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区食品安全状况,主动发现我区不合格食品和食品安全的危害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省市区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工作相关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生产经营环节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现对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实际完成4928批次,抽样品种覆盖糕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等28个食品类别,其中普通食品抽检3786批次,食用农产品1142批次,抽检信息定期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经检测,发现不合格食品146批次,抽检合格率97.04%。
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汇总表 | ||||
序号 | 食品大类 | 抽检批次数 | 不合格批次数 | 不合格率 |
1 | 饼干 | 137 | 6 | 4.38% |
2 | 餐饮食品 | 411 | 23 | 5.60% |
3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25 | 1 | 4.00% |
4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158 | 5 | 3.16% |
5 | 蛋制品 | 35 | 0 | 0.00% |
6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214 | 6 | 2.80% |
7 | 调味品 | 335 | 1 | 0.30% |
8 | 豆制品 | 104 | 0 | 0.00% |
9 | 方便食品 | 123 | 3 | 2.44% |
10 | 蜂产品 | 28 | 0 | 0.00% |
11 | 糕点 | 450 | 18 | 4.00% |
12 | 罐头 | 66 | 0 | 0.00% |
13 | 酒类 | 170 | 0 | 0.00% |
14 | 冷冻饮品 | 13 | 0 | 0.00% |
15 | 粮食加工品 | 324 | 2 | 0.62% |
16 | 肉制品 | 163 | 0 | 0.00% |
17 | 乳制品 | 89 | 0 | 0.00% |
18 | 食品添加剂 | 1 | 0 | 0.00% |
19 | 食糖 | 34 | 0 | 0.00% |
20 | 食用农产品 | 1142 | 75 | 6.57% |
21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118 | 0 | 0.00% |
22 | 蔬菜制品 | 234 | 3 | 1.28% |
23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68 | 1 | 1.47% |
24 | 水产制品 | 69 | 1 | 1.45% |
25 | 水果制品 | 97 | 1 | 1.03% |
26 | 速冻食品 | 37 | 0 | 0.00% |
27 | 糖果制品 | 99 | 0 | 0.00% |
28 | 饮料 | 184 | 0 | 0.00% |
总计 | 4928 | 146 | 2.96% |
二、结果分析
(一)从抽检环节分析。餐饮环节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最高,流通环节食品抽检批次最多。生产环节抽样118批次,占总抽检批次的2.39%;餐饮环节抽样548批次,占总批次的11.12%;流通环节抽样4262批次,占总批次的86.49%。
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抽检环节汇总表 | ||||
序号 | 抽样环节 | 抽检批次数 | 不合格批次数 | 不合格率 |
1 | 流通环节 | 4262 | 110 | 2.58% |
2 | 餐饮环节 | 548 | 32 | 5.84% |
3 | 生产环节 | 118 | 4 | 3.39% |
(二)从不合格产品分析。总计抽检28大类食品,共有14大类食品存在不合格情况。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和饮料合格率均为100%。消费量较大的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偏低,整体合格率为93.43%。不合格率:食用农产品(6.57%)>餐饮食品(5.60%)>饼干(4.38%)>茶叶及相关制品(4%)>糕点(4%),以上5个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84.67%。
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抽检不合格食品汇总表 | |||||
序号 | 食品大类 | 抽检批次数 | 不合格批次数 | 不合格率 | 不合格项目 |
1 | 食用农产品 | 1142 | 75 | 6.57% | 吡虫啉、噻虫嗪、恩诺沙星、噻虫胺、挥发性盐基氮、苯醚甲环唑、酸价(以脂肪计)计)(KOH)、氯吡脲、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毒死蜱、黄曲霉毒素B₁、克百威、灭蝇胺、铅(以Pb计)、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2 | 餐饮食品 | 411 | 23 | 5.60% | 大肠菌群 |
3 | 饼干 | 137 | 6 | 4.38%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 |
4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25 | 1 | 4.00% | 乙酰甲胺磷 |
5 | 糕点 | 450 | 18 | 4.00% | 酸价(以脂肪计)(KOH)、菌落总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霉菌 |
6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158 | 5 | 3.16% | 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7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214 | 6 | 2.80%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菌落总数 |
8 | 方便食品 | 123 | 3 | 2.44% | 霉菌、菌落总数 |
9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68 | 1 | 1.47%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10 | 水产制品 | 69 | 1 | 1.45% | 铅(以Pb计) |
11 | 蔬菜制品 | 234 | 3 | 1.28%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
12 | 水果制品 | 97 | 1 | 1.03%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
13 | 粮食加工品 | 324 | 2 | 0.62% | 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14 | 调味品 | 335 | 1 | 0.30%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三)从不合格指标分析。农药残留指标检出不合格产品最多,检测55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数的37.67%;其次是微生物指标,检出43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数的29.45%;理化指标,检出15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数的10.27%;食品添加剂,检出15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数的10.27%;兽药残留,检出14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数的9.59%;重金属,检出3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数的2.05%;真菌毒素,检出1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数的0.68%。
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不合格指标汇总表 | ||||
序号 | 不合格指标 | 具体不合格项目 | 不合格批次数 | 不合格批次数占不合格总批次比例 |
1 | 农药残留 | 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苯醚甲环唑、氯吡脲、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毒死蜱、克百威、乙酰甲胺磷、灭蝇胺、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55 | 37.67% |
2 | 微生物 |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 43 | 29.45% |
3 | 理化指标 | 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挥发性盐基氮 | 15 | 10.27% |
4 | 食品添加剂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 15 | 10.27% |
5 | 兽药残留 | 恩诺沙星 | 14 | 9.59% |
6 | 重金属 | 铅(以Pb计) | 3 | 2.05% |
7 | 真菌毒素 | 黄曲霉毒素B₁ | 1 | 0.68% |
(四)不合格指标解读
1、农药残留
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毒死蜱等都属杀虫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残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果蔬中农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2、微生物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常用的食品污染指示性指标之一。若使用被大肠菌群污染的餐饮具,可能会引起人体腹泻、肠胃感染等不适的症状。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一般由于餐饮具的清洁消毒不彻底造成的。
霉菌,是评价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指示性指标,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糕点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3、理化指标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糕点、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膨化食品、熟制葵花籽、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挥发性盐基氮,是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的指示性指标,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破坏的越多,营养价值等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猪肉中挥发性盐基氮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宰杀后上市销售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受细菌污染或售卖时间较长,导致肉质不新鲜。
4、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饼干中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控制好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香辛料类食品中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使用二氧化硫。
5、兽药残留
恩诺沙星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牛蛙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6、重金属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藻类干制品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中铅含量超标,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7、真菌毒素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造成损害。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受到黄曲霉等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消费提示
1、农产品选购
选购食用农产品一定要选择具有法定经营资质的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购买时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在选购鲜肉时,尤其要查看经营户是否能提供“两证两章一报告”,所谓“两证”是指合格的猪肉产品均有屠宰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两章”是指加盖在猪肉胴体上的定点屠宰印章和检疫验乞印章;“一报告”是指屠宰企业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选购果蔬类农产品时,不要选择颜色异常、形状异常和气味异常的蔬果;选购鱼肉蛋类食用农产品时尽量通过肉体弹性、鱼眼颜色、蛋的透光性及转动速度,选择比较新鲜的食品。
2、商超购物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说明,要查看标签信息是否完整,是否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等信息。不要购买、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识的食品。选购散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销售环境是否干净整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
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物凭证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后,要注意索要并留存消费凭证,并对商品宣传广告、聊天记录、支付记录进行截图保留,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3、餐饮店就餐
外出就餐要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餐饮备案)、内外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要到未经备案的路边临时餐饮摊点就餐。提倡清淡饮食,少吃油腻和生、冷食品,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做到餐前便后洗手,使用公筷公勺。餐后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4、出现疑似食源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临床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可伴有发热,严重者可出现脱水。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在外就餐出现不适,要及时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汇总表.xls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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