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民政办:
现将《违规发放尊老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
2020年4月15日
违规发放尊老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开展突出问题治理“4+X”系列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姜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尊老金发放管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违规发放尊老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保障、坚持规范管理,认真防范尊老金发放管理中的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严肃查处尊老金发放管理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完善尊老金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提升尊老金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养老科、财计科、各镇(街)民政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违规发放尊老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切实防控尊老金发放过程中的履职风险。
对尊老金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查纠尊老金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政策宣传不到位、对象认定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作流程不合理、动态管理不及时、台账资料不完备、信息公开不充分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盲区,制订扎实可行的管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形成完整的风险防控链条。
(二)深入核查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查处尊老金发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对尊老金发放全过程进行深入核查,看在尊老金受理环节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作风粗暴的问题,在审核环节是否存在简单随意、入户调查不严不实的问题,在审批环节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的问题,在发放环节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的问题。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问题情节和性质,及时移交镇(街)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对核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情节严重的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督促各镇(街)按规定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三)积极探索开发尊老金监管平台,促进尊老金动态管理信息化、精准化。
整合“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姜堰区智慧殡葬管理平台”,开发尊老金监管子平台,加强与公安、人社等部门的数据联动,形成民政系统内部数据的同步比对和民政系统外部数据的定时交换,实现从数据采集至数据交换、数据比对、数据核销全程信息化,建成以信息化手段为主、人工抽查核实为辅的尊老金精准保障新模式。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30日前)
一是制定方案。制定《违规发放尊老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纪律和要求。三是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网络、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尊老金政策,引导公众关注、参与和支持尊老金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摸排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
一是自查自纠。各镇(街)、村(居)对照工作重点的第(一)项和第(二)项,认真开展自查,一查工作制度执行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的建议和要求;二查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主动上报的,根据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自查自纠情况5月底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调查摸底。各镇(街)、村(居)根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布置,完成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尊老金各项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摸排,切实摸清底数,为建立尊老金监管子平台提供数据保障。
(三)核查开发阶段(2020年8月底前)
一是组织核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取相关人员组成核查组,围绕工作重点的第(一)项和第(二)项,对各镇(街)、村(居)尊老金发放管理情况分组进行核查。二是平台开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搜集基层建议、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数据需求,与技术厂家对接,初步建成尊老金监管子平台,并选择相关镇(街)、村(居)进行试运行。
(四)成果运用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
一是线索处置。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交镇(街)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二是平台运行。根据试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尊老金监管子平台,并在全区全面推广运行。三是制度保障。全面梳理尊老金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重塑尊老金监管工作流程,完善尊老金规范管理工作机制。四是总结提升。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长效化机制。
五、工作要求
区民政系统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尊老金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区民政局将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将纳入年底对镇(街)的民政工作考核。对督查中发现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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