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托育服务机构的监管,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规定,根据江苏省疾控局综合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疾控综函﹝2025﹞2号)文件要求,本机关决定对省级随机监督抽查的泰州爱天能托育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爱轩托育园开展行政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等。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内容:1.备案信息真实完整;2.按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3.按要求配备卫生保健人员;4.工作人员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有健康合格证明,定期组织健康检查;5.入托时查验婴幼儿的“预防接种证”和入托体检表;6.落实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7.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踪;8.活动场所、用具定期消毒。
方式:现场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5年7月16日— 2025年9月30日。
四、检查主体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相关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机构备案凭证、从业人员资质证书、健康合格证明;机构晨午检记录、物品消毒记录;婴幼儿的“预防接种证”和入托体检表;各项保健制度。
(二)需要在场的人员:托育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检查要求(见附件)。
附件: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涉企行政检查清单(托育机构相关).docx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