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对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公共场所涉企单位行政检查的公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6-09 16:01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5﹞100号)文件要求,本机关决定对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25家公共场所涉企单位(见附件1)开展行政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泰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办法》《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检查内容: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等。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5年6月25日—2025年11月

四、检查主体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相关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检测报告等。

(二)需要在场的人员:公共场所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

(三)检查要求(见附件2)

附件1:被检查单位名单.docx

附件2: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公共场所相关).docx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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