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姜堰区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姜堰区总工会 发布日期:2022-05-23 17:3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统一部署,2021年10月9日至12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姜堰区总工会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16日,巡察组向姜堰区总工会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12项32个问题,涉及到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任务落实、职工维权服务、党建工作落实、日常工作管理等多方面内容。区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2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部署分解整改任务。3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涉及到的问题主动领题、亲自部署、狠抓推进。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领会、全盘接受,积极参与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行动、务实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情况

围绕区委巡察反馈3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8条,目前32个问题整改已完成23个、基本完成9个、未完成0个,78条措施已落实67个、初步落实11个、未落实0个。整改期间,建立完善党建类、行政类工作制度17项,党政纪处分0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0人。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理论武装不扎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浮于表面,结合区总工会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强三性、去四化”的指示精神不够,未传达学习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问题的整改。

(1)及时调整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排出学习计划表,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学习,从3月份开始,通过党组会议组织中心组学习,开展对理论精神学习的讨论,促进深刻领会学习成果,并落实到日常实际工作中。

(2)3月28日,利用月度工作例会,组织各部室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强三性、去四化”的指示精神,各部室对照自身职责进行排查,在部室全年工作计划中体现“强三性、去四化”要求,相应工作任务以项目化的形式明确预算和绩效评价体系。

(3)4月20日,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督促班子成员将讲话精神融入到平时工作谋划和开展之中。

2.关于“贯通融合不紧密。理论中心组学习多为“读听式”,未结合职能工作开展交流研讨,缺少针对工会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未见个人自学计划和学习记录本,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少,调研报告质量不高。大部分党组成员“学习强国”积分较低。”问题的整改。

(1)制定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交流互动要求,并将其纳入《区总工会制度汇编》。在集中学习计划中着重增加对工会系统新理论、新知识的搜集整理和学习,3月9日党组会集中学习了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等内容,4月20日党组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组成员拟定个人学习计划,定期通报“学习强国”使用情况,并通过专题学习本记录学习笔记。

(2)在领导班子分工文件中明确挂钩镇街,对应十强、重点企业制定挂钩联系表,制定《党组中心组调研制度》,并将其纳入《区总工会制度汇编》。3月28日至4月19日,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带领分管部室开展基层走访调研,实现所有镇街工会调研全覆盖,重点围绕规上企业建会情况、工会干部培养情况、职工维权服务需求等方面形成调研报告初稿。截至调研结束,全区共有549家规模以上企业,已建会429家,未建会120家。乡镇及企业工会干部多为兼职,年龄普遍偏大,非正式人员较多。职工在疫情影响下,维权申诉的渠道不方便。针对相关问题,印发《关于开展规模以上企业集中建会行动的通知》,提请区委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推动,力争7月底规上企业全部建会。制定《工会干部淬炼实施方案》并上报至市总、省总,探索建立《工会干部后备库》、《劳模工匠培育库》。研究打造“职工维权服务线上平台”和线下老许工作室,方便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一键进入开展咨询和维权服务。

3.关于“‘大抓基层’工作有短板。区总工会对基层工会的建会底数不清,基层工会组织有效覆盖面不广,组织体系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和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延伸还有差距,全区实际建会并开户的村居48家,占村居总数的18%。”问题的整改。

(1)通过镇街工会工作会议和领导班子分组调研,对基层工会的建会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了解规上未建会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并通报至各镇街分管负责人,形成支持建会、促进建会的良好氛围。

(2)下发集中建会通知,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列出各镇街园区未建会规上企业名单,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推进未建会企业的组建工作,要求镇(街区)工会每月上报规上企业新建会数量。截至目前,全区549家规上企业中120家未建会。

(3)在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调研的同时,指导已建会的村居工会及时开户,了解小微企业建会难点。推动小微企业达一定数量的村和“新业态”行业建立联合工会,目前已在溱潼镇成立电商行业联合工会,俞垛镇村联合工会实现全覆盖,筹备成立娄庄镇先进村联合工会。

4.关于“‘网上工会’融入不及时。目前尚未全面融入江苏省总工会‘一张网’建设,‘姜堰工会’微信公众号多以信息发布为主,缺少与职工互动的活动内容。”问题的整改。

(1)组织宣网部、办公室、权益保障部、组织部、财务部等部室学习相关“江苏工会一张网”业务知识,对接上级工会,按照江苏省总工会“一张网”建设要求,推进区总工会“互联网+”的建设进度和应用能力。目前工会组建、困难职工帮扶、“安康驿站”和职工服务中心站点标识、工会财务等工作已全面融入江苏工会“一张网”。

(2)3月以来,在“姜堰工会”微信公众号实施各类线上服务活动,包括“学好《工会法》,答题赢话费”、“春风行动系列线上招聘会”、“寻找最美劳动者摄影征集”等活动,有效增强职工互动性与可参与性,增强“姜堰工会”微信公众号的服务性和吸引力。

5.关于“议事规则不明。党组未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党组会和主席办公会研究的事项重叠。”问题的整改。

(1)制定《姜堰区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范围、议事原则和基本要求、决策形式和程序以及责任追究,并将其纳入《区总工会制度汇编》。

(2)完善区总工会《党组会议事规则》和《主席办公会议事规则》,并将其纳入《区总工会制度汇编》,明确党组会议事内容和主席办公会议事内容,做好党组会、主席办公会议题的征集,加强事先酝酿、征求意见和沟通,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6.关于“大局意识不强。班子成员缺少沟通交流,对不属自己分管的工作关注不多、思考不深,研究重大事项附和多、建议少。”问题的整改。

(1)3月9日、4月20日召开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3月28日月度工作例会等会议上,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工作人员均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交流工作情况和心得体会,在研究重大事项时多提有效意见和建议。

(2)3月4日,区总工会召开镇街工会工作交流会,听取镇街工会工作情况,部室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班子成员围绕全年工作开展工作点评。

7.关于“开创精神不足。领导班子工作标准不高、进位意识不强,缺乏迎难而上、破解难题的勇气,2020年在市总工会组织的考核中名次居后。”问题的整改。

(1)全面组织学习今年上级工会和区委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区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研读《江苏省总工会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领导班子按照泰州市总通知要求,参加宣网、保障、法工、组织等相关条线的工作会议。制定《2022年区总工会工作要点》,对今年工会工作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力求争先进位,突破进取。

(2)4月12日,区总工会召开十七届六次全委会,总结去年经验和不足,全面部署今年任务,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总工会主席毛戴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工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指导各部室拟出今年以来的重点特色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做到泰州有位置、全省有影响。

8.关于“受众覆盖面窄。主要面向已建立工会的单位、企业和组织,针对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新业态”就业群体的宣传不多。”问题的整改。

(1)3月上旬,开展为农民工暖心送法活动,与镇街工会联动,进企业,进工地,进村庄,将宣传点设置在小微企业集中区域。5月初,在溱潼镇河横村成功承办泰州市法治宣传服务月暨法律服务“大篷车”始发活动,联合区司法局、人社局现场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志愿服务。通过“姜堰工会”微信公众号,线上面向小微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学好工会法、答题赢话费”、维权案例解析和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活动。

(2)2021年,成功承办省总工会小微企业建会入会苏中苏北片区现场会,省总领导对我区小微企业建会入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相关工作经验在省总全委会作书面交流。同时,2021年12月启动“新就业群体”关爱服务月,为快递员、外卖员代表送上冬季防寒保暖用品。今年以来,区总工会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建会,并积极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政策。4月,在疫情防控时期,发动镇街工会和企业驻厂员对“新就业群体”中的货运司机加强关爱服务,让货运司机群体感受到关爱服务,进一步提升建会入会的吸引力。

9.关于“推广渠道单一。宣传帮扶助困政策、弘扬劳模精神主要依托姜堰日报、广播电视和“姜堰工会”公众号传播,对职工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新媒介、覆盖面广的微信网格群缺少运用。”问题的整改。

(1)形成部室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与省市级媒体沟通交流,培养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渠道,与《新华日报》泰州分社建立合作协议,与区融媒体中心就《工会之窗》和《工会专版》合作内容进行整合调整,在“新华日报交汇点”、“姜堰微视听”、“江苏姜堰”等新媒体上加强对工会工作的宣传推广。

(2)建设镇街工会微信网格群,各镇街工会将平时的工作动态及时通过微信群发布。3月8日前后,线下联合各镇街工会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进企业、进工地、进村庄,现场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余本,接待法律咨询40余人次。3月-4月开展今年首批“劳模工匠进校园、思政教师进企业”活动,邀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永彬在张甸镇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邀请市劳模乔华平在兴泰小学开展宣讲,邀请全国劳模葛兰小在俞垛多家企业现身说法,让劳模精神影响更多的职工和学生。

10.关于“同频共振不够。宣传力量不集中,各部室各自为战,基层工会人员宣传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宣传活动主要集中于‘五一’。”问题的整改。

(1)落实区总工会信息宣传协同工作制度,各部室根据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信息,在月度工作例会上通报各部室信息提供情况和媒体用稿情况,并将此工作纳入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年终绩效考核之中。在去年12月工会干部培训班和今年3月镇街工会工作会议上,对镇街工会信息宣传工作开展专题辅导,指导信息写作和上报。

(2)在《区总工会2022年工作要点》中明确列出宣传工作计划,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一季度突出“双进”活动,启动“红色轻骑兵”下基层;二季度突出“红五月”,启动“职工读书月”;三季度突出省运会,四季度突出“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当前,围绕疫情防控,区总工会开辟“疫”线故事专栏,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我区干部职工和劳模工匠参与疫情防控的先进事迹。

11.关于“内容更新较慢。‘姜堰工会’公众号‘产改动态——致敬劳动者’2020年5月4日后未有更新,‘书香工会——365阅读空间’更新停滞在2020年8月8日。”问题的整改。

(1)与微信公众号服务方对接联系,将“姜堰工会”公众号子菜单内容进行优化,根据当前工作重点调整微信专栏主题,4月已开展“疫”线故事专题宣传,5月围绕劳模工匠先进人物,开通了“了不起的劳动者、最美劳动者、书香工会365阅读空间”等一系列宣传专栏。

(2)对接上级工会产改工作要求,拟出今年产改特色工作思路,推荐评选产改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姜堰工会”公众号中“产改动态-致敬劳动者”新增2022年省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第二届“姜堰工匠”先进事迹,部分事迹介绍采用视频展播的方式开展,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书香工会-365阅读空间”更新至2022年5月,新增4篇朗读音频展播。

12.关于“审核把关不严谨。部分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金秋助学申报表填写不规范,缺少关键信息。2020年12月不按规定重复救助部分临时救助职工,提前发放申报2021年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的家庭帮扶资金,后经审核申报的51户特困职工中20户不符合特困标准,125户困难职工中70户不符合困难标准。2021年2月,向4户通过审核的困难职工发放1、2月困难补贴,同年4月又以不符合系统建档要求停发补贴。”问题的整改。

(1)对现有困难职工家庭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整理排查,相关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金秋助学申报表信息已补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金秋助学申报表全部按规范填写。

(2)3月初召开镇街工会会议,3月-4月开展基层调研,对镇街工会困难职工家庭档案初审进行指导。权益保障部、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1141份困难职工家庭档案进行复审,10份不规范的申报表全部退回整改,并明确通知镇街工会对于申报材料不规范的今后将不予建档。

(3)已制定《区财政配套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今年以来开展区级困难职工帮扶救助71户次,完善帮扶台账,规范救助手续和流程。

(4)严格困难职工家庭审核认定程序,建档前对申报内容、收入和支出状况、家庭财产进行全面核实核准,坚决执行先建档、后帮扶,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建档、不帮扶。3月底,通过严格审核、党组会研究、网站公示,动态新增特困职工家庭1户、困难职工家庭1户。

13.关于“资金发放较随意。2021年12月发放帮扶资金时,未按苏工办〔2020〕68号文件,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帮扶资金的发放标准,应根据困难程度分档确定的要求,特困和A类困难职工均按4000元/户发放。2020年4月,从10户临时救助职工中,无依据挑选7户发放困难职工省级疫情补助金。2020年12月,省总工会下拨的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只对2020年特困和困难A类职工发放,却未发放B、C类困难职工。”问题的整改。

(1)3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江苏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行再学习,按要求及时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对特困职工家庭和困难职工家庭的困难类别进行区分确认,按困难程度标准分档救助,同时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共确认2022年建档特困职工20户、困难职工36户。

(2)1月7日党组会,权益保障部、职工服务中心提交议题上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春节送温暖、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使用,商定送温暖对象为困难劳模、困难工会干部、环卫工人、医护人员等群体,明确特困、困难职工医疗救助和月度补贴标准。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帮扶资金发放。

(3)修订完善《姜堰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资金发放严格按照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确保用于符合规定的对象。

14.关于“重业务、轻党建。近三年,党组会讨论事务性工作多,研究党建方面工作少。2020年共召开党组会18次,研究议题195项,其中涉及党建工作的议题仅5项。”问题的整改。

(1)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2022年区总工会党建工作计划。4月20日,党组会学习传达全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对今年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总党总支书记申春华汇报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并根据全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加以调整。

(2)根据《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党建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3月11日党总支召开支委会研究通过党建工作计划,同时研究通过机关支部、老干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以及“四个直到支部”挂钩河西社区北苑支部方案,并及时向党组汇报。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执行不严格,2019年机关支部第四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2020年未发现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记载。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走过场,仅满足于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没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间相互批评的内容多为建议和意见,未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总支召开支委会,指导党支部用好《党(总)支部工作记录簿》。今年以来“三会一课”的相关活动均通过《记录簿》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党组织负责人对《记录簿》记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做到全程纪实、专人落实、拍照留痕,确保内容准确、真实。

(2)支部党员大会规范化、制度化,2月17日以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召开党员大会,参会党员对照要求和自身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评价中肯、红脸出汗,同时在会上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同时严格按照《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要求,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后5日内形成并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3月11月,党总支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计划。4月2日,机关支部召开会议,研究王驰骏同志转为发展对象事宜。

16.关于“基础工作不规范。公务员(张永欣)试用期满考核报告无签字,(俞天彤)任职定级审批表无日期,转正公示文件不正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审批)表、政审考察表无签字盖章。”问题的整改。

(1)规范组织人事工作,相关考核报告、任职定级审批表、转正公示文件、备案审批表、政审考察表等均到区委组织部进行原件复印并留存。加强和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做到细致细心,对相关上报文件原件,及时复印留存、拍照留痕。

(2)相关负责人对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加强人事工作的宗旨观念,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倡导敬业之风、克服庸政懒政怠政之风,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岗位职责。

17.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全面。廉政风险排查未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未制定廉政风险和履职风险防控手册。”问题的整改。

(1)根据区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张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实际工作内容,明确职责内容,增强风险意识,制定区总工会领导班子共性清单、班子和成员个性清单,班子个性清单排查廉政风险和履职责任5项,成员个性清单分别对自身分管领域廉政风险和履职风险进行了排查,突出工会经费管理、经费审查和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

(2)在领导班子《廉政个人档案》按要求制定报送的基础上,包括编外人员在内的全体工作人员共制定30份《廉政个人档案》,排查个人廉政风险,并报送至派驻纪检组留存。

18.关于“制度建设不健全。2019年-2021年,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举办财务培训、鹊桥会等活动的实施方案未发现党组会研究的痕迹。”问题的整改。

(1)已制定《区总工会制度汇编》,以党组文件形式印发,整合党建、行政等工作规范,建立完善区总工会16项规章制度。

(2)在《党组会议事规则》《主席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相关活动和支出的审批流程,按要求上会研究并详细记录。

19.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经审办未按照自身职能要求,对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资产管理和各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问题的整改。

(1)2月25日,召开经审委全体会议,对上一年度姜堰区总工会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和当年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进行审查,制定年度审查方案和计划,提出工作要求,形成《2021年经审工作小结和2022年经审工作计划》。

(2)在4月12日区总工会全委会上,将《2021年经审工作小结和2022年经审工作计划》进行书面交流,明确2022年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制度,对区总工会本级经费收支、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区总工会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0.关于“大型项目未经招投标。2019年,庆“五一”表彰的相关费用,事后由总工会和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决定。”问题的整改。

(1)修订《区总工会采购管理办法》,并纳入《区总工会制度汇编》,按照制度规定的项目限额标准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所有采购项目须按要求先进行采购项目申报,确定采购执行主体和执行采购方式,订立合同、支付结算均按规定执行。

(2)加强对财政采购要求的学习,对部室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和培训,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审核职能,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制度》和《采购管理办法》执行。2022年,将区融媒体中心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提前对接“五一”表彰活动事宜,规范财务工作秩序。2月18日,召开部门预算工作会议,强化预算执行力,严格控制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切实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21.关于“费用报支附件不全。发放‘五一’先进典型奖金只有请示未见批复;2019年支付职工学校外聘老师课时费未见合同和上课明细表,现金支付勤杂工费用且无领取签字。”问题的整改。

(1)“五一”先进典型奖金的批复、职校外聘教师的上课明细表、勤杂费签字单等附件材料已补充齐全。组织财务部工作人员学习《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费用报支手续要求,对报支附件进行严格审核。

(2)职工学校与外聘教师签定协议,明确课程表,在党组会上通过课时费调整,对勤杂工等相关支出落实签字领取手续。在此基础上,按照《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费用报支细则和程序,规范相应费用发放。

22.关于“凭证手续不完整。报支电脑、网络维护办公耗材的发票上无证明人签字,2020年法律顾问合同无区总工会签字盖章,2020年与今视广告传媒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无签订日期。”问题的整改。

(1)电脑、网络维护办公耗材的发票证明人签字已完善,法律顾问合同和广告合同已由相关经办人补充完整。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对财务部门进行专题谈话,明确发票报支程序和审核规范,进一步加强对会计要素和附件资料的把关,履行好财务工作岗位职责,规范财务工作管理,强化财务工作流程控制。

(2)财务部负责人牵头修改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财务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推动工会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附件手续不齐全一律退回。

23.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公车维修缺少申请、审批程序,存在公车使用未按规定程序执行现象。”问题的整改。

(1)完善《区总工会公车管理制度》,并纳入《区总工会制度汇编》,对公车使用流程、使用范围、车辆维修保养和加油要求做出详细规定,明确专人加强与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对接,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相关规定和程序,按要求实施网上派车、维修申请、用车审批。

(2)按要求招录公车驾驶员一名,在《公车管理制度》中明确驾驶员管理要求,对驾驶员开展岗前培训,督促其按规范使用公车。

24.关于“整改措施不落实,区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仍未建立。整改成效不明显,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少,深入基层指导工作、调研走访不多。”的整改。

(1)2月23日,区总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充分研究前期巡察整改的不足,与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合并归类,及时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调研制度,在分工中明确挂钩镇街,于3月28日-4月19日分组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走访。

(2)修订完成《区总工会制度汇编》并以党组文件印发,制定完成《镇街工会工作考核办法》和《区总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全面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9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意识形态不重视。2020年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内容,也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人员目标考核管理。工人文化宫有名无实,职工学校侧重学历提升,未能充分发挥思想引领和文化传播阵地作用。”问题的整改。

(1)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并纳入《区总工会制度汇编》,加强对区总工会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和落实,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要在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中有所体现,注重日常工作管理中的意识形态评估和考查。在2021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已经把意识形态工作对照检查材料作为重要内容来开展,今年将继续贯彻落实。

(2)宣网部牵头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职责分工,明确领导班子和相关部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3)按照区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固定学习日”学习,组织区总全体人员开展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区总本级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

(4)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区总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年度考核个人述职时述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民主测评时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5)工人文化宫阵地当前正由区城投公司建设,拟于明年底交付。职工学校教室桌椅进行整修,打造工会文化、廉政文化阵地。“劳模工匠进校园 思政教师进企业”活动已在溱潼镇、俞垛镇等镇街开展,“职工大讲堂”邀请“堰之有理”宣讲团成员、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永彬到张甸镇宣讲。下一步,“双进”活动、“职工大讲堂”和其他系列公益讲座将按照宣传工作年度计划和疫情防控情况逐步开展。

2.关于“‘产改’工作实效不明显。职业技能提升工作与全区‘2+2’产业体系联系不紧密,职业学校技能培训多为月嫂、母婴师培训,开展服务主导产业发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较少。‘厉兵联盟’项目实施方案中的首批280万元职工教育培训券,至今无1家企业能够兑现。”问题的整改。

(1)依托产改“厉兵联盟”,已与区人社局技能培训中心对接,对应我区产业链需求,谋划开展多工种技能竞赛,促进形成多层次培训格局。区总职工学校开展职工培训需求调研,办好职工学历提升大专、本科班。4月19日,到我区晟源培训中心开展调研,研究社会组织参与职工培训事宜,推动开展服务主导产业发展的技能培训。

(2)对“厉兵联盟”成员企业培训开展情况进行初步摸排,完善“培训券”兑现要求,安排“培训券”兑现预算,年底前根据企业实际培训成效开展补贴。

(3)4月上旬,开展第二批“姜堰工匠”推荐评选活动;4月下旬到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科技局、科协对接产改“科工联盟”成立工作,整合相关部门职能,与劳模工匠工作室形成通力合作,促进职工技术创新。6月,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委等部门适时成立产改“促安联盟”,促进职工安全生产,从而构建我区“联盟制”的产改工作新格局。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2019年以来,未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月度工作例会。少数党组会和主席办公会议题事先沟通酝酿不充分,个别决策不科学、不及时,党工共建等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1)明确月度工作例会制度,每月25日前后通知各部室对当月工作进行小结,对下月工作计划进行安排,报送至办公室汇总,并召开月度工作例会。该项工作从2021年12月开始,已常态化开展。

(2)在党组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汇总,并提前交于参会人员审阅,围绕协调沟通和科学决策进行充分酝酿。

(3)下一步,将谋划开展“党建+职工之家”建设行动,推动党建阵地和“职工之家”共建共享。与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局对接,争取支持,拓展现有党建指导员和驻厂专员岗位职责,将产改等工作要求融入其中,为“党工共建”落实人力保障。在第二批“姜堰工匠”评选表彰之后,推动一批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并将工作室党支部创建列入规划之中。

4.关于“推进集体协商力度不大。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工作现场会多为工会建立比较完善的老典型,对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强调困难多,主动思考研究对策少。”问题的整改。

(1)分管负责人带领权益保障部、职工服务中心等部室工作人员,到企业较集中的开发区、高新区、装备园区等地开展调研,了解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镇街工会推动更多企业、行业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不断完善产业工人薪酬激励制度。下发2022年度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工会进一步帮助企业、行业开展集体协商。

(2)加强集体协商队伍建设,在泰州市总组织的法工工作会上,参与市级集体协商工作培训,认真学习兄弟市区工会先进经验,提高协商工作的履职能力。2021年12月,举办全区集体协商参与式培训班,邀请泰州市总法工部部长万进到会指导,得到其高度评价。下一步,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工作计划安排,谋划召开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

(3)将泰州市总发布的先进集体协商案例进行收集整理,编制典型案例汇编并印制成册,在调研和宣传活动中进行发放,帮助更多企业了解先进案例的工作过程,发挥典型案例引领作用。

5.关于“化解社会矛盾定位不准。在参与调查处理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工作中,多为配合人社局、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办理信访件程序不规范,无呈批表和领导人批示,无调查报告,处理意见记录不详实。”问题的整改。

(1)当前,已与区应急管理局初步对接,拟共同成立“促安联盟”,对安全生产优秀班组予以评选表彰。下一步,区总工会将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专题职代会要求,督促更多企业以安全生产为主题,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将安全生产的工作措施交由职代会通过,提升职工加强自身劳动保护、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制定工会信访工作意见,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规范职工信访接待处理,制作相应呈批表,认真走访调查问题诉求并形成规范的调查报告,将处理意见记录详实,形成信访工作闭环。按要求及时收集镇街工会信访工作报表,按时向泰州市总上报月度信访工作报表。

6.关于“机关人员年龄偏大。当前,区总工会及其下属3家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22人,其中50岁以上人员占55%。”问题的整改。

(1)已与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接,积极争取恢复文化宫及职工学校的编制。2021年新招录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已在相关镇街工会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优选部分年轻同志上挂至区总机关,缓解年龄偏大的问题。

(2)已制定区总工会人员考核办法,明确奖惩机制,调动机关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年龄偏大人员工作动力。

(3)5月按照编办、人社等部门工作部署,申请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用编计划。

7.关于“基层工会力量薄弱。大部分镇街工会只有1名负责人,且身兼数职,精力不足,区总工会很少自行组织基层工会干部集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问题的整改。

(1)已通过公开招聘,招录5名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充实镇街工会力量,有效解决部分基层工会力量薄弱问题。

(2)5月在俞垛镇举办工会干部财务知识培训班,区总工会财务部负责人授课。下一步将适时组织工会干部培训,丰富培训内容,重点放在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会干部政治业务能力和水平。

8.关于“主体责任意识淡薄。2019年-2021年,党组会仅研究过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21年没有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记录。”问题的整改。

(1)4月6日,向区纪委党风室咨询今年党风廉政工作要求,明确专题研究内容。4月20日,以党组会的形式,专题研究2022年党风廉政工作重点和部署。下一步,将于年中开展当面述职,年末组织总结交流。

(2)完善《区总工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区总工会制度汇编》。下一步,将结合区总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敷衍拖拉、推诿扯皮、违反工作纪律等现象抓早抓小,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教育。

9.关于““一岗双责”空转。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四谈”制度执行不到位,多以谈工作代替廉政谈话。”问题的整改。

(1)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签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以明确,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做好“网上纪实”,党组不定期检查督促“网上纪实”情况。

(2)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并将其纳入《区总工会制度汇编》,明确“四谈”工作要求。下一步,班子成员在中秋、国庆、春节等重点节假日与分管部室开展廉政谈话,在民主生活会上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谈心谈话,培养沟通交流习惯,并做好谈话记录。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通过集中整改,区总工会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思想上受到警醒,工作上得到激励。下一步,区总工会党组将继续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落,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建立长效建制、充分运用好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发力,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意见,紧紧抓住整改重点工作,着力推动建章立制、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对已经整改的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常抓长管,确保问题不反弹;对正在整改的定期提醒责任部室,及时跟进,确保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进展缓慢、敷衍了事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问责,确保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思想教育,坚持关口前移。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作风建设,坚持以实干为导向,以实绩为标准,督促干部职工转作风、优服务、谋跨越。

(三)注重实效,依托整改再上台阶。坚持以巡察促工作,把整改工作与区总中心工作相结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能量,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转化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动力,加快工会工作创新发展,为我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工会力量。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8857344;邮政信箱:姜堰区前进路8号;电子邮箱:jyzghbgs@163.com。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总工会党组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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