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85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发〔2023〕15号)、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办〔2023〕61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自即日起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
二、整治内容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
重点整治: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
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
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
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
重点整治: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3—88569606(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邮箱:jynjj@sina.com。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