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28日对1个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报告表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4-28 14:49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5年4月2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88816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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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州集萃丰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用耐高温芳纶涂覆隔膜生产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泰环审(姜堰)〔2025〕029号

20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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