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卫生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7-29 16:23 浏览次数:

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全区卫生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


2025年全区卫生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

为切实履行综合监督职责,有效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提高我区公共卫生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5年全区卫生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健康相关产品和服务领域,开展系列卫生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责任分工和工作安排

1. 游泳场(馆)

时间安排:7-8月

检查内容:(1)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游泳池水和浸脚消毒池水质、卫生制度落实和消毒设施设备等使用情况;(2)配置检测余氯、PH值、池水温度等直读的检测设备;新、改、扩游泳场所设水质在线监测装置,可监测余氯、浑浊度、PH值等;(3)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泰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办法》《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抽检项目:游泳池水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氰尿酸(仅使用氰尿酸类消毒剂单位)、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

抽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泰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办法》《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

2. 现制现售水

时间安排:8月

检查内容:(1)滤芯更换及水质检测情况;(2)消毒措施、水质自检、供管水人员健康状况等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3)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检查依据:《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等。

抽检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

抽检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

3. 西医类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输液诊疗活动的单位)

时间安排:9-11 月

检查内容:(1)机构和人员资质情况;(2)是否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3)门诊病历、处方书写等依法执业情况;(4)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

抽检项目:治疗室操作台物表菌落总数。

抽检依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涉及国家或省“双随机”任务的单位和项目不在本方案工作计划中。

4. 医院污水(近五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单位)

时间安排:9-11月

检查内容:(1)消毒设施、设备使用情况;(2)消毒剂使用、采购及储备相关情况。

检查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

抽检项目: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

抽检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加强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协查,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委机关报告。

2.认真组织,讲究实效。要按照既定的时间、内容、要求扎扎实实开展检查工作。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打击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违法活动。要坚持“标本兼治、立足治本”的原则,督促行政相对人早日整改到位,卫生状况得到明显的改善。

3.加强宣传,定期播报。要重视和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卫生监督检查及抽检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成效,以赢得社会广泛认同,提升卫生监督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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