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5〕2号)要求,现将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天目山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等17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单位名单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补贴标准: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保补贴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公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到2025年6月19日,如对上述名单及补贴金额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促进服务科反映。联系地址:上海路1号,联系电话:0523-88212497。
附件:2025年一季度泰州市姜堰区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公示表 .xlsx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