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 游泳场(馆)卫生专项工作行政检查的公告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7-24 14:48 浏览次数: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泰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定于2024年8月中下旬对姜堰辖区内泰州泳乐游泳健身有限公司、泰州泰洋之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江苏苏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姜堰分公司、泰州市山豪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泰州溱湖龙汀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启辰幼儿园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成才托育园有限公司开展行政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查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泰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办法》《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检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健康承诺、卫生制度和消毒设施等卫生管理执行情况;游泳场所信息公示情况等

现场检查、监督抽检

三、检查时间

2024年8月16曰—2024年8月31日

四、检查主体

姜堰区卫生健康委

五、相关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健康承诺、卫生检测(室内环境等、水质)等。

(二)需要在场的人员:游泳场所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

(三)检查要求(见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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