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姜堰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5-19 14:1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9日-12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靶向发力补短板

(一)统一思想,加强会商研讨。局党委迅速行动,专题召开4次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和1次全体人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局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意识,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多次主动向区委第二巡察组汇报巡察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6项问题,深入研究,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落实时限,从快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二)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等工作,确保从局机关到局属单位,从领导班子到普通干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2022年3月11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面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阶段性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改,防止虎头蛇尾,力戒形式主义,确保见到成效、看到变化。

(三)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局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抓牢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部署要求,持续增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6项问题,提出98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落实时限。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

二、动真碰硬,有序推进,坚持不懈抓落实

围绕区委巡察反馈3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8条,目前36个问题整改已完成28个、基本完成8个,98条措施已落实87个、初步落实11个。整改期间,建立完善制度21项。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被动应付。针对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发文多、任务布置多的情况,有时工作疲于应付,存在“以文件抓落实、以会议推工作”的现象,基层安监办大多反映“文山会海”现象严重。近三年区应急管理局每年发文都在200件左右。”问题的整改。

(1)实行季度通报制度,严控2022年发文开会数量。整改进展及成效:通报一季度各科室发文会议数量,分析研判,严控2022年发文开会数量,并长期坚持季度通报制度,切实削减文件会议数量。

(2)建立会议申报制度,整合各条线会议,有效精简会议数量。整改进展及成效:已制定会议审批制度,严密整合各条线会议,有效精简会议数量,加强会议审批管理。

(3)针对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发文多、任务布置多的情况,进一步整合资源、科学谋划,结合姜堰实际布置工作,避免直接转发。整改进展及成效:加强对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文件精神研读领会,结合姜堰实际贯彻落实,杜绝以文转文,长期坚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 关于“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召开有待规范。未见局长办公会记录,存在局长办公会与党委会混开的现象。党委会议事过程过于简单,一些重大事项、重要决策未见深入研究过程,发表意见大部分均为“同意”问题的整改。

(1)建立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题申报制度。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单独召开,党委会主要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局长办公会主要研究重要业务工作。整改进展及成效: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的通知》,加强议题申报管理,就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内容、会前准备和会后跟踪做了具体要求。

(2)党委会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实行一事一议,会上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表不同意见,深入研讨重大事项、重要决策;规范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会议讨论发言情况。 整改进展及成效:按照会议管理制度,党委会议题提前一日以上通知与会人员。会上,可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不同意见。办公室主任负责党委会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会议讨论发言情况。

(3)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遇有重大事项适时召开,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跟踪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整改进展及成效: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的通知》,规范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内容,并就会前准备和会后跟踪做了具体要求。

3. 关于“班子成员对非分管工作关注弱化。部分班子成员只关心自己分管工作,对非分管领域事项在开会时只简单表态;少数成员与非直接分管科室同志之间接触交流不多、谈心谈话少,访谈时不少中层干部表示对非分管领导不熟悉、不了解。”问题的整改。

(1)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替代AB岗制度。整改进展及成效:制定《区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AB岗工作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日常工作的无缝对接及有序开展。

(2)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党委会和局务会等会上,班子成员积极发表意见,形成分工合作、相互补台的局面。整改进展及成效:党委会和局务会等会议上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对分管的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对不分管的工作主动关心,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高质量开展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增进了解。整改进展及成效:2022年2月18日下午,局党支部在五楼中会议室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党小组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与,一起交流思想,增加了解。

(4)每年至少开展2次工会活动,增加沟通交流机会。 整改进展及成效:2022年2月12日,区应急管理局举办庆元宵掼蛋比赛工会活动,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加工作之余的沟通交流机会,并长期坚持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工会的活力和凝聚力。

4. 关于“监管力量相对薄弱。近几年人员进出频繁,应急管理工作专业性强、现场执法多,年轻同志执法、监管等综合素能偏弱,监管力量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问题的整改。

(1)鼓励年轻同志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考试,对通过的给予年底绩效考核加分奖励。整改进展及成效:制定《2022年度姜堰区应急管理局平时考核实施办法》,鼓励年轻同志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考试,给予考核加分,并与年底绩效挂钩。

(2)对新入职的人员实行导师帮带,由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同志“一对一”进行帮助指导。整改进展及成效:已为新入职人员安排对应的科室负责人为导师开展结对帮带,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日常辅导和谈心谈话等。

(3)每季度开展一次年轻干部业务培训学习活动。整改进展及成效:2022年2月10日-16日,组织全体人员参加2022年度应急管理干部能力素养提升培训班;4月18日,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网上专题培训班。

5. 关于“执法处罚尺度偏低。大部分案件都是减轻或从轻处罚,且部分案件减轻幅度较大,难以达成警示教育的意义和精准打击的目的。”问题的整改。

(1)避免选择性罚款,存在多项违法行为的必须合并处罚,提高办5万元以上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比例。整改进展及成效: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立案查处,对于存在多项违法行为的分别裁量、合并处罚。2022年1-4月,共立案21件,处罚金额47.72万元。

(2)严格执行《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经案审会充分讨论,从严把关从轻减轻理由和依据。整改进展及成效:定期召开案审会,认真执行《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规定要求,严格把控案件调查关、法制审核关、会议讨论关,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综合考量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对适用自由裁量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符合相应裁量因子的须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确定最后的罚款数额。

(3)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录入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统一尺度,加强监管。整改进展及成效:按照省市要求,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已全部录入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按照要求规定,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所有执法检查、立案处罚全部使用执法系统,接受省市监督管理。

6. 关于“案件讨论流于形式。大部分案件的讨论是点头过堂,未见不同意见,未讨论充分,领导对案审会笔录只签字,不审核把关,甚至有个别案件(梅刘萍超量存放烟花爆竹案,久远服饰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案)的处罚结果与案件集中讨论结果相悖。泰姜安监罚〔2018〕1199号案件,会议研究处罚2000元,作出的处罚决定书是1500元。”问题的整改。

(1)根据案审会实际讨论情况,对案件审理记录(梅刘萍超量存放烟花爆竹案,久远服饰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案)作出说明。整改进展及成效:承办人针对上述案件结果不一致的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并作出了相应的说明,针对现有的案件从严把关,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2)规范案审会记录,如实记录各参会人员发表意见情况。规范案审会记录审核,案审会讨论记录制作完成后,先送案件承办人核实无误后,再由参会人员确认签字。整改进展及成效:案审会上发放个人意见表,让参会人员将个人意见如实记录,再由专人整理汇总到案审会集体讨论记录。集体讨论记录由法规科科长审核、案件承办人确认无误后,再由参会人员逐一签字确认。

(3)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实行案件呈批制度,由负责人审批。整改进展及成效: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案、审案、定案“三分离”制度,在下发决定书前,承办人填写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基本情况、处罚依据,承办人意见等信息,经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后由主要负责人审批。

7. 关于“法律顾问“顾而不问”。聘请的法律顾问工作敷衍,案件卷宗审核质量不高,尤其是对一些标的额不大的案件把关不严,很多问题未能发现。”问题的整改。

(1)重新与法律顾问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及方式。 整改进展及成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重新与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明确了顾问事项的范围和内容,同时要求法律顾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2)建立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整改进展及成效:已制定《泰州市姜堰区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法律顾问监督管理,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8. 关于“中介机构监管缺位。对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严,每年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只见发文和检查台账,未见考核结果,企业反映相关问题(收费高、服务差、报告照搬照抄)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不合格的中介机构没有及时清除,未能发挥“处理一起,震慑一片”的作用。”问题的整改。

(1)制定中介机构检查计划,对中介机构服务事项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全年中介机构检查全覆盖。持续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加强对评价项目开展情况日常监管。整改进展及成效:已制定《姜堰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对全区中介服务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组织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自查,经初步摸排,自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区开展的安全评价项目(含法定项目和非法定项目)共240个,安全咨询管理服务类项目共1860个。目前正在按照区纪委监委“清风行动”统一部署,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计划5月份开展专项检查。

(2)修订完善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每半年开展一次中介机构服务情况考核并予以通报,将中介机构纳入诚信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中介机构。整改进展及成效:已制定《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积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业行为,提高我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执法检查时重点检查企业的评价报告和相关培训、演练等台账资料,将存在服务差、报告照搬照抄以及帮助造假台账的中介机构移交规划科技科调查处理。整改进展及成效:按照区纪委监委“清风行动”统一部署,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同时结合执法计划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中介机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至规划科技科进行调查处理。

9. 关于“安全专家管理松软。对安全专家缺乏有效规范管理措施,导致少数安全专家服务不到位、迎合企业不当要求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假借应急管理局名义招揽业务。在监管、执法过程中相关科室对安全专家使用申报程序不规范,多为先使用、后集中申报,且部分专家(谢国顺、刁坚持等)使用频次过高,过分依赖安全专家。”问题的整改。

(1)规范专家聘请流程,使用专家至少提前一天从小天平台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由规划科技科统一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使用频次过高的专家(谢国顺、刁坚持等)及时进行调整。整改进展及成效:目前专家聘请程序已在小天平台实施,申请人至少提前1天在小天上填写申请事项(需要专家人数、主要工作内容、地点和时限等),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规划科技科统一从专家库中选取,定期统计专家的使用次数,对使用频次较高的专家及时进行调整。

(2)修订我区专家管理办法,结合职称、年限、服务等多方面条件重新核定专家库,对专家服务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发现弄虚作假、合同违规、假借监管部门名义招揽业务等违规从业行为,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改正、限制开展相关服务等方式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清除出专家队伍。整改进展及成效:制定《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和《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积分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的日常管理,规范专家执业行为,指导专家有效发挥作用。

(3)每季度申请专家费用时,使用科室填写专家使用统计表,必须提供专家服务情况相关佐证材料,确保费用支出有据可查。从2022年1月份开始,专家费用执行泰州市标准。整改进展及成效:专家费用已按照泰州市标准执行,要求相关科室提供专家服务情况佐证材料,同时严格执行财经相关制度,无佐证资料的专家费用一律不予支出。

10. 关于“普法与执法工作脱节。面对安全生产执法从严的新形势,普法宣传没有跟上,应急管理局对全区企业执法力度呈逐年上升趋势,2019年165件,2020年172件,2021年1-9月224件,企业主多有反映。在执法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对企业普法解释不到位,导致一些企业被处罚后不理解、不配合,没有达到普法教育效果。”问题的整改。

(1)围绕“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坚持安全生产执法先普法、处罚必说法的理念,在深入企业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发放文书等环节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整改进展及成效:对于所有年度执法计划内的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前已通过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公示检查企业名单,同时下发友情提醒卡,提醒相关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有关重点事项防范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和事故隐患,无相应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写进执法文书,有相应依据的当场给予解释说明。对于做笔录、下发文书等重点环节也通过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方式持续性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2)每季度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曝光违法行为查处典型案例,进行普法教育。整改进展及成效:每月在微信公众号“姜堰应急管理”曝光典型案例。2022年1月曝光某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案;2月曝光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3月曝光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职案四例;4月曝光未按规定进行粉尘防爆安全设计等违法行为案。

11. 关于“应急管理队伍亟需健全。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多头建设、条块分割,缺乏系统规划、整体合力,尤其是多数镇(街)没有相对固定的应急救援队伍,遇到突发事件全靠临时拼凑。”问题的整改。

(1)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采取政府与企业共建的方式,构建区级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完善镇街(园区)及村(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行业划分,扶持企业兼职队伍发展,形成应急救援网格化。整改进展及成效: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根据“资源共享、安全共治、隐患共除、力量共用”的原则和“四不伤害”的要求,已完成全区各村(社区)行政范围内的小微企业签订应急救援互助协议工作。对区级骨干专业救援队伍人员名单实行动态更新。

(2)建立健全应急队伍管理机制。专业救援队伍平时依托各专委会或企业管理,救援时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统一调度;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对应急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向社会公众普及应急知识。整改进展及成效:制定《姜堰区加强应急队伍建立管理意见》,从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管理专家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和目标。

(3)完成区应急救援能力调研工作。整改进展及成效:已完成镇街应急救援能力调研工作,对全区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和今后建设的对策与措施三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姜堰区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调研材料。

12.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局党委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仅附带研究1次。2019年-2021年未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对意识形态责任“三张清单”仅制定了局党委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也未结合行业特点提出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2019年、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计划除时间外通篇内容一致,2020年、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任务细化分解表中年度目标内容完全一致。”问题的整改。

(1)将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整改进展及成效:党委中心组及时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5月9日,专题召开意识形态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重要指示和相关文件精神。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及时录入 “两个责任”平台。

(2)研究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要求压实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整改进展及成效:制定《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从理论武装、宣传报道、文明创建、阵地管理等方面,切实增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3)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内容,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整改进展及成效:制定《区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局党委、领导班子的工作责任,理清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4)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梳理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确保将意识形态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整改进展及成效:2022年1月28日,党委会听取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月9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委会,研究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3. 关于“统筹谋划党建工作不够。2019年、2020年未按要求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未见研究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责任制等事项。2020年党委会议题共85个,其中附带研究党建工作仅2次。”问题的整改。

(1)研究制定2022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发挥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整改进展及成效:制定《2022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推动党建工作纵深发展。

(2)制定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计划表,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改进展及成效:制定《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计划表》,按照计划序时推进党建工作,保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14. 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第一、第二党小组2021年2月5日组织生活会议记录中仅有自我批评内容,无相互批评内容,未能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2020年一名新进人员(沈慧敏)至今未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问题的整改。

(1)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整改进展及成效:按照《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要求,局党支部于2月18日下午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三个党小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整改清单、承诺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接受监督。

(2)维护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党员信息,准确操作转入转出业务,同时及时将转入转出党员做入党员年报系统。整改进展及成效:已经及时维护“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党员信息,将沈慧敏党组织关系转入局党支部。

15.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2019年谈话推荐中层正职、副职各5名的谈话记录中记载谈话人仅1人,期间考察谈话未听取相关班子成员意见,未与考察对象谈话,考察报告质量不高,个人不足仅一句带过,缺少廉洁自律和八小时外情况。”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区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党委会专题进行了学习,规范谈话推荐,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规范考察谈话程序。整改进展及成效:2022年3月18日,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区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2022年3月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已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谈话推荐,记载谈话人。

(2)在考察报告中明确阐述被考察人不足,同时必须注明廉洁自律和八小时之外情况。整改进展及成效:2022年3月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已严格按照《区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的考察报告要求,认真撰写考察报告,全面阐述被考察人优缺点、廉洁自律和八小时之外情况。

16. 关于“年轻干部培养“欲速不达”。近年来年轻干部提拔较多较快,但人员流动性大,传帮带速度跟不上,个性化培养措施不多,导致个别年轻干部业务能力欠缺,无法独当一面,与一线执法的要求相距甚远。”问题的整改。

(1)鼓励年轻同志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考试,对通过的给予年底绩效考核加分奖励。整改进展及成效:制定《 2022年度姜堰区应急管理局平时考核实施办法》,鼓励年轻同志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考试,给予考核加分,并与年底绩效挂钩。

(2)对新入职的人员实行导师帮带,由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同志“一对一”进行帮助指导。整改进展及成效:已为新入职人员安排对应的科室负责人为导师开展结对帮带,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日常辅导和谈心谈话等。

(3)每季度开展一次年轻干部业务培训学习活动。整改进展及成效:2022年2月10日-16日,组织全体人员参加2022年度应急管理干部能力素养提升培训班;4月18日,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网上专题培训班。

17. 关于“编外人员管理培养有待重视。缺乏对编外人员的培养规划,未将编外人员纳入正常会议、学习、教育范畴,影响了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致使部分同志无法承担基本的科室职责,也影响了整体的干事创业氛围和职能运转效率。”问题的整改。

(1)已将编外人员纳入日常会议学习范畴。整改进展及成效:全体编外人员参加局内组织的各类会议和业务学习,2022年2月10日-16日,参加2022年度应急管理干部能力素养提升培训班,定期开展学习心得交流。

(2)加大对工作认真、群众认可度高的劳务派遣人员奖励力度,提升编外人员工作积极性。整改进展及成效:2022年1月28日,党委会集体研究编外人员2021年底奖励资金建议方案,对其中7名考核优秀的编外人员进行奖励。

18. 关于“研究部署不深不细。未能做到每半年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面清单中的部分整改措施过于空洞,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仍停留在原安监局的状态,未能随着职能的改变而变化,2021年虽已对部分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但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1)加强研究部署,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改进展及成效:2022年1月28日,党委会听取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负面清单”,清单整改措施报请区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整改进展及成效: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负面清单”,党委“负面清单”制定3条,逐条制定整改措施3条,通过“两个责任”平台报送,已审核通过。

(3)增加工会慰问支出管理制度,完善加班管理制度、应急值班值守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完善规章制度,建立12345政务热线平台诉求办理、局党委会议题工作提示制度;同时加大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督查结果纳入年底考核。整改进展及成效:建立工会慰问支出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制定《泰州市姜堰区应急管理局12345政务热线平台诉求办理制度》《泰州市姜堰区应急管理局会议审批制度》《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AB岗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的通知》以及《2022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等政策文件。

19. 关于“廉政教育方式单一。以完成上级规定动作为主,与应急管理工作的结合度不高,缺乏创新亮点。存在把党史学习教育、党员日常学习作为廉政教育的现象,用本系统内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做得不够。”问题的整改。

(1)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用好家庭主阵地,深化遵纪守法对于家庭的重要性,相互督促提升廉洁能力,共同拒腐防变。整改进展及成效:2022年1月25日,举办“最是清风传家远,家庭助廉功倍增”家庭助廉活动,当好贤内助,把好廉政关,筑牢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火墙。

(2)专题学习江苏省应急厅编印的系统内《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引导全体人员汲取教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整改进展及成效:2022年4月22日,组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集中学习江苏省应急系统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例。

(3)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整改进展及成效:2022年1月25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廉政动画,要求党员干部和家属以反面为镜,时刻绷紧反腐倡廉弦,守住廉洁自律底线。

20. 关于“违纪违规问题“轻拿轻放”。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顶真碰硬不够,未能准确运用“四种形态”。”问题的整改。

(1)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各项规定。整改进展及成效:2022年4月22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5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15问》《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及4起省应急管理系统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例。

(2)及时主动上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准确处理问题线索。整改进展及成效:局党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提供的问题线索,正积极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强化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同时,局党委正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对“违纪违规”问题主动排查,净化局内政治生态。

21. 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够详细。2018年、2020年排查资料显示,表层风险点居多,深挖业务层面风险点不足,部分防控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2019年未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点排查仅针对各科室,未针对班子成员排查廉政风险点。”问题的整改。

(1)持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度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全面覆盖领导班子、各科室、各岗位,梳理查摆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整改进展及成效:领导班子、各科室(中队)根据实际情况已排查出廉政风险点,并针对查摆出的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

(2)更新2022年度廉政档案。整改进展及成效:已更新全体人员2022年度廉政档案,对个人廉政档案进行了审核把关。

(3)执行中层干部离任交接实施办法,岗位变动时,将廉政风险点及管控防控措施做交接。整改进展及成效:印发《姜堰区应急管理局中层干部离任交接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干部履职行权规范化,保持干部运转的流畅性,规范离任交接工作,加强干部交接全过程监督管理。

22. 关于“压力传递不够到位。未见2020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2021年度仅有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且签订的内容一模一样,未针对科室的不同情况明确各自的廉政责任。”问题的整改。

(1)各科室、监察大队全面辨识党风廉政责任风险,按照廉政风险排查情况,结合自身职能有针对性个性化制定党风廉政责任书。整改进展及成效:全面排查党风廉政责任风险,除共性清单外,各科室、监察大队、应急保障服务中心结合自身职责制定了至少3条党风廉政个性责任清单。

(2)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与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整改进展及成效:党风廉政责任书分共性责任和个性责任,围绕科室、岗位特点针对性制定个性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与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23. 关于“财务凭证附件不齐全。2019年7月12#凭证、2020年1月9#凭证分别支出专家费22950元、75250元,未附专家具体服务项目内容;2020年1月28#凭证支出律师费60500元,未附支出清单。”问题的整改。

(1)补齐律师费支出清单。整改进展及成效:已补齐律师费支出清单。

(2)对本年度新支出专家费严格审核,附全专家具体服务项目内容。整改进展及成效:科室提供专家服务情况佐证材料,进一步规范专家费用支出管理。

(3)修订结算管理制度,对附件不全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整改进展及成效:已修订结算管理制度,对发票所附附件进行审核,退回附件不全的发票,由经办人补全附件清单。

24. 关于“费用报销程序不完善。一是会议费报销均未附会议人员签到表。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未附政府采购汽车维修申报表。2020年5月19#凭证汽车换轮胎支出1800元、全车贴膜支出1920元。三是部分应急用车申请单无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2020年6月18#凭证支出打的费7050元。”问题的整改。

(1)将会议签到表作为会议费报销的必备附件,补齐相关会议费支出的参会人员签到表。整改进展及成效:已补齐相关会议的签到表作为会议费报销的附件。

(2)汽车维修费一律执行事前审批制度,无政府采购汽车维修审报表的一律不得报销;补全应急用车申请单的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整改进展及成效:建立事前审批制度,已补齐应急用车申请单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

(3)规范公务用车审批程序,所有用车必须从公务用车平台申请,由负责人审批,办公室安排。整改进展及成效:建立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的调度使用均在泰州市公务车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申请、用车审批、车辆派送、车辆回场等流程。如车辆不够使用,必须确保局内所有公车派完后,方可在公务用车平台上申请后再租车。

25. 关于“会计核算不严谨。2019年12月32#支付凭证标明支付用途为“邮电费”,实为值班加班餐费。公务接待未做到一餐一单,与加班快餐、工作餐等支出合开一张票,2021年2月26#凭证支出公务接待费25050元。”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实际支出内容填写支出用途。整改进展及成效:已按照实际用途记载支出凭证。

(2)规范公务接待报销,做到一餐一单,公务接待凭派出单位公函(电话记录通知)、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发票进行报销。整改进展及成效:已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一餐一单。

(3)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整改进展及成效: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区财政局编制的常用财经纪律制度选编和本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6. 关于“支出凭证所附合同不规范。2019年7月22#凭证所附与区广电局签订的29.2万元宣传合同,甲方应急管理局未签字盖章。”问题的整改。

(1)补全宣传合同签字盖章部分。整改进展及成效:已补全宣传合同签字盖章部分。

(2)规范报销手续的审核把关,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或涂改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整改进展及成效:已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

27. 关于“住院慰问、吊唁费用支出无依据。2019-2020年从行政账户上列支对上级应急部门人员亲属的吊唁费、本单位人员亲属(非直系)的吊唁费,合计6400元,无相关列支依据。”问题的整改。

(1)党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巡察组出具的提醒函及相关慰问制度。整改进展及成效:已于2021年12月3日党委会专题学习提醒函及慰问制度。

(2)实行费用支出事前审批制度。整改进展及成效:已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无事前审批手续的费用一律不得开支。

(3)执行工会慰问支出管理制度,无工会慰问依据的慰问活动一律不得支出。整改进展及成效:已根据省、市、区总工会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会慰问支出管理制度,不在工会慰问范围的慰问活动一律取消。

28. 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2018年10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党组反馈了7个方面9个问题,应急管理局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7条,且报告中表示“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但本轮巡察发现,上轮巡察反馈中较为严重的“文山会海问题突出”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实行季度通报制度,严控2022年发文开会数量。整改进展及成效:通报一季度各科室发文会议数量,分析研判,严控2022年发文开会数量,并长期坚持季度通报制度,切实削减文件会议数量。

(2)建立会议申报制度,整合各条线会议,有效精简会议数量。整改进展及成效:已制定会议审批制度,整合各条线会议,有效精简会议数量,加强会议审批管理。

(3)针对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发文多、任务布置多的情况,进一步整合资源、科学谋划,结合姜堰实际布置工作,避免直接转发。整改进展及成效:加强对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文件精神研读领会,结合姜堰实际贯彻落实,杜绝以文转文,长期坚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职能转变存在差距。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原安监局更名为应急管理局,两年多来,全局的工作重心未能及时调整,仍延续原安监局的工作思维,以安全生产为主,新增的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两大职能工作推进相对滞后,应急保障服务中心有牌无人,应急指挥中心至今尚未建成。”问题的整改。

(1)提升思想认识,调整工作思路,深化拓展职能,着眼“大应急”“大安全”,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与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制定2022年对镇街(园区)、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细则时,加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占比。整改进展及成效:年度考核细则制定中,前期布置的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完成情况已统计建档,便于年底考核作参考。

(2)配齐配强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完成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明确相关负责人。整改进展及成效:已于2022年3月31日,经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命梁晶晶为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张聂为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材料经局党委会研究后,已经提交区人社局,等待审核认定。

(3)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目前已进场施工,6月底完成内部装修工作,10月底完成电脑、大屏等硬件安装,12月底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开展试运行。整改进展及成效:指挥中心已完成屋顶防水处理、天花板拆除、线路改造、墙面处理等装修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序时进度持续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任务。

2. 关于“攻坚破难力度欠缺。局党委面对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及改革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将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创新不够,2019年、2020年我区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考核指标在泰州市居后。”问题的整改。

(1)科学制定镇街(园区)和有关部门事故控制指标,提高创新工作在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中的加分。整改进展及成效:为提高创新工作在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中的加分,局党委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组织人员研究调研,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工作开展。下半年将完成科学制定镇街(园区)和有关部门事故控制指标以及创新工作加分,2021年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列泰州市第3名,较2020年进2位,力争在2022年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考核指标位次再前移。

(2)严格执行《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泰姜办〔2020〕45号),压紧压实各行业领域安全责任。整改进展及成效:坚持目标导向,提升风险化解能力,制定《泰州市姜堰区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行业领域重点工作任务。会同住建局对13个镇街(园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进行督查;会同发改委对海姜广场的电力安全进行督查;与泰州市森防办一起督查森林防火工作。印发《区委常委会成员、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明确领导职责分工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3)督促指导交警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户外广告等各类媒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升事故防范能力。整改进展及成效:交警大队坚持正面宣传和对外推介工作,坚持每月制定宣传清单,每月授课宣传均不少于4场次,组织各所队走进企业、社区、村委、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工地、田间地头开展全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针对“一老一少”、“两客一危一货”重点驾驶人开展针对性宣传,目前已组织开展宣传12场次。此外,制作和发布了6个有较高传播度的外宣宣传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共解读法律法规、通报典型案例、讲解交通安全40余篇次,发布游动字幕40条、公益广告46条;在城区主要路口利用扩音大喇叭循环播放宣传音频,借助“两站两员”交通劝导站、“一村一辅警”开展“一盔一带”、“零酒驾创建”交通安全宣传。

(4)督促指导交警等部门科学安排勤务,强化显性用警、潮汐布警,采取“点线结合”、“巡守结合”的查缉手段,突出加强重要路段、重点时段和恶劣天气的交通疏导及管控力度,保畅通、保安全。整改进展及成效:进一步调优勤务模式,将警力、装备最大限度投向路面,向一线延伸,向夜间、凌晨延伸。围绕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全面加强分析研判,加大对酒醉驾、超载超速、工程运输车辆、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仅1、2月份已查获醉驾32起,饮酒驾驶63起,大货车超载132起,电动车不戴头盔9356起。恶劣天气时,根据已制定的《姜堰大队恶劣天气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5)督促指导交通、交警等部门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完善桥梁、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和集镇路段生命防护工程示范建设,全面提升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整改进展及成效:充分发挥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作用机制,组织警力围绕急弯、陡坡、桥涵、临水等危险路段及国省道平交路口、集镇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将328国道白米集镇段上报市、区两级党政领导推动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项目,将海姜大道海姜交界至正太大桥段上报区领导推动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项目。同时按照支队“三个一”工作要求,对今年以来发生的16起亡人事故进行逐案现场排查、深入对“人、车、路、环境”进行分析,对能够现场整改的隐患立即整改到位,对整改难度大、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其他部门落实整改的安全隐患提请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向相关部门发送隐患整改交办单,并采取临时性安防措施,限期整改。截至目前,今年已向相关镇街部门发送隐患整改交办单10份,正在有序整改推进中。

3. 关于“安委办参谋助手作用发挥需要加强。安委办作为区委区政府参谋助手,谋划工作预见性不足、深度不够,为区委区政府提供高质量、有价值的应急管理调研报告和决策建议不多,巡查督查和考核通报未能顶真碰硬。”问题的整改。

(1)对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党政领导挂钩重大风险隐患、上级巡查督导交办各项问题,细化工作任务,常态化开展巡查督导,每季度对巡查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通报抄送相关区领导,通报及整改结果纳入年底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整改进展及成效:会同专治办对13各镇街园区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组建了7个安全生产督导组,重点对13个镇街(园区)开展专项整治督导,共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13次,实地检查单位、企业和现场37家(次),发现并移交问题隐患91项,已完成整改78项。会同住建局对13个镇街(园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进行督查。

(2)会同专治办、督导组开展联合督查,常态化运用警示提示、约谈、交办等手段对巡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对于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问责。整改进展及成效:组建了7个安全生产督导组,重点对13个镇街(园区)开展专项整治督导,共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13次,实地检查单位、企业和现场37家(次),发现并移交问题隐患91项,已完成整改78项。将省督导组督导交办问题进行交办。对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填报工作进行通报和警示提示。

(3)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全区安全生产短板弱项、安全生产风险等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提出质量优良、具备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和决策建议,本年度至少一篇。整改进展及成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深化精准执法、强化中小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3个方向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努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新思路、寻找新对策。

4. 关于“应急宣传有待深入。统筹督导“七进”宣传教育不扎实,对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新《安全生产法》等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内容专业性过强、解释法律条文过多,未能做到通俗易懂、贴近群众。”问题的整改。

(1)制定应急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对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校园安全、防灾减灾等重点宣传。活动期间集中向市民、企业职工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画册和贴合实际的《姜堰区市民安全手册》等。整改进展及成效:消防安全方面:开展了消防安全进农村、进公共场所、进学校、进社区。燃气安全方面:开展了燃气安全进社区、进家庭。下一步,在“5.12”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期间继续深化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切实提升全民安全素养。

(2)进一步加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宣传力度、频次,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一场“安全惠民演出”,力求主题突出、形式新颖、风格鲜明。整改进展及成效:根据市创安办的统一部署安排,在全区5处户外大屏、38条主次干道、32处建筑工地、407台电梯电视、19512家沿街商户、79处住宅楼、143家学校、251家银行营业网点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同时,我区已完成区级宣传片的拍摄并面向全区进行播放宣传,并组织开展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进社区宣传主题活动,通过由传统“说教式”宣传向现场互动“体验式”宣传的转变,进一步提升市民安全意识,强化社区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根据市创安办安排并结合我区实际,我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三月份我区发放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调查问卷1000余份,普及了创建的相关知识,同时预计在三季度举办一场“安全惠民演出”,力求通过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将创安工作入脑入心,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5. 关于“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乏力。对如何让企业做到层层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思考不深,存在“以罚代管、以罚代教”现象,未能结合教育、宣传让企业对安全生产理念入脑入心,导致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培训,举办至少两期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工贸行业重点企业培训班。整改进展及成效:工贸行业:聚焦存在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企业,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三类人员,通过集中授课、专家讲堂、论坛沙龙等方式,区级层面制定教育培训方案并至少组织两次培训,各镇街(园区)根据方案执行。化工行业:3月份,组织全区化工(危化品)监管人员和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开展线上安全技能提升培训,8个镇街16名监管人员和27家企业的179名员工参加培训。

(2)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继续对全区生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普法培训,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整改进展及成效:因疫情影响,一季度未能组织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后续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普法培训。

(3)开展“泰企安·零距离”暖企服务行动,对企业进行现场专家指导并赠送《安全生产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宣传贴画》等普法资料。整改进展及成效:以市区两级专家和区镇两级安全监管人员为班底,联合重点领域企业安全总监,组建安全生产志愿服务队并走访企业1000家。通过免费向企业或镇街(园区)提供风险摸排、培训教育、样板打造等方面咨询服务,补充增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6. 关于“中心组学习学用结合不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未能做到应学尽学,学用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多在研究工作后附带学,多数学习只列出标题,未见具体内容,鲜见专题学习。对新《安全生产法》等系统内部重要文件法规学习不深入,没有针对应急管理局一线执法的工作特殊性,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班子成员个人笔记中大部分学习记录只有标题,缺少研讨交流,也未结合实际工作进行部署落实。”问题的整改。

(1)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新《安全生产法》等系统内部重要文件法规列入,开展专题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整改进展及成效:已制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2022年1月6日、1月28日、3月18日党委中心组成员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5月9日,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和长沙“4.29”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措施。

(2)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主要采用专题学习和讨论交流的方式,结合领导班子的分工和实际调研的情况,每位党委委员主讲一个专题。整改进展及成效:党委中心组成员根据集体学习计划和个人学习计划进行学习,2022年已开展4次集中学习,每次由一位党委委员围绕所学内容进行交流。

(3)规范党委委员中心组学习笔记,党委委员每年学习心得不少于1篇。整改进展及成效:党委中心组成员严格按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规范记录学习笔记,党委书记定期检查党委委员学习笔记,针对不足及时提醒加以改正。

7. 关于“党建带团建工作推进不力。全局有28周岁以下团员青年11名,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应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其未按要求成立团组织,也未开展相关活动。”问题的整改。

(1)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成立团组织。整改进展及成效:已经主动与团区委、机关工委沟通对接,正在加紧筹备,成立局团支部。

(2)制定团组织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活动。整改进展及成效:正在制定局团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报上级团工委指导批准。将发挥党建带团建作用,积极开展好相关活动。

8. 关于“谈心谈话未常态化开展。2018年廉政谈话内容虽涉及科室工作,但只做到“蜻蜓点水”,谈话不深不透,未针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点深入谈、详细谈。2019-2021年无专题廉政谈话,且将干部选拔任用任前谈话、平时领导会议讲话等与廉政谈话混为一谈。”问题的整改。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廉政谈话要求及内容。整改进展及成效:制定《区应急管理局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塑造应急管理队伍良好形象。

(2)做好廉政谈话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集体廉政谈话,每半年分管负责人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整改进展及成效:拟于近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后期分管负责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遵循“实事求是、教育为主、积极引导、有错必纠”的原则,围绕如何改进工作作风,如何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规范从政行为等方面,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0个问题未启动整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暂无

三、紧盯不放,巩固深化,久久为功促长效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抓实成果运用,确保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全力防微杜渐,持之以恒,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的问题,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序时推进,坚持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是统筹推进,强化成果运用。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全局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工作人员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大应急”改革创新的过程。

三是跟踪问效,认真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紧盯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加强重点监督,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任务完成标准不高者,倒查责任,严肃问责。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23-80512056;邮政信箱:姜堰区上海路68号;电子邮箱:1497474936@qq.com。


泰州市姜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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