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3日10时至2023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交易破产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如果第一次拍卖流拍,将于2023年12月4日10时至2023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管理人郑重声明: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对标的物进行拍卖,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请竞买人竞拍前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标的物的详情,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对象为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附属设施、机器设备资产等。纳入拍卖范围的是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娄庄镇洪林村25组的房地产、附属设施、机器设备等资产,其中:1.房屋建筑物共计25项,主要为办公楼、金工车间、管件车间、连杆车间、容器车间、食堂、配电间、辅助用房等房屋,证载面积6550.99平方米,总面积14961.89平方米;2.土地使用权1宗,位于娄庄镇洪林村25组,使用权面积为1018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6年12月26日;3.附属设施共计39项,主要为厂区内围墙、道路、水池、钢结构棚、下水管网等设施;4.机器设备共计95项,主要包括各类钻床、磨床、液压机、空压机、六氟化硫回收充气装置等设备;5.附作物共计18项,主要包括龙柏、海桐球、玉兰树、桂花等绿化作物;6.办公用品共计14项,主要包括空调、办公桌、会议桌、屏风等。在现场实施评估时,委估资产处于闲置及出租状态。该地块位置坐落于姜堰区娄庄镇洪林村25组,位于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润娄路18号,靠近S229省道、G328国道及S28启扬高速,交通便利。
起拍价: 2009.94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拍卖标的总清单(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
评估原值 | 快速变现状态下的清算价值 | ||
1 | 房屋建筑物 | 28,578,800.00 | 15,444,600.00 |
其中:主干道东侧 | 16,543,700.00 | 8,998,200.00 | |
主干道西侧 | 12,035,100.00 | 6,446,400.00 | |
2 | 土地使用权 | 3,075,500.00 | 2,460,400.00 |
3 | 机器设备 | 4,023,000.00 | 1,301,200.00 |
4 | 办公用品 | 51,100.00 | 12,400.00 |
5 | 附属物及附属设施 | 1,787,300.00 | 833,300.00 |
其中:主干道东侧 | 1,287,700.00 | 592,400.00 | |
主干道西侧 | 499,600.00 | 240,900.00 | |
6 | 附作物 | 59,300.00 | 47,500.00 |
其中:主干道东侧 | 22,200.00 | 17,800.00 | |
主干道西侧 | 37,100.00 | 29,700.00 | |
合 计 | 37575000.00 | 20099400.00 |
特别提醒: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
三、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特别情况说明
(一)本次拍卖前,除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主干道西侧的第一栋仓库、二栋标准车间及附属设施、食堂及附属设施需要由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是否能够成交外,其余拍卖部分均由江苏立山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占用,但管理人在本次拍卖前已经向江苏立山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发出解除租赁合同并交付房屋的通知。竞买人成交后若有第三人占有,可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管理人予以配合。
(二)根据2023060801475号泰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中记载: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有证房屋建筑面积为6852.2平方米(其中记载的建筑面积为301.21平方米的房屋已拆除并翻建;新建房为主干道东侧房屋评估明细表序号11下料车间6)。管理人特别提示,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资料的房屋,能否办理权证、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无证部分见评估机构泰州中兴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三)本次处置的无证房屋未能提供产权证明,其评估报告中的面积以评估机构现场实际丈量的面积为依据,竞买人拍卖前应现场测量,如发现存在面积差异,应及时向管理人反映并进行更正。若竞买人在拍卖前未向管理人提出异议,视为认可评估报告中所列数据。拍卖后以实际面积与评估报告中所载面积不符为由要求管理人退款的,管理人不予理涉。
四、特别提醒
(一)本次拍卖标的为坐落于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洪林村25组,位于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润娄路18号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附属设施、机器设备资产等,不包含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权益价值。
(二)关于标的物现状:如参与竞买,则表示已经仔细阅读了拍卖情况调查表、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对于其中披露的要求和标的物瑕疵完全清楚,对于管理人制定的拍卖交付方式表示接受。买受人无条件同意管理人按照现状交付为准,如交付的情况与拍卖公告中罗列的具体情况不一致,均以现场为准。交付时房产实际面积以评估现状为准,但若与评估报告不符的,不予补差。管理人对外观变化、结构调整、面积差异等各项情况均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存在违章建筑或者其他需整改的问题,竞买人需自行去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至主管行政部门进行咨询,管理人或破产企业不作任何承诺。如确属存在违法建设等情况,则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三)因本次拍卖的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主干道西侧的第一栋仓库、二栋标准车间及附属设施、食堂及附属设施需要由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是否能够成交。竞买人须同意,若法院判决该部分不属于破产财产,则本次拍卖部分仅限于除去前述部分以外的部分,由竞买人就前述部分向管理人申请按照比例退还竞买费(按照成交总价和评估总价的比例,以该部分房屋评估价为基数,计算出该部分房屋的实际成交价由管理人予以退还)。竞买人一旦报名竞拍,视为对该方案的认可。
(四)根据2023060801475号泰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中记载: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有证房屋建筑面积为6852.2平方米。但其中记载的建筑面积为301.21平方米的房屋已拆除并翻建;新建房为主干道东侧房屋评估明细表序号11下料车间6。其余19亩土地为姜堰区娄庄镇洪林村集体土地,2005年8月20日,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与洪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为44577元,租赁期限至2025年8月19日。自本次拍卖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8月19日,买受人应按44577元/年的标准向洪林村村民委员会支付土地租金。后续租赁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洪林村村民委员会商洽。管理人已经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与不动产登记信息不符,竞买人一旦报名竞拍,视为对拍卖标的无异议,认可并接受现状。
(五)本次拍卖的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主干道东侧的厂房为现承租人江苏立山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占有。管理人已经在拍卖前向江苏立山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拍卖成交后,由竞买人持拍卖成交书向实际占有人主张权利,管理人予以配合。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的占有使用费受偿权由竞买人享有。
(六)无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资料,能否办理权证、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无证部分见评估机构泰州中兴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七)本拍卖标的物系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因存在抵押、查封,需解除相关抵押、查封手续,竞买人应考虑到实际过户的时间延迟问题, 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转让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协助。请意向竞买人于参拍前自行咨询税务等相关部门,如因买受人无力承担税费而导致拍卖无效以及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买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如参拍此标的物 ,且竞买成功的,视为同意上述规定。
(九)请意向竞买人实地看样后对上述标的物理性参拍,竞买人竞买视为对上述房屋现状和未来结果的确认,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48小时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3日暂无第三人申请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0月1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拍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开始前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需要看样的,请电话联系管理人进行报名登记。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3年11月20日。
标的物咨询及看样联系电话:0523-80509781(卞律师),0523-80509788(庞律师)。
八、拍卖方式
1.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 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 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拍卖成交后,涉及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拍卖所涉一切税、费和需要补缴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买受人在办理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破产人负担的税、费,然后买受人凭完税凭证于拍卖成交确认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15日内至本管理人处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全部税费,管理人不再进行代垫费用结算。
(二)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水电费、维修费及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三)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四)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五)其他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标的物的成交价。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在签约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除线上软件服务费外,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另须按标的物成交价*2%向浙江一锤定音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综合服务费。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12月20日10时前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支行,账号:932001010121408893】,汇款时备注立山机械资产拍卖款。
2%的综合服务费在支付余款的同时(2023年12月20日10日时前)由浙江一锤定音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及综合服务费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卖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物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户 名:浙江一锤定音科技有限公司
税 号:91330110MA2KDJHE4B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71915814610802
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特别提示: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所以,竞买人在支付保证金或买受人在支付拍卖余款时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或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债务人财产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程序复杂,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竞买。公告付款期内,款项未到管理人账户,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一、标的物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按照届时标的物现状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提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且管理人不再负有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建设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其他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清单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二)标的物位置地图系淘宝自动生成,可能存在与标的物实际地址不一致情形,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后参与竞买,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当事人、 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对于本次拍品若有所有权异议,应在拍卖成交前提出。否则不予认可。
管理人电话:0523-80509781(卞律师)0523-80509788(庞律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523-88846870
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O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竞买须知
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3日10时至2023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暂不支持线下报名。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支付宝账号。因拍卖的标的物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故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六、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12小时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如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应于2023年11月1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对标的物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审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十一、竞买人在竞拍前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四、本次拍卖平台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如何处理买受人悔拍,请详见《拍卖公告》。
十六、拍卖标的物所涉税费如何承担,请详见《拍卖公告》。
十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八、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拍卖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十九、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23-12368
管理人咨询电话:0523-80509781(卞律师) 0523-80509788(庞律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拍卖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 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包含有证和无证部分)、机器设备、办公物品及附属物 |
拍卖依据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2020)苏1204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2020)苏1204破7号之四《决定书》;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 |
标的信息材料 | 详见公告内清单及拍卖附件:泰州中兴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
拍品现状 | 部分资产租赁给江苏立山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另有部分为案外人占有(具体见: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了解确认,并请亲临展 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 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拥有坐落于姜堰区娄庄镇洪林村25组的宗地使用权一块,面积10186平方米,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姜土国用(籍02)第2007012号”。该宗地范围内6852.2平米的房屋、空地、道路及附属值班房等附属设施由前任管理人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租赁给江苏立山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合同约定出租方可随时要求乙方腾退厂房并解除合同。本次拍卖前,现任管理人已经向承租人江苏立山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合同解除通知书》,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向买受人交付租赁物,解除日期和交付日均为交付成交日。 2.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厂区中间道路以西的第一栋仓库,面积1036平方米(评估机构测量1031.98平方米)。2015年9月28日,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与黄辉签订协议书,约定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将第一栋仓库交付黄辉,抵消欠付黄辉的160万元债务。目前,管理人就该协议提起的确认协议无效纠纷案件正在姜堰区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案号(2023)苏1204民初6070号。若最终法院生效判决文书认定2015年9月28日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与黄辉签订的协议书无效,则实际成交部分包含该部分面积的建筑物;若最终法院生效判决文书认定2015年9月28日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与黄辉签订协议书有效,则实际成交部分剔除本项争议部分,由买受人自行隔离。就该栋房屋价值按照成交总价和评估总价的比例,以该栋房屋评估价为基数,计算出该栋房屋的实际成交价由管理人予以退还。 3. 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厂区中间道路以西的二栋标准车间及附属设施、食堂及附属设施计4200平方米左右(评估机构测量4371.29平方米),2018年12月31日,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与江苏立山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王锋签订协议书,约定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将二栋标准车间及附属设施、食堂及附属设施交付王锋,抵消欠付江苏立山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4374357.38元债务。目前,管理人就该协议提起的确认协议无效纠纷案件,姜堰区人民法院已经审理并作出(2023)苏1204民初27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文书认定2018年12月31日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与江苏立山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王锋签订的协议书无效。若该判决书依法生效,则实际成交部分包含该部分面积的建筑物;若最终法院生效判决文书认定2018年12月31日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与江苏立山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王锋签订的协议书有效,则实际成交部分剔除本项争议部分,由买受人自行隔离,就该栋房屋价值按照成交总价和评估总价的比例,以该栋房屋评估价为基数,计算出该栋房屋的实际成交价由管理人予以退还。 4.本次拍卖物中,除道路西侧第一栋仓库、二栋标准车间及附属设施、食堂及附属设施需要等待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是否能够交付外,东侧出租给江苏立山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房屋在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与竞买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若承租人江苏立山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腾空交付,由竞买人向承租人江苏立山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主张权利,管理人予以配合。 5.拍卖标的物中,除10186平方米土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外,其余19亩土地为姜堰区娄庄镇洪林村集体土地,2005年8月20日,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与洪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为44577元,租赁期限至2025年8月19日。自本次拍卖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8月19日,买受人应按44577元/年的标准向洪林村村民委员会支付土地租金。经管理人向洪林村村民委员会了解,洪林村村民委员会表达了同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该部分土地的意思,但租赁期满后的具体续租事宜,需请买受人自行与洪林村村民委员会协商解决并签订租赁协议。洪林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523-88696875(洪主任) 6.其他情况:物业、水电等费用缴纳情况不明,如存在欠费,均由买受人负担。 |
因泰州市立山机械有限公司停产较久,本次拍卖所涉房屋、设备、附属物均按现状交付。请竞买人竞价前提前联系管理人现场踏勘或自行到现场踏勘。评估报告中标注的成新率仅为现场测量的评估办法。管理人不对拍卖物做任何瑕疵担保。竞拍人一旦报名,视为对拍卖物状况的认可,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标的物咨询及看样联系电话:0523-80509781(卞律师),0523-80509788(庞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