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师发展中心)进行了巡察。12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师发展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三“最”并举,助力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一是以最坚决的态度扛起主体责任。区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单平宏同志高度重视,把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突破点,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以最严格的要求推动整改落实。牢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要求,聚焦公平与质量,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召开区委教育工委会,成立教育系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三是以最务实的举措实现标本兼治。班子及成员深入学习剖析巡察反馈意见建议,主动认领自身存在的问题,抓好分管条块的整改,实现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4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已制定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系统学习、专题学习、互动交流和重点发言相结合,明确学习形式、学习时间和学习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开展交流研讨,一季度已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中心组学习会议有记录、个人有心得,确保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
(2)常态化进行交流研讨,将业务工作与学习提升两手抓,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紧密联系基层学校,开展调研工作,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开展教育系统各项工作的思路办法和务实举措,目前班子成员及重点科室已完成调研报告29篇。
(3)已为教育工委班子成员配备专用学习笔记,每次中心组集中学习后,工委办对学习笔记记录情况进行督查,一季度共计督查3次,发现记录不及时、内容记载过于简略等问题,并作及时提醒,确保学习效果。
2.关于“监管职能履行存在缺位”问题的整改
(1)加强过程管理。制定出台“双减”实施意见,大力实施教育惠民工程,深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丰富学校社团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求。2023年3月,下发《关于开展“双减”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组织各督学责任区通过推磨督导的方式,开展“双减”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重点督查学生作业负担管控情况、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情况等,有效督促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化作业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中,共发现极个别学校存在社团活动不够丰富、作业负担过重等3个问题,均已责成学校整改到位。
(2)加强监督检查。为促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纵深推进“教育立区”战略,2023年2月,区“双减”办会同各镇街,构建了以村居为单位的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监管体系,制定了《姜堰区社区网格员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考核细则》。全区9个镇、4个街道以社区(村居)为单位,选聘132名社区网格员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治理和信访核查处置等工作。今年以来,区“双减”办共组织各相关单位、社区、学校等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共进行了3轮摸底排查。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的投诉进行现场督查。下一步,区“双减”办将发挥好网格员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收集、问题发现、任务分办、协同处理、结果反馈的校外培训执法网格化工作机制,对网格员发现的隐形变异等校外培训违法问题,及时流转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神经末梢。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将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与责任督学挂牌入园督导相结合,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
3.关于“督导职能作用发挥欠缺”问题的整改
(1)坚持政治引领。从2022年12月起,本着即知即改的原则,我区对溱潼二中、姜堰四中、大伦初中、张沐初中、沈高学校实施综合督导,发挥督导“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将学校党建工作列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每一所学校均安排专人督查党建工作,督查出“党员管理工作不够到位,工作形式单一,党员活动偏少,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不强,学校党支部活动室党建文化宣传栏没有及时更新,相关党建工作制度有照搬上级原文的痕迹”等问题。通过督导帮助学校及时发现并整改党建工作薄弱环节、问题短板,推动解决学校党建工作“松软散”问题,做到以督促改、以改提效,切实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2023年2月,我区制定下发《泰州市姜堰区2023年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列为挂牌督导重要内容。今后,我区将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列为各类督导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2)加大督查力度。制定下发《泰州市姜堰区2023年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点》,将“双减”工作列为每月工作重点并常抓不懈。2023年3月,下发《关于开展“双减”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组织各督学责任区通过推磨督导的方式,开展“双减”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重点督查学生作业负担管控情况、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情况等,有效督促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化作业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3)聚焦问题整改。为推动督导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提高教育督导工作实效,专门制定出台《泰州市姜堰区推动督导问题整改 提高教育督导实效工作细则》,不断推动督导问题整改到边到底。召开责任督学工作例会,进一步强化责任督学督导工作的“问题意识”,明确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求学校第一时间整改到位;暂时确实无法解决的,指导学校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加大督导问题跟踪整改力度。今年 2月份以来,已先后对去年下半年接受心理健康专项督导的4所学校,以及接受教育综合督导的10所学校开展督导回访,推动问题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4)推动问题解决。切实加强社会力量办学资质的督查,针对个别幼儿园在规范办学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牵头组织教育局安监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等相关科室,会同住建、消防等部门对其开展联合督查,就督查发现问题,约谈学校负责人,下发《教育督导整改通知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时将个别幼儿园存在问题及幼儿园整改报告,以《教育督导信息反馈表》的形式反馈给教育局,要求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问题解决。下一步,督导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跟踪督查,狠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4.关于“考核管理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成立“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绩效分配改革、职称评聘改革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统筹推进绩效考核改革。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校长(园长)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泰姜教〔2022〕202号)对学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学校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局考核部分奖励总额,确保学校奖励性绩效总额核定充分体现学校规模、办学绩效的差距。
(2)在2022年末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过程中,已督促学校严格按照教职工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合理拉开差距,绩效考核方案报教育局备案。
5.关于“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力”问题的整改
(1)已将《姜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放到各科室、各学校,要求对照规划要求,系统谋划年度工作,制定教育发展目标。
(2)已将《姜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逐年细化到教育1号文。
(3)已制定《姜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年度任务清单,并常态推进。
6.关于“城乡教育资源扩容增量建设项目进展不快”问题的整改
(1)落实整改要求,加快项目推进。
已会同城投集团、新开集团等部门单位,对姜堰二中文体中心、三水小学及幼儿园、育才学校(南苑学校改扩建)等前期进展较慢的项目,集中会商,分析成因,明确推进计划,加速项目进度。目前,上述3个项目正在按序时进度计划稳步推进:姜堰二中文体中心项目原有建筑物已拆除,临时设施搭建已完成,正在进行基础开挖,已实质性开工建设;三水小学及幼儿园新建项目已完成监理、跟踪审计招标,完成规划平面方案批前公示,正在进行及施工图深化设计;育才学校(南苑学校改扩建)已通过规划平面方案的审批,完成施工、监理合同的签订,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年初科学排定2023年学校建设计划,确定了3个新开工项目、9个续建项目。为确保项目高质量、高速度推进,合理制定了项目月度序时目标,并按照序时进度快速推进,挂图作战,确保年底竣工4个项目,新增学位1600个以上。
(2)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整改实效。
继续执行区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建设项目制度。挂钩区领导定期不定期牵头召开项目推进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及时会商解决矛盾问题。
每月召开一次学校建设项目推进会。分管副区长牵头,相关投资主体、镇(街)、部门参会,交流项目进展情况,会商确定下一步工作。
每周一次学校建设项目例会制度。继续坚持每周五学校建设项目例会制度,交流项目手续办理和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每周编发一期项目进展情况简报。目前,已编发项目进展情况简报51期。
建立学校建设项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加速项目推进。
7.关于“职业教育短板明显”问题的整改。
(1)深入职业学校开展调研,分别形成了《推进产教融合 助力工业强区》和《姜堰区职业学校学生综合评价体系》调研报告;组织召开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交流研讨了《姜堰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2)姜堰中专数控技术专业创成省优质专业;成立了“争创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姜堰办学点”和“产教融合创新发展”2个重点项目工作专班;制定了《江苏省姜堰中等专业学校争创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点项目实施方案》、《姜堰区职业学校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2023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工作任务清单》。
(3)姜堰中专新能源汽车职业体验中心入选泰州市第三批市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数控技术应用专业被认定为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润德”班主任工作室被认定为泰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立项建设名单;优化专业设置,提升学校办学层次,新增“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专业;大幅提升“职教高考”质量,职业学校91%以上毕业生升入专科和本科院校;投入700多万元,用于支持姜堰中专改善办学条件。
(4)姜堰中专强化推进走动式管理,实施校园“巡赏与发现”,巡赏身边的感动,用身边人激励身边人,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创办期刊等方式宣传学校正能量,发出职教好声音。区教育局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各职业学校印制招生宣传册,制作招生宣传片,加大招生宣传力度,逐步提升招生计划完成率。
8.关于“日常监督不严”问题的整改
(1)1月10日、2月8日、3月8日,我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至局安监科,由专人汇总整改进展,确保校园安全。
(2)通过学校自查、部门联合督查,及时指出学校安防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根据不同时间节点,要求学校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9.关于“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2月8日,我局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到北街北校区食堂进行现场察看,了解食堂建设情况和师生就餐实际需求,要求学校积极做好自主供餐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果具备了条件,由学校自主经营。3月1日,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对配餐学校配餐情况进行抽检,督促配餐单位要规范配送时间,确保食物出餐到学生用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要求学校加强配餐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配备必要的食物检测工具。
(2)已关停张甸中学小卖部,学校收回出租的房屋。美术学校已变更学校小卖部经营范围,取消食品饮料等食品经营项目,不再出售任何食品饮料等,2022年12月29日我局联合消防大队对美校小卖部进行检查,未查见食品饮料等物品。
(3)我区已将校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服务列入2023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前期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了校车服务公司,1月份,我局牵头会同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校车公司收购原有服务于公办学校的所有校车,根据春学期学生乘车情况,进一步优化校车运行线路和停靠站点,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公司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校车运营管理机制。
(4)2月23日,区教育局召开全区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专题会议,传达了市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精神,要求各学校落实关爱措施。每月统计“重点学生”帮教转化工作措施,定期召开部门联合会议,对“重点学生”实施帮扶。每月汇总各校辍学学生名单,及时与公安沟通,了解辍学原因并劝导返校就读。3月9日至18日开展了教育领域涉校涉生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排查,对校园欺凌以及黑恶势力利用在校学生进行违法犯罪等线索展开排查。
10.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强化责任落实。1月13日,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陷”警》,通报了2022年教育系统违纪问题审查调查和信访情况,就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3月17日,组织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制定了2023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重点聚焦“清风行动”、“4+X”系列专项行动、“廉洁校园”建设等中心工作,精准发力;同时策应2023年区纪委“清风行动”工作方案,针对学校食堂管理、困难学生资助等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实施方案。
(2)履行“一岗双责”。1月9日,召开2022年度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测评工作会议。会上,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单平宏代表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领导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丁传华报告2022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书面报告和实绩公示,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并交主要负责人把关审定,接受与会人员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11.关于“日常监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选优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局机关纪委配备2名专职纪检人员,加强日常监督,统筹指导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3月23日,召开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各学校120多名纪检监察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1月13日,召开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对60多名新任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2)加强问题跟踪整改。对首轮和第二轮内部巡查学校进行回头看,指导、督促被巡查学校对单销号,按时整改。目前,被巡查学校问题整改工作已经初步完成,其中 139个问题整改完成127个,基本完成10个,未完成2个。对一些综合、复杂、共性问题,巡查办进行了梳理汇总,提交相关职能科室落实整改。根据方案,今年还将启动第三轮内部巡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实行每月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销号,形成闭环。同时加强分析研判,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整改实效。
12.关于“监督执纪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3月23日,召开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前哨“探头”的作用,主动介入、深度介入学校教育教学、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对重要岗位、重点人群要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教师教学、生活、纪律和作风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既关注教师的“八小时”之内,还关注“八小时”之外,通过常态化、近距离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抓日常,今年以来,先后对6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13.关于“警示教育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1月13日,区委教育工委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陷”警》,通报了2022年教育系统违纪问题审查调查和信访情况,就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3月17日,组织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下发了《教师违纪违规处分影响告知书》,并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做到以案释纪、警钟长鸣。
14.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个别学校未按规定报支差旅费问题已整改到位。2023年3月9日,召开全区学校总账会计、报帐员会议,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明确全区学校报支差旅费、公务接待等要求明细。
15.关于“借用人员薪酬发放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工委会已专题研究借用人员薪酬,明确从2022年底开始,所有借用人员同标准发放,教研员试用期内不在教育局享受待遇,待转正完备调进手续后,按规定享受待遇。
16.关于“教育基金会实际受益覆盖面窄”问题的整改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规定,要“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的要求,前期我们严格按捐赠协议要求使用资金,导致实际收益学校覆盖面窄。今后,待上级部门修订基金会章程时,我们将扩大受益覆盖面的建议及时进行反馈,争取捐款能够覆盖更广大的基层学校。
17.关于“培训费列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此次培训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培训,专家讲课费由第三方进行支付,区教育局已将超付专家讲课费巡察整改意见反馈给第三方进行处理。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区教育局对其他培训专家讲课费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截至目前未发现违规问题。今后,区教育局将进一步规范各类培训活动的审批和相关费用的支出,按照年初计划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规范发放专家讲课费。
18.关于“制度建设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2023年2月15日,修订《泰州市姜堰区教育系统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泰姜教〔2023〕11号),将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项目中标方式由“最接近平均值的监理企业”修改为“中标单位为报价最低的监理企业”。
(2)2023年2月15日,修订《泰州市姜堰区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泰姜教〔2023〕12号),将食材定标方式由“合理低价中标”修改为“最低价中标”,减少围标风险。
(3)持续加强食材招标采购管理,压紧压实食材发布关、验收关等工作责任,确保食品安全。2023年1月5日,召开阳光食堂平台招标采购管理工作会议,布置2023年春学期食堂管理相关工作,压紧压实学校工作职责,确保食材招标采购平稳有序。2月7日,发布《致“阳光食堂”平台供应商的一封信》,对供应商食材供应及招标采购工作作提醒,进一步规范我区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2月8日,区教育局印发了《全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工作细则》,进一步压实食材验收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2月9日,发布《关于加强食堂食材供货工作的提醒》,再次要求食堂供应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供货;2月15日,下发了《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学校食堂食材验收环节加强监管;3月9日,通知所有食堂供应商,提醒天气逐渐转热,气温逐渐升高,在供货时务必杜绝变质变味、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违规行为,务必确保食材安全;3月17日,通知全部食堂供应商,再次提醒各供应商不得恶意竞争、欺行霸市、故意扰乱学校秩序,不得以次充好、违规由他人供货等行为。此外,区教育局招标办于2月23日开展“阳光食堂”平台第一周、第二周大宗食材中标情况溯源工作;3月24日,对“阳光食堂”平台招标参数进行统计、汇总,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保食材质量和安全。
(4)对接“阳光食堂”平台开发公司,召开平台技术支持座谈会、分析会等,做好食材招标平台技术保障,及时关注舆情,加强食材质量监管。2022年11月,区教育局招标办对接平台开发公司,就平台中标方式改为“最低价中标”所提供的技术保障进行反复研讨,顺利修改完善好“最低价中标”中标方式,并于2023年1月正式上线运行,截至目前,“阳光食堂”平台“最低价中标”模式运行平稳。同时,区教育局招标办坚持每日关注线上、线下舆情,进一步加大食材招标采购监管力度,确保食材质量和安全。
19.关于“规避公开招标 ”问题的整改
2016年7月云桌面项目、2017年8月校园安防监控系统项目采用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区教育局招标办及时反思、总结,在今后工作中按照《泰州市姜堰区教育系统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严格招标采购程序,对于采用单一来源的项目严格审核和监管,符合条件的方可实施。进一步规范工程、采购、服务类等项目招标采购管理,从资金来源证明、预算编制、招投标、合同签订、供货验收、资金支出等方面实施全流程监管。
20.关于“采购程序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2018年5月,区教育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学校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服务合同。区教育局招标办将严格按照《泰州市姜堰区教育系统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方式原则上使用公开招标方式,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严格审核、把关,符合条件的方可实施,确保教育系统工程、采购、服务等所有项目实施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21.关于“合同订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区教育局聘请律师事务所专业法律顾问,与签订合同的物业公司进行对接,就2022年物业合同部分条款与实际不符情况重新商议、修订,并重签合同。今后在签订合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由专业法律顾问对约定条款进行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2)局招标办对城域网网络中心设备更新维保及网络安全防御项目,一标合同付款方式、二标合同履约保证金条款,均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进行回头看,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同时对局机关近年共计12项合同涉及的招标文件、合同等条款进行核查,查找疏漏、举一反三,目前未发现相关问题。
22.关于“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全区学校文印项目实施采购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局招标办实施的文印项目16项;个别学校文印项目为学校自行招标,已责成学校待文印服务合同期满后公开进行招标采购;其余学校提供设备,由教师自主打印或安排专人负责复印、打印任务。今后局招标办将进一步加强文印项目管理,严格按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2)关于6所学校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局招标办督促6所学校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跟踪实施情况,已整改到位。
23.关于“党政议事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
(1)制定党工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明确“三重一大”决策范围,规范各项议题上会操作细则,对拟上会的议题严格把关,已落实专人规范记录会议内容。
(2)党工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中,已细化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安排的确定原则,对大额度资金数额标准进行了量化,明确党员案件查处等事项必须经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党工委会的集体议事决策作用。
24.关于“职责分工不明晰”问题的整改
下发《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机关内部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明确教师发展中心科室设置以及正副职职数配备。
25.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明确党工委会议记录规范及重点,准确记录会议内容、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决议等,真实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对于关键问题、有争议问题的发言,准确记下发言人原话,所有参会人员在会议结束后当场签字。
(2)明确工委办、党建办主任列席党工委会,并严格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会议记录定期交主要负责人审阅。
2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制定全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党工委会议议题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一季度已组织2次集中专题学习,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2)制定全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三张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工委领导班子考评体系,及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每半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已制定相关制度,每年组织1次集中考核,工委办、信访室等部门每月制定月度工作内容,分析研判重点工作,每月报送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次月工作安排,每半年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报区委宣传部。
(3)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列入《姜堰区学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细化要求,明确责任,每半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年组织1次集中考核,对发现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制定日常督导巡访方案,常态化开展督导巡访,督促各校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深入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一季度已开展一次工作督导。
27.关于“履行党建责任制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已将党建工作纳入党工委会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同时将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工作指导。
(2)制定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清单,组织全区学校党组织签订《基层党建目标责任书》。持续推进《泰州市姜堰区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规则(试行)》,各学校党组织对照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以“抓书记、书记抓”为重要举措,切实发挥好党建责任制风向标作用。
28.关于“机关党建地位和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
(1)教育局机关党委已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
(2)凸显机关党委的带头作用,以机关带领系统,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积极打造“姜育先锋·堰有作为”机关党建特色品牌,积极构建机关党建工作新格局。
(3)教育局机关党委下设各个支部已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各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各支部以科室为单位合理划分党小组。
29.关于“督促指导基层学校党建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1)区委教育工委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学校党组织制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明确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要求。工委办定期不定期下沉学校督查指导各学校党群活动阵地,确保内容及时内容更新。
(2)工委办成立党建工作督导巡访工作小组,出台学校党建工作督导巡访方案,今年以来,已对克强学校、张甸初中、张甸小学、梅垛小学、蔡官学校进行督导巡访,抽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执行情况,并进行指导。2023年3月已启动实施学校党建基础业务培训工作,对全区各学校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按照先集中审批再实施的原则,逐一过堂。
30.关于“规范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与江淮职业高级中学党组织对接,将其组织关系划转姜堰中专党委。
31.关于“党建带团建常态化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教育团工委下设5个团组织,已于2023年1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基层团组织班子。
(2)发挥“党建带团建”作用,对标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治团,严格规范团的组织生活,强化团组织意识和团组织纪律,明确将团建、队建纳入学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3)教育团工委成立督查小组,每季度下沉所属团组织进行调研,建立考核台账,对各团组织共青团工作完成的情况进行量化考评。一季度已开展督查1次,对发现团建工作不够重视、团员活动设计针对性不强的学校及时提醒、督促整改。
3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1)工委办下发《姜堰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南》,牵头开展机关支部“业务规范提升年”活动,举办机关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推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局机关各支部已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党建年度计划,并记录于支部会议记录本。
(2)依据《姜堰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南》,明确支部会议记录本的操作性要求,工委办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业务抽查,对发现填写不规范、归档不到位的问题,集中组织整改。机关各支部一年至少上4次党课,党课内容突出学用结合,确保党课质量。关于个别党员未交党费的问题,已通知各科室完成收缴。
33.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月19日,区委教育工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制度,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剖析问题原因,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2)教育局机关各支部已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检视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的情况。
34.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实”问题的整改。
(1)教育局机关各支部,已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高质量开展2023年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制定了2023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报至教育局工委办备案,同时按月制定了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每月确定一个活动主题,明确活动开展的时间、人员、地址、过程和内容。
(2)工委办每月对机关各支部制定的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进行督查,对照主题党日活动“4+X”的要求,确保各支部方案规范,内容丰富,同时指派党建指导员列席活动现场,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35.关于“干部选拔程序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在2022年12月的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遵循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动议酝酿,向区委组织部门事前报告,经职数预审同意后,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公示、党工委讨论、任前报告、发文、任职谈话、备案等规定程序,并全程纪实,确保台账资料规范详实。
36.关于“轮岗制度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在2022年12月的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已对长期未轮岗的普教科、人事科、建管办、职社科等部门中层干部,有序、分批进行交流调整。
37.关于“干部梯队建设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1)在2022年12月的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结合工作表现,充实一批优秀年轻同志到中层干部队伍中,中层干部年龄结构更趋合理。
(2)已启动新一轮专兼职教研员选聘工作,4月完成《泰州市姜堰区教师发展中心选聘专兼职教研员公告》初稿拟定,6月前完成相关选聘工作,同时统筹考虑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补充工作,补充人员暑期到位,逐步改善机关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
38.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成立“校(园)党组织书记、校(园)长治校育人能力双提升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统筹推进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已拟定《姜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初稿,对学校中层干部职数、选拔任用程序、交流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对学校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待充分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根据专班工作计划规定的序时进度下发。
(2)已完成学校中层干部摸底造册,对巡察报告中提到的存在“超20年未交流”中层干部的学校,逐校对接,要求学校制定计划,有序、分批落实交流轮岗调整。同时在《姜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初稿中,明确学校中层干部交流要求,文件根据专班工作计划规定的序时进度下发。
39.关于“协理员队伍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2023春学期开学前,督促学校兼顾协理员专业特长、个人意愿和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协理员担任监督员、督导员、联络员、指导员等工作,并将具体工作安排报教育局备案,充分发挥协理员的传帮带作用。
40.关于“整改的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制定整改长效机制,对照前期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切实把查摆出来的问题整改好、解决好。落实不到位的尽快落实,不留空白。同时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回潮反弹,确保整改实效。
41.关于“审计厅指出励才学校存在违规跨学期预收学费问题,制定并上报了按学期收取的整改措施,但对整改落实情况未能跟踪督查”问题的整改
区教育局与学校进行了对接,明确要求学校从2023年秋学期起,严格按照学期收取学费,财务科后期持续跟踪督查,确保今后严格按收费规定执行。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五育’”并举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1)推动达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德体美劳课程,春学期开学工作检查中已完成一轮检查,督导科及责任督学对全区中小学开展了两轮督查,均未发现违规现象发生。强化考核引领,将“五育”并举落实情况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考核方案。优化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新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城西学校改扩建项目已进入装修阶段;实验小学罗塘校区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小学部3号教学楼建筑物拆除;东桥小学东板桥校区改扩建项目已完成临时设施搭建,规划平面方案已审批,正在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育才学校(南苑学校改扩建)已完成规划平面方案审批及施工、监理合同的签订。下一步,建管办及学校将加强督查,督促施工方按序时进度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按时保质交付使用。
(2)加大中小学专职思政教师的招聘力度。通过2023年姜堰区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招聘,选聘高层次政治教师后备人才2名(复旦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各1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中,招聘初中政治教师3名,已完成笔试、面试工作;2023年乡村定向培养计划中,安排定向培养思政教师计划1名。
2.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抓得不严”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月,召开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和2022年教育系统新提拔干部廉政谈话会,专题开展廉政教育;所有学校均在2023年春学期开学前培训中强化了师德引领内容;区委教育工委下发《教师违纪违规处分影响告知书》(泰姜委教〔2023〕5号),要求学校印发全体教师并认真组织学习,体现严管厚爱;2022年12月组织泰州市第三批“四有”好教师建设团队遴选,张甸中学的“耕读”好教师团队、励才实验学校的“润心拔节”好教师团队和三实幼的“爱之行”好教师团队获评泰州市第三批“四有”好教师建设团队;做好“百校千师访万家,党建引领高质量”主题活动后半篇文章,前期共收集整理问题线索1022条,督促学校现场解决1018条,4个问题正加快推进整改。
(2)强化执纪问责。会同学校深入排查“个别老师意识形态认识有偏差”问题,根据相关线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处理;指导学校划定意识形态红线,规范教师上课言行。强化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和纠正有偿家教、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以教谋私、收受礼品礼金、课堂发布不当言论等师德失范行为。寒假、春节期间,组织了15个督查组,由分管负责人牵头挂帅,深入全区105所中小学幼儿园和50多个社区村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督查。1月13日,召开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3月17日,组织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下发《教师违纪违规处分影响告知书》(泰姜委教〔2023〕5号),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做到警钟长鸣,体现严管厚爱。2023年,对上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人员,停发了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3.关于“资源配置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1)加快学校建设。截至2023年3月,陈庄幼儿园、三水幼儿园分园新建项目已竣工交付。马厂幼儿园、石家岱幼儿园、城西学校等新、改扩建项目已进入装饰装修阶段,预计年底竣工交付。其余项目正在按照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幸福幼儿园新建及罗塘校区改扩建项目正在进行幼儿园内部装修,已完成原幼儿园及小学部3号教学楼建筑物拆除;府东幼儿园新建及东板桥校区改扩建项目已完成临时设施搭建,规划平面方案已审批,正在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育才学校(南苑学校改扩建)已完成规划平面方案审批及施工、监理合同的签订。
(2)加强资源整合。姜中西校区新建项目已完成桩基施工及现场道路硬质化;姜中高品质示范高中立项学校创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完成行政楼报告厅改造及校园综合管理平台、姜中云存储,完成墙面翻修及篮球场改造立项,进行雨污分流及墙面翻修施工图设计。下一步,建管办及学校将加强督查,督促施工方按工程序时进度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按时保质交付使用。
4.关于“师资力量统筹调配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多渠道为结构性缺编学校补充师资。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40人,其中26人优先补充到城西实验学校,占比65%,有效缓解城西实验学校缺编现象;今年暑期,区外调进人员将优先补充城区结构性缺编学校;拟定新一轮“三水银龄”招聘公告初稿,遴选一批教学能力强、身体健康的退休教师,补充到城区结构性缺编学校教学岗位,确保暑期到位。
(2)成立“城乡教育资源统筹优化布局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表,统筹推进城乡教育资源优化布局;已完成《姜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初稿,将在编教师工作量水平作为核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绩优多得。
(3)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中,招聘公办幼儿教师4名,进一步提升公办幼儿教师比例。
5.关于“教育资源集群打造不实”问题的整改。
(1)优化协作机制。在广泛征求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高中集团化办学可行性的调研论证。下一步,将下发高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督促集团内部开展研训活动,并按时报送活动的图文资料。
(2)推动深度融合。集团内实行管理互通、研训联动、文化共建、项目合作、质量同进,实质化运行,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擦亮姜堰高中教育品牌。下一步,区教育局将加强督查指导,确保高中集团化办学工作正常开展。
6.关于“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2022年末学校工作绩效考核中,将教师学历达标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出台《泰州市姜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在职学历提升经费报销实施办法》,鼓励在职教师提升学历,按期毕业后,由所在学校报销学费;2023年暑期,对极少部分年龄偏大、临近退休、知识老化、学历不达标、难以适应新教学要求的老教师逐步转岗,确保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100%。
(2)针对幼儿园教师素质较低的问题,1月份区教师发展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业务素质测试不达标教师专题培训的通知》,围绕课堂测评、专题培训和知识测试等三个方面,对素质不达标教师培训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学前教育学科工作室认真制定幼儿园教师业务培训工作方案,2月份组织开展了幼儿园成长型教师业务素质培训,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研和沙龙研讨,全面提升了教师对《评估指南》的解读与实施能力。
(3)已完成现有教研员合理分工,每一个学科都有具体教研员负责,确保中小学所有学科教研工作有序开展;已启动新一轮专兼职教研员选聘工作,6月前完成相关选聘工作;已由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姜堰区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泰姜政办〔2023〕26号),提升奖励标准,奖励办法明确教研员可享受《姜堰区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规定的各项待遇,激励教研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7.关于“优秀人才培养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已启动新一轮“三水银龄”招聘工作,已完成《姜堰区2023年“三水银龄”优教计划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返聘优秀退休教师公告》初稿拟定,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将遴选一批教学业绩优良、身体健康的退休教师充实到紧缺学科教学岗位,选聘人员确保暑期到位,新学年正常开展工作,将有效缓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结构性缺编情况。
(2)深化名师工作室改革与建设力度,全面提升骨干教师队伍素质。2月份,组织出台了《姜堰区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变革工作室建设思路,确立一线名师领衔人地位,明确积分考核、优绩优酬的激励政策,配套设置活动经费和奖励专项经费,有效调动了一线名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3月份,组织开展了名师工作领衔人申报遴选工作,学校教师报名踊跃。4月份,新一轮名师工作室全部组建到位并正常运转。新名师工作室覆盖全学段,全学科,数量在50个左右。全面发挥领衔人学科领军人物作用,通过三年时间,培养带动青年骨干教师1000人左右。
(3)深入实施“三领”计划,全面提升培训效益。积极推进区委组织部举办的高中“领雁人才”研修班和第二期“领航教师”研修班两个人才工程项目。2月底组织“领雁人才”研修班第四次活动,35名学员赴杭州研修5天,3月初组织第二期“领航教师”研修班第二次活动,51名学员赴深圳研修5天。通过专家讲座、学校考察、专题研讨、集中交流等多种形式感悟先进理念、体验教学变革、探索发展路径。全体学员每日撰写学习心得,先后推出学习简报6期。交汇点新闻、新华网、中国发展网、今日头条等媒体相继报道了我区拓展教育拔尖人才培养路径的创新举措。
8.关于“创建工作推进合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1)成立“融改实验”工作小组,办公室、教科室、高中教研部、初中教研部、小学教研部、信息应用部负责具体工作,积极推进“融改实验”项目,力争高标准高质量通过项目结项验收。信息应用部牵头,联合教科部、高中教研部、初中教研部、小学教研部完善了“融改实验”实验方案,力争形成“融改实验”工作长效机制。教研部建构了“M-IT”课堂教学的基本范式,从“融合技术、逆向设计、任务驱动、表现评价”四个维度提升了课堂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姜堰区深化中小学课堂改革推进新时代“乐学”好课堂建设实施方案》,将“M-IT”课堂升格为新时代“乐学”好课堂。教科部组织各校申报与融改实验相关的省市级课题,目前省市级立项课题37项,其中省级课题7项。2022年度“融改实验”项目成果分别发表于《人民教育》《江苏教育》《江苏教育报》等官方学术刊物,成功承办泰州市教育局“融改实验”成果推广观摩会,2023年3月教科部召开了全区“融改实验”经验交流会。
(2)完成了2023年度小型项目预算,预算总投入额为1995万元。后期将督促各校认真执行智慧教育经费预算,确保投入到位、硬件设施使用到位。制订精准教研集体备课等智慧平台的招标建议及投入使用后的监管工作,并对以精准教研集体备课为核心的“智管乐学云平台”进行了初步论证。后期将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并进行全程监管。
(3)协作完成国家级融改实验的结项准备工作(年底结项),评选融改实验样板校。2023年4月份邀请项目秘书处相关专家对我区的融改实验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结项工作。
9.关于“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相关学校分别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运动场管理制度》,通过主题班会、讲座等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办主任、班主任等加强检查、管理,确保安全。力争2024年在省改薄项目中立项实施。
1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022年11月-12月,教育局组织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对一批有账有物待报废固定资产(原值为1288258.16元,净值为0元)进行登记造册,报区财政局审批待处置;2023年2月,区教育局办公室、招标办、机关纪委成立工作小组,对局机关待报废资产残值处置进行了公开招标,共计20家单位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单位于2023年2月20日,在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公开报价,确定处置单位。处置的残值费用根据规定已缴存相关账户。
(2)2023年3月9日,召开教育系统资产处置工作布置会,全区各公办学校资产管理员参加会议,对涉及的39所学校资产处置工作作专题布置和业务培训,目前,各学校正在积极盘点、对有账有物资产进行登记、造册,申报待处置中,预计5月底能完成此项工作。
(3)对教育系统闲置校舍进行统计、汇总(已完成),下一步区教育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对闲置校舍进行整合、处置等。
11.关于“内审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加强内审人员队伍建设。近三个月,已从学校挑选了4名综合素质高的总账会计、报账员参加内审项目,通过以审代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努力扩充内审人员队伍。今后,继续加大兼职审计人员培养力度,带领兼职审计员多参加审计项目和审计相关培训,让姜堰教育内审有更多的后备力量。
(2)丰富内部审计项目类型。近三个月,注重校长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穿插进行,有效提高了审计覆盖率。已分别完成1项任中审计和1项离任审计项目。同时,启动了全区10所学校校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今后,努力将校长任中审计常态化,并尽可能地开展其他形式的审计项目,全面提高审计覆盖率。
(3)创新内部审计方式。近三个月,努力创新内部审计方式。一方面,在原有去学校现场审计的基础上,创新开展送达审计,有力提高了审计效果;另一方面,抓住审计重点,减免不必要的审计程序,大大提高了审计效率。今后,努力做好研究型审计,进一步优化调整内部审计组织形式、审计程序等。
12.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
(1)逐步解决中层干部超职数配备问题,目前教育局机关(教师发展中心)中层正职完全按“三定方案”配置,没有超配现象,中层副职超职数1名,拟在2023年8月31日前退出领导岗位。
(2)已根据《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学校管理要求,科学合理提出中小学校级干部配备建议方案,并报编制部门备案。
13.关于“上一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中部分问题的整改未能持续推进”问题的整改。
(1)持续关注存在结构性缺编学校的师资配备情况,根据学科教师紧缺情况动态补充新教师,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40人,其中26人优先补充到城西实验学校,占比65%,有效缓解城西实验学校缺编现象;今年暑期,区外调进人员优先补充城区结构性缺编学校;启动新一轮“三水银龄”招聘,遴选一批教学能力强、身体健康的退休教师,补充到城区结构性缺编学校教学岗位,确保暑期到位。
(2)2022年12月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已对“中层干部超职数配备”问题进行整改。本次调整后,教育局机关(教师发展中心)中层正职完全按“三定方案”配置,没有超配现象,中层副职超职数由2名减为1名,1名超职数中层副职将于2023年内调整到位。今后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配备中层干部,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
(3)在2022年12月的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已对长期未轮岗的普教科、人事科、建管办、职社科等部门中层干部进行交流调整。今后将分期、分批安排中层干部,特别是在同一岗位时间较长的干部,有序进行轮岗交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举一反三补短板。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涉及政策落实、内涵发展、从严治党、组织建设等多个方面,机关各科室、学校全面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做到查准、查全、查透,对同类型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批。
二是建章立制促长效。针对师德师风建设、党建、财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目前已出台相关制度、办法16项,同时,加大教育系统内部巡查力度,确保责任体系沉底盖边。对已整改的项目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对于少数集中整改期限内未能完成的,除报送阶段性进展报告,注重抓好后续的整改,不改彻底不收兵。
三是扬长避短重转化。对区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立即贯彻落实,对巡察组帮助总结的典型做法,将迅速在全系统范围复制推广,切实推动整改落实成效的转化与运用,强化党员干部的作风锤炼,真正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088716;邮政信箱: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90号;电子邮箱:siweiba@163.com。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