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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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225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 姜堰区俞垛镇万鑫路工业园内78号 | 江苏淮丰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泰州市圆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淮丰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租赁闲置厂房建设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企业拟购置注塑机、粉碎机、拌料机、空压机、冷却塔、变频风机等国产设备20余台(套),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各类塑料制品9500万个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在注塑工序中会有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建设单位拟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废气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能够保证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苯乙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排放浓度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速率标准。 噪声: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 |
2 | 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 姜堰区罗塘街道兴姜大道103号厂区内二号厂房 | 江苏灵发科技有限公司 | 泰州易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灵发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租赁闲置厂房建设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企业拟购置注塑机、粉碎机、拌料机、喷漆机等国产设备60余台(套),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塑料制品9000万个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泰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本项目在注塑工序中会有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调漆、喷漆和晾干过程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建设单位拟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以及喷漆房进行负压收集(效率为90%),废气合并经入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 噪声: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 |
3 | 通用零部件制造 | 江苏欧雷电气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欧雷电气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夏朱村明芳西路1号,成立于2021年12月21日,租用江苏茂春食品有限公司厂区面积11000m2,新上通用零部件制造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废水:本项目清洗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定期产生的清洗废液(含滤渣)委外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废气: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喷砂粉尘经喷砂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15m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噪声: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 | |
4 | 新建混凝土生产线 | 姜堰区娄庄镇白龙路206号 | 泰州市华保建材有限公司 | 江苏万康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泰州市华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白龙路206号,主要从事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和销售等。租赁姜堰区娄庄镇娄东村集体土地进行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8239.35m2,拟投资5000万元,外购设备,进行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等)以及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压滤”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废气:粉料卸料粉尘和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骨料卸料粉尘采用雾炮机、物料运输贮存粉尘采用洒水抑尘、封闭式皮带输送机等降尘措施,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噪声: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