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姜堰区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日期:2023-11-27 16:42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6日至4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供销总社开展了巡察。6月14日,巡察组向供销总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总社党委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统筹协调,相互促进。坚持统筹好问题整改落实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的关系,坚持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坚持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在整改过程中,对于涉及多科室的事项,各相关责任科室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扎实抓好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共同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三是明确职责,强化监督。制定印发《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步骤、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成116条整改措施,形成“党委书记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牵头负责、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个人”的整改工作机制。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复杂问题,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挂帅;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明确整改具体时限,加快整改落实进度,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定相关制度,确保一以贯之地执行。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听取群众意见,并主动接受各级党组织及干部群众监督。9月13日,钱忠信同志主持召开巡察整改问题内部联审会,对巡察整改情况报告进行研究审定,确保整改质量。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47个问题,制定了116条整改措施,已有34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98条措施已整改落实,18条措施初步整改,建立完善制度3项,追责1人。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为农服务方式方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1)对全区特色农产品进行摸排梳理,新增上架本地“甸上人家”杂粮米、绿豆、红豆等10种适宜超市销售的农产品。

(2)9月2日和9月10日,泰农超市分别开展了超市促销和社区促销活动,推动农副产品进社区,销售额4万余元。

(3)泰农超市积极开展对外销售,与相关局机关食堂、企业签订认购协议,帮销本地农副产品,截至目前,销售额已达200万元。

2.关于“基层社为农服务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今年继续实施了大伦供销合作社改造提升工作,近两年为基层社改造提升工程争取了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共238万,不断增强基层社实力。

(2)注重基层社负责人队伍建设,选拔年富力强的新人担任大伦供销社负责人,并做好工作衔接。对面临负责人退休、人员不足的蒋垛、娄庄(含洪林)基层社,总社采取内部选任的方式培养好基层社后备干部。

(3)做好今年的“社村共建”工作,加强与大伦镇茆戚村、张甸镇朱顾村的联络对接,两次到村研究会商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注重对蔬菜大棚和农机具库项目帮扶指导。

(4)继续与苏中农业公司开展深度合作,在娄庄设立区农资配供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农药农资服务;8月起娄庄供销社除销售农产品外,在展示展销厅增设日用消费品柜面,逐步提升基层社资产利用率和服务功能。

3.关于“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断裂”问题的整改。

(1)对现有电商服务站点名单进行了更新,删除了不属于姜堰区管辖的站点。

(2)对各镇街电商服务站点进行了摸排,对运营情况不好和不具备服务功能的站点名单进行了清除。

(3)对仍正常运营的站点开展农村电商服务站点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站点服务制度,加强了对站点的指导和联系。

4.关于“电商培训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

(1)对三水街道香菇特色产业园、梁徐街道前时社区组织开展了两期农村电商实用人才专题培训,共培训74人次。

(2)杜绝电商培训的形式主义,培训以青壮年为主,对顾高镇芦庄村开展了一期以直播实训为内容的小班培训。 

5.关于“泰农集团内部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

(1)9月1日,总社召开党委会研究集团人事安排,集团专题召开董事会选举了叶飞同志兼任集团董事长,并按照公司章程进行了变更。

(2)9月6日专题召开董事会,主要就集团当前工作和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了各董事会成员挂钩联系子公司,对子公司各项工作负总责,涉及重大事项、重大资金必须先与集团分管负责人沟通,同意后方可执行,确保企业各项工作不发生问题。

(3)修改完善集团会议制度,经董事碰头会指定陈玲玲同志专门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记录结束后需全体董事签字确认,涉及董事分管领域加强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研究的内容落实到位。

6.关于“对所属资产没有完全利用”问题的整改。

(1)及时联络国投公司核实了总社办公楼后院区域闲置资产权属情况,确认了该资产归属国投公司。

(2)督促张甸供销社强化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由张甸镇花彭村村委会协调并见证,该社与侵占供销社花彭村房产的村民签订房产租赁协议,9月份村民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房屋租金。

(3)查找文件,厘清基层其他荒废、闲置资产管理权属。经过核实,如白米等镇的原基层社人、财、物按照文件已整建制划归镇属地管理。

7.关于“资产招租方式方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1)社有企业及基层社资产的招租,已通过增加“印象姜堰”等公众号、机关企业人员朋友圈开展公开招租宣传。

8.关于“专业人才培训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组织人员赴泗阳,参加省社组织的消费帮扶对接暨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班,提升人员专业素质。

(2)组织梁徐街道、三水街道、罗塘街道的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班,培训103人。

(3)针对我社人才现状和存在问题,制定了年度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

9.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未形成有效闭环”问题的整改。

(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再生资源回收安全生产监管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

(2)7月份与各街道对接,建立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目录,落实城区再生资源回收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建立微信工作群。

(3)联合罗塘、天目山街道开展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

10.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未全覆盖”问题的整改。

(1)通过再排查,建立各科室、社属企业、基层社的廉政风险点清单,根据排查的风险点不定时开展廉政检查。

11.关于“党风廉政日常监督没有常态长效”问题的整改。

(1)通过廉政风险再排查,进一步细化完善廉政风险点清单。对整理出的风险点清单进行公示,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知晓,达到预警和互相监督的作用。

(2)固定学习日中加入廉政警示教育内容,8月4日组织系统党员前往苏北党校旧址开展“反四风”专题学习。

(3)通过谈话、工作会议等形式开展作风建设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责任科室、人员迅速整改到位。

12.关于“党风廉政未结合实际开展”问题的整改。

(1)完成对系统内财务制度的修订,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中加入财经领域内容。

(2)根据大伦供销社离休党员宋同章同志真实事迹制作廉政教育专题片《端着金饭碗的“苦行僧”》,在党员轮训活动中播放。

13.关于“考核奖惩措施未严格兑现”问题的整改。

(1)8月9日总社党委书记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泰农集团饮食服务公司副经理徐元美进行警示提醒谈话。

(2)8月9日组织集团全体职工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提升大家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3)出台《2023年度直属企业工作考核办法》及各子公司经营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4.关于“区供销总社监督管理和约束不够有力,社属企业资金支出随意性较强”问题的整改。

(1)8月9日,集团班子成员组织对集团全体职工学习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着重对请销假、公务接待、安全生产、财务制度等进行了全文学习,并要求各公司要继续组织职工再学习,按照制度干好工作。

(2)修改完善集团加班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加班费发放。

(3)对提前发放的工资进行补扣,同时对各公司加强监管,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4) 8月9日,总社主要负责人对各公司中层以上人员集中谈心谈话,并对资金随意支出较大问题现象的饮服公司着重提要求,同时要求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人严守政治规矩,增强红线意识,认真研究企业工作,破解发展难题。

(5)督促饮服公司组织人员学习智慧市场及消防管控系统操作流程,对超龄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15.关于“财务手续不全、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1)规范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手续,4月份已整改到位。每月党费均以现金的形式收取、季度性上缴,并及时开具党费专用收款收据。

(2)9月初,专题开展财务制度学习活动,规范财务报销手续。

(3)与相关科室对接,规范工资、公积金等审批手续,4月份已整改到位。

16. 关于“报销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8月下旬,对江苏泰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大伦供销社、饮服公司小梁山市场财务人员发放工作提示通知,明确报销审核流程,规范报销手续。 

(2)9月初,专题组织全系统人员学习财务与监督办法。

(3)规范报销程序,杜绝手续不齐全进行报销现象。

17. 关于“大额支出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大额支出流程,做好“回头看”,规范相关手续,4月份已整改到位。

(2)加强对票据的审核力度,不符合规定的,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报销,4月份已整改到位。

(3)9月初,对全系统工作人员进行财务报销流程的培训,严禁出现手续不齐全进行报销现象。

18. 关于“超标准给与直属企业工会补助”问题的整改。

(1)7月按区总工会文件要求进行工会经费测算,对不符合标准拨付的经费退回企业帐户。

(2)7月按照区总工会文件要求,测算工会补助。

(3))9月初组织学习《新工会会计制度及工会规范化管理》,对工会财务人员强化业务培训。

19.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8月9日,总社主要负责人约谈顾高分拣中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求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

(2)组织集团全体职工学习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对相关工作流程进行再明确。

20.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安排就餐,并做好被接待人员姓名、职务登记。严格做到工作餐附发票,转账支出。

(2)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做到审批单后附菜单。举办会议及相关培训,督促负责科室做好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参会人员签到制度。

21. 关于“住房公积金超标准缴存未及时调整”问题的整改。

(1)7月份已按照规定要求,将单位实际缴纳金额超标的部分在月工资中进行补扣。

(2)根据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7月份及时按2023年最新标准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2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讨论时,执行当事人回避制度。

(2)各机关科室、社属企业将需上会议题填写申报表,班子成员会前充分沟通,严格按照党委会参会要求召开会议。党委会研究重要事项,以及社属企业泰农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3.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每月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学习内容明确专人、专本记录。

(2)制定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开展实境课堂,组织中心组成员前往基层社、红色教育基地调研参观。

(3)党委中心组成员深入社有企业、基层社等开展调研,目前每人已完成一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24.关于“主题党日不正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督促各党支部按照规定制定2023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每月认真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及时报总社党委审核汇总。

(2)4月份,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老干部支部及机关支部党员赴新四军黄桥纪念馆和乡村振兴示范村祁巷村参观学习;邀请区委党校孙成喜校长来总社专题授课;7月份开展基层突出问题大起底走访活动,在深入群众中发挥党员作用;8月份组织党员干部赴苏北党校和溱潼冯庄村开展实境课堂活动;9月份,组织泰农支部、老干部支部在河南社区开展本地特色农产品进社区促销活动。

(3)专题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在会议上重申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和活动要求;在“先锋E家”微信群中,明确纪律要求;班子成员不定期到挂联支部实地考察,检查党员活动开展情况。

25.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再次组织支部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姜堰区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办法》。

26.关于“离退休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与已失联离退休党员取得联系,并收齐欠缴党费。

(2)建立供销总社老干部支部“先锋E家”群,加强与离退休党员的联系。

(3)组织部分离退休党员参与2023年度党员轮训,组织离退休党员骨干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活动。

27.关于“‘月晒季评年考’工作未正常开展”问题的整改。

(1)6月份召开机关支部“月晒季评年考”工作推进会,强化党员思想认识,细化落实具体责任。

(2)按照规定要求,每月在总社机关党建公开栏更新“月晒季评年考”工作内容。

(3)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进行“月晒季评年考”工作,实行记实积分、一月一晒,一季一评,一年一考,强化党员量化积分管理。

2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将《姜堰区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以及《运用“三项机制”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实施细则》等区级文件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详细对《程序》及《细则》文件进行解读,要求人事工作人员精准掌握最新干部工作政策。

(2)党委会讨论决定任免干部已使用专用记录本,规范专人记录,会议记录全面、详细、规范。

(3)明确《细则》规定的责、权和考察的内容、方法、程序、纪律、监督等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细则实施考察。与负责人员谈心谈话,严肃纪律、严格要求。

29.关于“单位空编严重”问题的整改。

(1)已上报区编办2024年本社公务员招录计划(计划招录2名),逐步扩充在编在岗人员。

30.关于“专业人才缺乏”问题的整改。

(1)邀请法律顾问为机关人员、社有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讲座培训,讲授企业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培训合同签订、洽谈合作、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人员能力素质。

(2)向区委组织部、编办及时报告我社参公人员基本情况,目前已上报今年的招录计划。

(3)社主要领导赴广东学习考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经验做法,经济发展科科长赴泗阳学习农村电商服务、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经验,社领导、社企负责人至海陵供销社学习企业管理相关经验。

31.关于“队伍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

(1)任命毛晓东同志为大伦供销社负责人,对超龄的原基层社负责人申余宽不再留用,并做好工作衔接。

(2)清退3名社属企业退休返聘人员,对2名年龄偏大的社属企业负责人进行调整。下发《关于鼓励机关非在编工作人员到企业任职的通知》文件,选拔调整一批有担当、能开拓的年轻同志牵头社属企业发展。

32.关于“巡察整改未形成闭环”问题的整改。

(1)对上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将上轮巡察整改材料装订成册。

(2)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及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布置会议,明确责任到领导、到科室、到专人。

33.关于“巡察整改问题出现反弹”问题的整改。

(1)在每月固定学习日活动后开展“月晒季评年考”相关测评,及时更新党建公开栏;在机关5楼开辟廉政读书角,新建了机关党建工作宣传专区。

(2)加强对机关及各支部平时工作完成情况、整改工作进度的督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避免出现问题反弹情况。

34.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完成”问题的整改。

(1)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对涉及问题当事人、企业负责人、法律顾问等沟通情况进行细致阐述,并附相关法律依据及佐证材料,多次向巡察组、巡察办汇报进展情况,并与法律顾问、专家多次对接取证,根据法律解释,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农资集中配供覆盖面不够广”问题的整改。

(1)根据网点布置方案,新增了姜堰区禾丰农资经营部、泰州市益农农资经营部两家农资网点加入供应链体系,并签订了姜堰区农资储备供应链基层服务站合作协议。

(2)联合农业农村局到基层网点开展检查考核,组织种养殖大户和网点负责人开展农技培训。

(3)5月份会同苏中农业公司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上半年小麦服务情况,小麦季服务面积已达13万亩次,下半年做好水稻季及冬小麦药肥服务,全年服务面积预计超30万亩次。

2.关于“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缺力”问题的整改。

(1)社领导带队至多个为农服务中心实地走访了解现状及需求,加强工作联络,目前已走访一半以上。

(2)组织江苏泰农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与北京时食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度合作,增加区域农产品采购量。督促泰农超市与部分镇村合作社做好对接,在超市帮销农产品,组织本地特色农产品在小梁山市场开展专区销售。

3.关于“为农服务项目推进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1)将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需洽谈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全区乡村振兴绩效考核文件,下一步将督促指导各镇街落实相关工作,年终进行考核。

(2)8月份,区社领导赴江苏省供销总社沟通有关项目奖补事宜,并邀请省社领导来姜指导工作。

(3)与大伦镇茆戚村、溱潼镇冯庄村开展“三社联动”共建合作,签订合作协议,给与扶持资金(年底前到位)。

4.关于“社属企业经营不善”问题的整改。

(1)出台《2023年度直属企业工作考核办法》,年底严格按照考核方案组织考核,不打和牌。

(2)上半年,泰农集团与各子公司全部签订了经营目标责任书,要求严格按照责任书进行考核奖惩。

(3)7月6日,区社主要负责人带领社属企业相关人员赴京招引项目,成功与北京时食链公司签约,盘活壮大顾高农副产品公司。

5.关于“监事会职能发挥欠缺”问题的整改。

(1)已完成监事会报告、决议等会议材料的准备,待第九次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制定《泰州市姜堰区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工作规则》,通过参与党委会、现场监督等方式积极开展监督工作。

(3)围绕助销本地农产品、建设区域流通体系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撰写2023年度监事会调研报告,供党委决策参考。

6.关于“社属社团未发挥作用”问题的整改。

(1)完成泰州市姜堰区供销合作经济联合会、区农资协会两个社团到期换届准备工作,待换届完成后即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社团活动。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与各负责人、科室、企业、基层社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

(2)7月份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总社党委班子成员汇报上半年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各支部负责人汇报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总社党委总结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部署。下一步将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8.关于“机关考核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1)按照《泰州市姜堰区供销合作总社日常考核办法》进行督促核查,每季度汇总打分。

(2)以日常考核为依据,做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下一步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将严格程序、顶真碰硬,拉大考核差距。

9.关于“对下属企业考核机制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

(1)总社出台《2023年度直属企业工作考核办法》,同时要求泰农集团与各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基层单位的考核。

(2)在注重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年底将严格按照经营目标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考核,坚决不打和牌。

10.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通过领导班子成员挂钩督导、将党建工作作为考核重点等方式确保党建工作效果。

(2)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挂联支部,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

(3)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下一步党委将至少再专题研究一次党建相关工作。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及时调整总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2)7月份总社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总社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上半年、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下一步将召开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

(3)强化信息宣传工作,将撰写、采用稿件数量纳入各科室平时考核内容。

12.关于“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总社党委要求各支部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6月27日、8月4日两次开展系统内党员轮训活动。下一步总社党委将对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考核。

(2)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挂联相关支部,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指导、督查。

13.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已明确班子成员挂联支部,下一步将按要求严肃认真开好年度各支部组织生活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供销总社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这些成效只是阶段性的、初步的,还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而不懈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47个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认真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苦下功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已有的制度,严格执行落实,规范管理;对需要制定和完善的制度,尽快制定和完善,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三)坚定不移强化督促检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129266;电子邮箱:4148273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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