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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残疾儿童生活质量,解决康复中心安全隐患,原则同意江苏佳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项目审批代码:2504-321204-04-01-320829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姜堰区官庄中心小学原有校舍,改造原有教学楼1、教学楼2,总建筑面积约2310.79平方米,并对附属操场及地面等重新整修,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不改变外立面结构。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60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解决,已落实到位。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四、项目建设年限:12个月。
五、请你单位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和《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该项目总投资低于1000万元,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相关招标事项严格按照区数据局的核准意见实施,涉及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
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特此函复。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