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区食品安全状况,主动发现我区不合格食品和食品安全的危害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省市区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工作相关要求,我局对全区生产经营环节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现对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体情况
2025年姜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包括普通食品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以及保健食品抽检共计3263批次,抽检覆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等31个食品大类,发现不合格样品81批次,总体抽检合格率97.52%,抽检结果定期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序号 | 食品大类 | 2025年 | ||
总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不合格率 | ||
1 | 保健食品 | 17 | 0 | 0.00% |
2 | 饼干 | 41 | 0 | 0.00% |
3 | 餐饮食品 | 461 | 13 | 2.82% |
4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43 | 0 | 0.00% |
5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100 | 0 | 0.00% |
6 | 蛋制品 | 38 | 0 | 0.00% |
7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124 | 2 | 1.61% |
8 | 调味品 | 139 | 1 | 0.72% |
9 | 豆制品 | 89 | 0 | 0.00% |
10 | 方便食品 | 69 | 0 | 0.00% |
11 | 蜂产品 | 25 | 0 | 0.00% |
12 | 糕点 | 183 | 3 | 1.64% |
13 | 罐头 | 54 | 0 | 0.00% |
14 | 酒类 | 125 | 0 | 0.00% |
15 |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 9 | 0 | 0.00% |
16 | 冷冻饮品 | 29 | 0 | 0.00% |
17 | 粮食加工品 | 177 | 0 | 0.00% |
18 | 肉制品 | 93 | 0 | 0.00% |
19 | 乳制品 | 85 | 0 | 0.00% |
20 | 食品添加剂 | 10 | 0 | 0.00% |
21 | 食糖 | 40 | 0 | 0.00% |
22 | 食用农产品 | 724 | 59 | 8.15% |
23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91 | 0 | 0.00% |
24 | 蔬菜制品 | 120 | 1 | 0.83% |
25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41 | 1 | 2.44% |
26 | 水产制品 | 72 | 0 | 0.00% |
27 | 水果制品 | 63 | 1 | 1.59% |
28 | 速冻食品 | 38 | 0 | 0.00% |
29 | 糖果制品 | 46 | 0 | 0.00% |
30 | 特殊膳食食品 | 3 | 0 | 0.00% |
31 | 饮料 | 114 | 0 | 0.00% |
总计 | 3263 | 81 | 2.48% | |
二、抽检不合格结果分析
(一)主要不合格食品种类分析
2025年姜堰区食品抽检发现的81批次不合格样品共涉及8大类食品,累计检出不合格87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等3类食品不合格检出率较高。
序号 | 食品大类 | 不合格项目(次数) | 项次总计 |
1 | 餐饮食品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1)、黄曲霉毒素B₁(1)、极性组分(2)、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酸价(KOH)(6)、糖精钠(以糖精计)(1) | 13 |
2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1) | 2 |
3 | 调味品 | 二氧化硫残留量(1) | 1 |
4 | 糕点 | 柠檬黄(1)、日落黄(1)、丙酸及其钠盐(1)、钙盐(以丙酸计)(1)、霉菌(1)、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1)、丙酸及其钠盐(1)、钙盐(以丙酸计)(1) | 6 |
5 | 食用农产品 | 吡虫啉(1)、吡唑醚菌酯(1)、毒死蜱(3)、恩诺沙星(5)、二氧化硫残留量(8)、镉(以Cd计)(1)、联苯菊酯(3)、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3)、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8)、灭蝇胺(1)、噻虫胺(21)、噻虫嗪(5)、戊唑醇(1)、乙螨唑(1) | 62 |
6 | 蔬菜制品 | 铅(以Pb计)(1) | 1 |
7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菌落总数(1) | 1 |
8 | 水果制品 | 二氧化硫残留量(1) | 1 |
合计 | 87 | ||
(二)不合格项目类型
从抽检结果来看,不合格食品主要存在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生物毒素6大问题。其中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最为突出。
(1)农兽药残留超标
此类问题在食用农产品中检出不合格样品,涉及噻虫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噻虫嗪、恩诺沙星等12个不合格项目,共检出不合格53项次,占不合格总数的60.92%。
(2)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此类问题在食用农产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以及餐饮食品等6个大类食品中均检出不合格样品,涉及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8个不合格项目,共检出不合格20项次,占不合格总数的22.99%。
(3)质量指标不达标
此类问题在餐饮食品中均检出不合格样品,涉及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和极性组分共3个不合格项目,共检出不合格9项次,占不合格总数的10.34%。
(4)微生物污染
此类问题在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2个大类中检出不合格样品,涉及菌落总数、霉菌2个不合格项目,共检出不合格2项次,占不合格总数的2.3%。
(5)生物毒素超标
此类问题在餐饮食品中检出不合格样品,涉及黄曲霉毒素B₁1个不合格项目,共检出不合格1项次,占发现问题总数的1.15%。
(6)重金属污染
此类问题在食用农产品和蔬菜制品2个大类食品中均检出不合格样品,涉及镉(以Cd计)、铅(以Pb计)2个不合格项目,共检出不合格2项次,占发现问题总数的2.3%。
(三)主要不合格项目分析
2025年姜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81批次不合格样品,共涉及28个具体不合格项目,其中噻虫胺、二氧化硫残留量、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酸价(KOH)等6个项目检出率较高。
(1)农药残留
噻虫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噻虫嗪等都属杀虫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残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果蔬中农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者为防治病虫害或追求高产,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或者未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在作物采收前短期喷洒农药,导致残留超标。
(2)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在通常状态下是一种无色的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有毒,易溶于水,并且溶解后和水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亚硫酸。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发挥着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在生产过程中,为延长保质期,抑制微生物生长,可能存在过量添加防腐剂的行为,或者是添加后未充分混合均匀,导致局部浓度过高。
(3)酸价(KOH)
酸价是指中和1g油脂中游离脂肪酸所需KOH的毫克数。油脂酸败时游离脂肪酸增加,酸价也随之增高,因此该指标可用于评价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可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4)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喹诺酮类药,具有广谱抗菌作用,被广泛用 于畜禽、水产等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或者经营商贩在养殖和贩卖的过程中对兽药残留认知不足,依赖经验用药。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消费提示
(一)提升食品标签“解读力”,做明智的选购者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请养成查看食品标签的“全要素”习惯。重点关注三点:一是 “配料表” ,成分按添加量由多到少排序,可帮助您了解主要构成并判断是否含有过量糖、盐或您希望避免的添加剂;二是 “营养成分表” ,注意每份(通常是100克或每份)的能量、脂肪(特别是反式脂肪酸)、钠含量,做到心中有数;三是 “产品标准代号” ,购买粮油、调味品等时,优选标有“GB/T”(国家推荐标准)且标准号较新的产品,通常代表更优品质。对于宣称“零添加”、“非油炸”等产品,需结合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综合判断。
(二)关注“舌尖新场景”,守护线上消费安全
随着网购、外卖和社区团购普及,线上食品安全同样重要。选择平台商家时,优先查看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情况、用户评价中关于食品质量的描述。收取外卖或生鲜配送时,务必检查包装是否完整、食品是否按冷链要求配送(如冻品是否软化、冷藏品是否冰凉)。签收后,应立即将易腐食品放入冰箱。尽量不订购高风险的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外卖。社区团购应选择信誉好的团长,并注意保留电子交易凭证。
(三)践行“均衡与适度”,将健康风险前置
食品安全不仅在于“无毒无害”,也在于“营养合理”。烹饪时,可多用蒸、煮、快炒等方式,减少高温长时间煎炸,以控制油脂氧化和潜在有害物产生。饮食搭配上,注意膳食多样化,避免长期、大量摄入同一种加工食品。特殊人群需留意:婴幼儿、孕妇、老年人及免疫力低下者,应格外注意食物新鲜与熟透,慎食生冷;慢性病患者需根据自身情况,关注食品中的糖、盐、脂肪含量。
(四)善用公共信息与维权渠道,做有力量的消费者
主动利用公开信息保障自身权益。就餐前,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官网或App查询餐厅的动态等级评定、历次检查结果及行政处罚记录,信息比“笑脸”更实时全面。购买食品后,若怀疑存在问题,可首先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微信小程序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举报。请注意,有效维权需要关键证据:尽可能保留问题食品原件、拍照录像、留存购物小票、支付记录和包装标识。发现明显变质或疑似污染食品,请立即停止食用。
附件: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xls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