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9日至12月1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16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15项54个问题,局党组照单全收,采取有力措施,集中精力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郭晓彬同志担任组长,殷宝军、郑希文、谢志宏、陈云松、沈小静、施国青、赵明炎、丁晓明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谷兴、邹海俊、郁东、黄小燕、魏巍、时冬、黄绍平、黄健、杨华山、刘效东、秦月红、陈炜、郭建华、高秀春、陈治洪、董斌、游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整改情况汇总报送等,谷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格落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15个方面54个具体问题,研究细化整改方案,经区委巡察办修改审定并报区分管领导同意,最终确定65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牵头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3月21日,局领导班子严肃认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会上,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依次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议,打牢了深入整改的思想基础。
(三)确保进展成效。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难题。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职责,分别牵头承担相应任务。各责任科室(单位)针对整改内容细化措施,精心谋划,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实时跟踪监督整改进展及成效,实行旬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全局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合力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对照反馈问题,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围绕区委巡察反馈5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5条,目前54个问题整改已完成44个、基本完成10个,65条措施已落实54个、初步落实11个。整改期间,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15项。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4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推进力度不大。对于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问题盯得不紧、抓得不牢。2018年以来,新增文化产业园及聚集区、引进培育大型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不多,文化产业专项奖励资金效用不高,部分奖励资金至今未执行,文化、体育、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的整改。
(1)摸排出26家具有文化产业属性企业,已有17家企业纳入文化产业规上单位。
(2)积极配合宣传部抓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质量考核指标,2021年取得全市第三的成绩;配合宣传部制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梳理、培育2022文旅项目重点项目12个。
(3)打造了一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获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和长三角地区体育旅游精品项目。
2.关于“文化创作精品不够多,缺乏影响性,有高峰少高原,扎根基层的文艺精品力作不多。三年来公共文化服务“百家行”活动只到过张甸镇一次”问题的整改。
与财政局沟通落实今年百家行活动经费预算,制定了“堰上文澜”百家行活动方案,指导镇街同步开展相关文化活动,城乡活动供给更加均衡;制定了精品创作培训班方案;《苏中英杰》《水埠码头》2部精品剧目已报名参加第十五届五星工程奖评比,《苏中红嫂》申报参加全国群星奖评比。
3.关于“实际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有待增加,部分学校场地开放率不高。健身场所建设城乡差距较大。2018年至今,张甸镇仅配送2套体育器材,俞垛镇没有配送体育器材。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没有配送新体育器材到基层。城区已形成‘五园五中心’健身布局,而农村只建成顾高镇全民健身中心、溱潼镇兴泰体育公园”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姜堰区烟墨体育公园和三水体育公园选址。完成健身路径管护平台建设。中天植物园及老年体育公园建设进度达80%,后续将进一步推进落实。
4.关于“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建设和实施不到位。未建立姜堰区国民体质监测相关制度,实际参与监测人数明显不足。人员严重缺失,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原有4名工作人员,目前3人已离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场馆部分设施设备早已损坏,至今未能维修到位。全区体育事业发展滞后,2020年全省县区级体育工作考评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
2021年全省体育工作考核姜堰排名上升至全省第24位。制定了今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了经费和人员保障。
5.关于“有些镇街文化站、百姓大舞台、流动演出车辆等使用率不高。张甸镇文化中心除了开展大型文艺表演外,几乎不使用,长期闲置,张甸村百姓大舞台周边环境脏乱差。局里流动演出车辆除了完成每年10场的考核任务,也处于闲置状态,目前基本损坏不可使用”问题的整改。
召开了一、二季度高质量考核工作推进会,印发2022年姜堰区人均接受文化服务“八展八进”特色工作方案,落实镇街全年服务人次完成指标数。试行镇街场馆免费开放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申报制度。文化馆制定了流动演出方案,申请流动演出车专项经费,做好演出节目储备工作。
6.关于“全域旅游推进力度不大,创新举措不多。旅游优势未能充分利用,目前更多停留在门票经济上,在开发、管理、服务以及转化为经济效益上,没有与资源禀赋相匹配。文旅融合度不高。没有深入挖掘本地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红色旅游资源。旅游供给存在不足,个性化、差异化、特色化做得不够,在文旅融合、旅游商品、食住行等方面与周边地区有较大差距。“夜间游”业态起步较晚,影响较小。旅游市场主体小、弱、散,缺乏高水平的地接平台,各景区之间没有真正形成“点、线、面”全域发展格局”问题的整改。
建设全域旅游集散中心,在汽车站、火车站、高速服务区、酒店宾馆、大型商超、景区、旅行社、各公共服务场所设置全域旅游咨服务点;开通城市观光巴士线路2条、旅游公交专线3条、城乡客运班车线路4条,覆盖姜堰主要景区景点,解决了旅游交通“最后一公里问题;完成姜堰区文旅资源基本台账收集工作;蒋垛镇苏维埃公园已创成国家3A级景区;拟推荐溱湖文旅集团今年申报夜间文旅集聚区。
7.关于“推进文旅项目投资主体较少。除溱湖风景区借助溱湖文旅集团投融资平台大力发展度假区旅游产业外,其他中小型涉旅企业缺少大平台来扩展文旅业务,发展停滞不前。溱湖农业生态园,早期发展如火如荼,近年来,因旅游项目单一,同质化现象严重,游客数量逐年减少。娄庄镇烟墨公园从2018年申报3A级景区,因缺少投资来源,至今未成功”问题的整改。
向社会发布公告,启动激励政策申报工作。开发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红色传承旅游线路、湿地康养体育旅游休闲线路。指导溱湖农业生态园、娄庄烟墨公园进行服务质量和景区景点建设的提升。
8.关于“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监管人员数量偏少、年龄偏大。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上报安全隐患线索数量不足。2021年9月应报安全隐患线索32条,实际各科室、场馆仅报送21条。100多家服务对象,实际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的单位仅有8家。安全生产活动经费投入不足。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没有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文艺演出、拍摄视频等宣传活动”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姜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2年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与各文保单位、网吧、KTV、游泳馆、健身房、游艺厅、景区、旅行社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文体广旅行业安全大检查活动,截至目前,共出动督查组42个,开展督查101次,督查行业企业686家次,发现隐患49个。
9.关于“违规向文化、体育行业市场主体收取风险保证金”问题的整改。
纪检部门已立案审查。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启动文化、体育市场主体摸底调查工作。
10.关于“思想认识有偏差。片面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的事,是具体承办党风廉政建设职能科室的事情,没有站到局党组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必学内容。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
11.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重视不够。专题会议研究较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不够,重制度轻执行。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年终工作总结绝大多数未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问题的整改。
(1)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各职能科室及基层单位廉政风险管控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细抓实。
(3)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去年年终工作总结。分管负责人分别开展了1次督查活动,发现及整改2起问题。
12.关于“履责记实平台利用不够。领导班子集体、有的负责人存在“两个责任”记实次数不达标、记录不规范或没有记录的情形”问题的整改。
派驻组对纪实平台的使用和记录进行了指导和督查,班子成员按要求填报记录。
13.关于“部分费用支出不规范。公共文化服务百家行活动费用,无活动实施方案等报支依据,职工演讲比赛费用支出作其他应收款记账,工会违规使用大额现金购买春节物资。文化惠民演出费使用发票复印件入账。下属单位普遍存在票据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不全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制定印发了财务报销制度和内审制度,加大财务报销审核力度,进一步规范报销流程、完善报销手续。对照巡察发现问题逐一核查,逐项整改。
14.关于“差旅费报支欠规范。个别负责人开会报支差旅费,无会议通知,无住宿费用,领取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资产管理不规范。2018至2020年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均未进行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体育器材采购无验收记录及领用明细”问题的整改。
制定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方案,开展系统内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开展了系统内差旅费专项督查活动,整改2起发现问题。
15.关于“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存在同城接待、无公函接待、无接待清单等问题,公务接待费计入办公费、其他支出、活动开展费中”问题的整改。
财务人员再次学习了三公经费支出制度和相关政策口径;已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接待费计入其他项目的事项,发现整改问题1起。
16.关于“公车管理不严。支付洗车打蜡费,发票开具时间在消费时间之前”问题的整改。
修订公车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人,开展了公车使用记录督查,发现问题6起,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讨。
17.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截止2020年12月其他应收款余额为7153万余元”问题的整改。
文体(博)中心建设工程款和前期费用7000万元、以前年度账务处理等82.04万元,正与对方单位及财政局对接,办理手续后进行账务处理;90年代企业改制期间发生的60.91万元,2021年我局已启动追缴程序;区安监局质保金10万元,其中5万元为2020年缴纳的安全保证金,5万元为记账错误(2021年4月已自行调整);另有一笔个人往来0.05万元,已于2022年4月返还。
18.关于“工资核算不规范。2019年6月调增职工医疗保险基数8.9万元,未扣足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2018年12月博物馆补发985高校人才引进人员工资差额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建立了内审制度。重新测算职工医疗保险基数,补足个人负担部分。全面梳理博物馆相关人员工资情况,2019年起已不再进行测算补差。
19.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严。体彩公益金使用配置不合理,2020年用于群体工作支出占42.74%,远低于70%的最低标准。体彩公益金未专款专用,2020年4月职业年金用体彩公益金支出,不符合体彩公益金主要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等体育事业的规定”问题的整改。
再次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体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全面梳理了今年体彩公益金预算安排。
20.关于“工程款支付欠规范。2019年6月支南京万德体育集团有限公司体育器材款,未扣留5%质保金,且无验收证明,合同双方代表人未签字。2019年7月全款支付泰州广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扣留10%质保金一年。博物馆2019年12月古旧书画修复装裱费未按合同支付”问题的整改。
体育器材采购合同中未注明质保期具体时间,经正常审批程序后支付。广源电气承接文体中心电力增容项目,因审核不严,未扣留10%合同保证金,两个项目均已过质保期。针对存在问题,建立起局机关合同签订清单管理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合同条款审核,强化财务人员双审核制度,确保资金支付更规范、更严谨。同时,要求各下属单位开展前期签订合同“回头看”,形成自查报告。
21.关于“合同管理欠规范。大部分合同上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未写联系电话和签订日期,如2019年6月支江苏杰威体育设施健身器材20870元”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开展了前期签订合同“回头看”,形成自查报告。
22.关于“票据报支不规范。区文化市场行业联合会支法律法规培训讲课费,无证明、审批人。黄龙士研究会提取现金无支票存根、号码断续、作废的附件不全,支女子名人赛交通费未附票据”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协会财务监管制度,相关协会已查明问题原因,完善了相关手续。区文化市场行业联合会支法律法规培训讲课费已补全手续,黄龙士研究会原现金会计工作经验不足,未按照规定保存现金支票及存根,但银行账户全额真实反应黄龙士研究会的收、支情况。
23.关于“违规使用大额现金。黄龙士研究会用现金支付棋类比赛出场费”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协会财务监管制度,相关协会已查明问题原因,完善了相关手续。
24.关于“固定资产折旧不规范。区文化市场行业联合会一次性补提2辆汽车、服务器等固定资产折旧费32万余元,其中包含丢失、报废的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协会财务监管制度,相关协会已查明问题原因,完善了相关手续。
25.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2018年12月支泰州市视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费,无甲方签字、联系方式和签订日期”问题的整改。
印发通知,要求相关协会开展合同签订情况自查,发现及整改问题4起。今后将结合协会财务监管制度加强督查。
26.关于“跨年支出费用。2021年2月支赛事用茶叶10302元,其中茶叶销货单发生时间为2019年3-4月”问题的整改。
2019年以来因商家未及时开票结帐,造成2021年2月份集中支付。已责令相关协会完善支出制度,费用及时支付。同时将结合制定的协会财务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7.关于“代扣个税未及时上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应交税金余额为38万元”问题的整改。
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相关协会制定补缴方案,足额上缴代扣个税。今后将结合协会财务监管制度加强督查。
28.关于“出场费及裁判费打入个人账户。2018年1月支裁判费、2019年6月-11月支参赛人员出场费,无审批手续,转入个人账户”问题的整改。
相关协会已查明原因撰写情况说明,裁判费及出场费按照赛事规定应该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已责令相关协会完善了审批手续,今后将结合协会财务监管制度加强督查。
29.关于“会计核算不健全。对开办围棋、象棋培训班的报名费、培训费收入,未能提供原始收据,应收数额无法核实。”问题的整改。
黄龙士协会设在4A级景区内,作为景点需正常对游客开放。由于协会没有驻会工作人员,无法提供日常开放服务,所以协会与相关人员合作,由对方负责日常开放及游客管理,同时为营造围棋文化氛围,允许对方适当开展培训服务,培训费由对方收取,黄龙士协会也不再发放对方人员工资。根据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已要求黄龙士协会立即整改,规范相关行为,按照财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
30.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学习计划执行不到位。2018年、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年度学习计划不符,2019年、2020年未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不足、形式单一。2018年、2019年每次学习只有一项内容,为了完成任务而学习。学习照本宣科,没有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相结合,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少。学习效果不好。学习笔记只有集中学习记录,无个人自学学习记录。学习笔记记录简单,没有结合本单位、分管条线工作实际进行思考,没有研究推进学习成果转化的思路、方法”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学习中注重互动交流,集体研讨之外,部分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重点发言。
31.关于“党组会议事规则坚持不够严格。会前酝酿不够,未充分征求意见。2019年11月4日召开党组会议,上会讨论的三个议题中有一个议题因为分管负责人不了解情况,弃权,造成该议题暂停讨论。议题讨论不充分。2019年1月23日党组会议题未逐项讨论,未听取大部分人员意见。“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先上车后补票,在局党组会研究之前支付姜堰日报宣传费2万元。2020年12月发放2019年安全生产奖50000元、民生实事奖20000元、2017-2019年招商引资奖35400元,均无集体研究记录和发放依据,一把手直接签字准予发放,违反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制度”问题的整改。
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对党组议事规则作了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讨论议题均经过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3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布置、轻落实。2018年未按照要求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0次。2019年至2020年7月,涉文体广旅局网络舆情分别为5件、8件、8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这根弦绷得不够紧,个别人员在微信群发表不当、不实言论”问题的整改。
(1)党组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形势,制定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2)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3)对干部职工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发现1起干部职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
33.关于“作风建设仍有短板。工作纪律执行不严,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请销假制度形同虚设,机关人员请销假手续不全,未严格履行请假报备制度,达不到从严从紧的要求”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请销假制度,开展了工作纪律抽查,发现1起迟到现象,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4.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年初未下发本年度党建工作规划要点,没有专门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党建工作例会开展不多,2018年未研究,2019年研究1次,2020年研究1次。党建工作研究不具体,没有针对落实党建工作的具体内容展开讨论。党建工作研究不及时,2020年局党组在当年9月份总结上半年党建工作,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问题的整改。
党组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制定下发了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党建工作推进督查常态化、制度化。
35.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够严谨。讨论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参会人数只有4人,未达到应到会人数1/2的规定。党员发展资料不完备。2021年新确定的预备党员丁欣桐、孙媛,在发展对象阶段的思想汇报次数不够。”问题的整改。
明确了专人负责党员发展工作。要求各支部对近年来党员发展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发现问题2起,并已整改到位。
36.关于“机关支部建立不及时。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2月份合并,2019年9月才建立机关第一支部、第二支部,导致机关党员组织生活未正常开展”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支部改选方案,为正常开展党员组织生活提供组织领导和人才队伍保障。各支部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发现问题3起,均已整改到位。
37.关于“‘三会一课’不完整。支委会召开频次不达标。机关二支部2020年支委会只召开3次,博物馆党支部2019年、2020年未召开支委会。机关二支部截止2021年10月未见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文化馆支部2019年、2020年党员大会、支委会以固定学习日代替。多数支部书记未按要求上党课”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专题培训方案。要求各支部对“三会一课”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发现问题4起,逐一整改到位。
38.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机关第一支部、第二支部2020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不强、质量不高,满足于一团和气,未见筋见骨”问题的整改。
各支部已按照《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整改承诺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后5日内进行了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制定了2022年组织生活会方案,要求方案事前报审,分管领导列席,以便提升会议质量。
39.关于“专题教育效果不明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浮于表面。领导班子及成员未对选定的课题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没有为挂联支部上专题党课,未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开展专项整治。图书馆、博物馆党支部未按照要求正常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机关第一党支部、文化馆党支部、图书馆党支部书记未上专题党课,各支部未按照要求普遍与党员开展1次谈话。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文化馆党支部、博物馆党支部未落实办1件实事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靠实。部分党支部未按照要求制定学习计划。部分班子成员未按照计划进行每日自学”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党支部书记培训方案。各支部按照《泰州市党支部主题党日操作规程(试行)》,制定了2022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已开展谈心谈话活动37次。
40.关于“人员混编混岗严重。局机关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仅有4名,而从下属事业单位借调的工作人员多达25名。局机关12名中层干部中有10人为长期借调人员,人岗匹配矛盾突出”问题的整改。
根据三定方案,2019年机构改革时,我局核定公务员及参公编制22个,实有18人,其中副科级以上13人,剩下的5人中有2人在2022年前退休。现有编制数量不足以满足机关科室工作需要,所以出现长期借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况。根据区委主要领导要求,我局主要采取逐步消化原则,到龄退一批,调出一批,调整一批,空出编制后争取用编计划,加大人员招录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减少混岗数量。2022年1月已办理1名科级干部退休手续,公开招录了1名公务员(待面试)。将继续争取用编计划。
41.关于“年轻干部配备偏少。全局中层干部中30岁左右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的仅2人,占比8%,未能达到10%的规定。50周岁以上的中层干部5人,占比20%,中层干部队伍老化现象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年轻干部培养目标计划,采取竞争上岗、基层锻炼等方式,提升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成效。集中整改以来,按规范选拔任用了3名优秀年轻干部,为全局干部队伍注入新鲜活力。
42.关于“专业人才力量薄弱。群众文化方面,文艺编导、文艺创作型人才青黄不接。镇街缺少专职文化工作人员。旅游市场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人才空缺。旅游科5名工作人员均为非专业人员,制约了“旅游兴区”战略的贯彻落实。参加明年省运会比赛的5支足球队,仅有2名专业教练员,训练水平难以充分保证。大型赛事组织型人才明显不足,给省运会备战夺金工作带来挑战。”问题的整改。
(1)组织科室人员开展了2次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2)组织系统内外文艺人员和团队新创文艺节目参加泰州市“晨星”奖、五星工程奖等赛事活动等。
(3)灵活采用选调与招聘相结合的办法,今年以来选调了1名工作人员,批复同意了1个用编计划,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
43.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依然不够有力。2020年6-12月仅召开4次党组会议,其中6、7、8、10四个月未召开党组会议。“财务监管存在盲区”、“财经纪律执行打折扣,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整改措施“局系统每半年开展一次财务工作专项督查”未能长期坚持,只在2020年上半年督查了一次。“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无公函、无清单、无审批单、超标准、同城接待、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务接待费等问题”整改不到位。“流动舞台车使用率不高”整改成效不明显,未制定相关计划逐步提高使用率”问题的整改。
针对巡察发现问题,按照以制度管理人的原则,修订全套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出台各项制度15个,新增9个。建立起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抓落实的督查机制,逐步形成了讲政治、守规矩、争先进的全局工作氛围。
44.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固定学习日开展、组织、记录不认真、不规范等情况,缺乏整改力度”问题的整改。
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结合全局业务工作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开展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问题3起,并完成整改。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文化惠民券监管不到位。下基层督查次数过少,督查范围不广,团队建设有待强化。有些惠民团队演员数量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存在让观众冒充演员应付资料审查的现象。有部分村没有用足惠民券,其中有一个村一年6000元未使用,惠民券的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召开了文化惠民团队业务管理培训班,细化节目数量和演出质量要求,现场视频图片及时上报,专业人员实时跟踪,指导团队提升节目质量,确保了惠民演出效果。
2.关于“文化惠民工程实施不规范。公共文化服务‘百家行’活动申报材料‘三书四表’收集不齐全不规范。部分活动《申请表》无局长办公会研究记录,《凭证表》无发票复印件粘贴,无负责人签字,《审核表》无审核意见,抽查的10张《反馈表》为一人填写,姜堰区金燕扬剧团《登记表》无镇街文化站及服务单位意见,泰州市沐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策划表》里面的“活动议程”缺乏相关资料”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2022年姜堰区公共文化服务百家行活动方案》,待疫情过后活动开展时组织实施。
3.关于“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有待增加。2020年全区人均接受文化场所服务次数是4.13,相关行动举措和支撑项目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
已出台《“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高质量考核工作推进方案》《姜堰人均接受文化服务“八展八进”特色工作方案》,待疫情过后组织实施。
4.关于“场馆建设仍有短板,重点文化设施布局不够合理。城区公共图书馆年久老化,未规划新建,大剧院附属在规划建设的体育馆内。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不平衡,部分镇文化站实际活动场地不达标”问题的整改。
区图书馆获得600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补助资金,目前已启动改造项目。继续开展2022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十百千”示范工程,实施1个镇(街道)综合性文化站和12个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效能提升工程。要求各镇街填报场馆免费开放经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方案,进一步提升资金效能。
5.关于“部分镇(街)综合文化站重硬件轻软件,后续的管理与服务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健身器材老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维护监管。2015年之前,原姜堰区体育局赠送给张甸镇、俞垛镇、白米镇、娄庄镇等镇的室外体育健身器材目前已经老化、陈旧,有些存在安全隐患,不少器材已无法使用,健身器材安装场地没有在醒目位置公开报修电话或二维码,群众不方便及时反馈器材报修信息。摸清本区室外全民健身器材状况、建立管理维护档案或数据库、统筹建立辖区内室外全民健身器材定期巡查机制、制定保证机制正常运行的措施等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落实50万专项经费,实施器材采购计划,拟对过期健身路径进行更换。进一步落实了镇街器材巡查维护及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强化工作督查,发现及整改问题2起。
6.关于“社会关注度高,旅游现状与群众期待有差距。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关于旅游方面的建议和提案,2019年有7件,2020年有17件,呈逐年上升趋势”问题的整改。
向社会发布公告,启动激励政策申报工作。与人大、政协主动对接,今年涉旅人大常委会主任议题1个,政协视察调研2个。发布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通知,积极上争文旅纾困资金,助力旅游企业渡过难关。
7.关于“预付卡管理不够规范。未按照自身职责做好本行业领域预付卡管理工作,预付卡风险提示宣传范围不广、覆盖率不高。督促经营者在发行预付卡后30日内向本局办理备案不到位,没有如实记录预付卡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也没有向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集。对辖区内预付卡经营者的经营动态未能及时掌握,对经营者未实施分类监管。自2020年8月至今,相关行业机构预售预付卡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达30余起,涉及行业机构10余家,相关科室面对类似投诉办法不多,调解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修订了诚信等级评估制度。待预付卡经营单位正常营业后,将加强分类监督,加大宣传教育。
8.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全、不细。班子成员梳理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只有条目式提纲,未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监管措施。廉政风险防范说得多,做得少。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只谈到班子成员本人廉洁自律,对分管领域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涉及不多或未有涉及”问题的整改。
(1)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班子成员分管条线廉政风险管控清单。
(2)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每半年向党组汇报条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廉必谈内容。
9.关于“会计人员使用不规范。局本级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大多为编外人员且一人兼多职,不符合财务管理等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的规定”问题的整改。
编办批复同意了1个用编计划,拟招录1名财务人员。组织系统内财务人员开展了专业培训活动。
10.关于“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不彻底。文化市场行业联合会在局机关办公,未落实协会‘不得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的要求”问题的整改。
市场行业联合会另外设置办公地点,已与我局分开办公,正在制定行业协会人员分流方案。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集中整改阶段,局党组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意见销号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需深化整改的问题和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需要在日后的工作中继续整改落实。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继续紧盯整改重点,深化后续整改工作,切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局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局各级党组织切实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监督。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进一步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在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利用好履责纪实平台,常态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敬畏法纪、廉洁从政。
(二)坚持目标不放松,后续整改落到实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整改不到位绝不放手。下一阶段,将采取更加务实有力的措施抓好问题整改。着力提升“旅游兴区”战略实施成效,加大前期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区旅游发展环境。疫情过后尽快启动文化惠民券演出,规范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切实提升惠民券效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继续加大推进行业监管力度,加强预付卡管理,做好隐患排查,强化宣传教育,提升行业监管履职能力。
(三)强化执纪问责,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突出抓好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推动文体广旅事业发展过程中深层次问题的解决。切实增强全局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更加注重调查研究和理论思考,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8869492;电子邮箱940050842@qq.com。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