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2025年产品“焕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优惠政策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6-16 11:5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保障和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舒适性,根据江苏省《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的通知》文件内容,为居住在姜堰区的广大老年朋友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

一、政策背景

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对姜堰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购置居家适老产品提供优惠政策,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二、调整方式

(一)一户一补

同一处老年人居住房产对应购置适老化改造产品本年度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区民政部门负责受理申请、统计数量和发放补贴工作。

(二)需求导向

尊重老年人及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改造质量监控。

(三)补贴优惠

老年人及家庭签订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购置合同后,只需按照补贴比例和金额支付自付部分费用,享受补贴立减的优惠。

三、补贴情况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姜堰区常住老年人(自申请之日起年满60周岁)及家庭。对已经享受过政府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补贴的困难老年人及家庭,不重复补贴。同一房屋或老年人不可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家装家居、旧房装修两类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

省级制定《江苏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建议目录》(附件1)。根据实际和老年人需求,拓展我区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清单,清单内的产品均按照成交价格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老年人家庭自付70%,政府补贴30%,补贴上限为每户累计15000元。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购置

老年人及家庭通过“江苏民政”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或“苏服办”APP—“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提出购置申请,按要求上传老年人身份证、拟改造住房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宅基地权属证、购房协议或村居居住等相关证明),并提交老年人家庭改造申请承诺书(附件2);老年人租住他人房屋或居住子女、亲属房屋的,如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还需获得所居住房屋产权人的授权。对只购买适老辅具的老年人,上传本人身份证、老年人购买适老辅具申请承诺书(见附件3)即可。为提高申请便利性和效率,可由亲属、社区工作人员、居家上门养老服务人员等代为申请。代申请人需实名登记注册,承诺代申请情况属实。

(二)上传资料

老年人家庭改造服务完成后自主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确认后,由服务企业向区民政局提出完工申请。通过“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企业端系统应用上传以下材料:合同、购置物品清单、房屋改造前水印照片及定位、改造后水印照片及定位;发票和老年人家庭自付部分支付凭证、验收合格确认单、申领补贴承诺书、改造企业申领补贴银行账号信息。

(三)审核拨付

区民政局对补贴申领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改造企业银行账号。

五、咨询方式

老年人如有需要,可拨打姜堰区养老服务热线88812345咨询详情。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附件:1.《江苏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建议目录》.pdf

          2.《老年人家庭改造申请承诺书》.pdf

          3.《老年人家庭购买适老辅具申请承诺书》.pdf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姜堰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