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泰人社发[2020]238号)及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5〕2号)要求,经本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拟对以下人员给予2025年一季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50%给予补贴。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2日。如对上述名单及补贴金额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促进服务科反映,联系电话:88212497。
附件:2025年一季度泰州市姜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xlsx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