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5﹞100号)文件要求,本机关决定对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泰州姜堰杭家铺门诊部开展行政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检查内容:是否在备案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按照规定参加质量控制 评估,若质量控制评估不合格是否按要求整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5年6月25日—2025年6月30日
四、检查主体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相关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回执、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职业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等。
(二)需要在场的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主检医师。
(三)检查要求(见附件)。
附件: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涉企行政检查清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相关).docx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