宣传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2025年3月18日,在2025年春季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期间宣讲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积极动员退役军人初创企业入驻孵化基地。

11.关于“对待群众合理诉求简单应付”问题的整改。

2024年9月30日,组织局机关和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观看江苏“为烈士寻亲”主题汇报活动;2025年3月19日,在系统业务培训班上,邀请市局优抚处工作人员为局机关工作人员和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讲解“为烈士寻亲”有关要求。

12.关于“深入一线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3月31日,制订下发了《2025年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方案》,4名领导班子成员各挂钩联系1个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和1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13.关于“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2月25日,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交《关于申请烈士陵园维修改造资金的请示》(泰姜退役军人发〔2024〕27号),申请相关维修资金。2025年4月11日,完成“泰州市姜堰区革命烈士陵园改造维修项目设计” 项目评审,其中包括“三唐轩”维修。将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资金下拨后进行维修。

(2)春节前、清明节前、五一节前、端午节前,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未发现存在问题。

1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认真”问题的整改。

(1)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泰州市姜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2)2025年3月14日,制定了《姜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舆情管控预案》。

(3)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度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重要论述,通报2024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

15.关于“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月4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领导班子并就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2025年4月8日,印发《2025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泰姜退役军人党组〔2025〕7号),将相关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

(2)2025年3月31日印发《姜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责任分工。

(3)2025年3月28日,局党总支对下属4个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意识形态督查,发现存在问题3个,并于4月3日整改到位。

16.关于“党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已督促疗养院、干休所、烈士陵园进行换届前的准备工作。2025年1月7日,在党建工作群发布《机关党(总)支部到期改选程序》《各类报告单》等换届选举文件,并提醒各支部做好换届的前期准备工作;2025年3月13日,在党建工作群发布信息,提醒各支部做好换届准备,及时报送相关请示资料。

17.关于“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分别于2025年1月6日上报《中层职数空缺情况以及必须轮岗交流中层干部名册》,2025年1月17日上报《姜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必须交流的中层干部轮岗建议实施方案》。

18.关于“巡察整改措施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1月15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月7日,局主要负责人听取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汇报,确定了4个方面36项任务63条整改措施,3月28日印发。4月16日,局领导班子对本轮巡察集中整改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研究讨论,形成《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尽责情况的报告》(报审稿)。

(2)3月19日至20日,举办了系统业务培训班。3月6日、4月2日、4月29日分别到天目山街道、张甸镇、罗塘街道对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继续围绕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坚持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全部整改完成的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加强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同时,强化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效力,对局制度汇编以及通过这次巡察整改建立完善的制度,组织学习、抓好执行。切实通过巡察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制度体系。

三是抓好融合推进,提升工作质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纠正班子成员“重业务、轻党建”以及部分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优抚资金使用等关键部位的重点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和重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在解决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风险矛盾隐患,以及在打造亮点特色工作等方面,加强工作调研、加强沟通协调、坚持问题导向,力争以整改落实破解发展短板,切实解决自身问题,圆满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0578801;邮政信箱泰州市姜堰区淮海西路299号泰州市姜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594716383@qq.com。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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