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泰姜委农〔2023〕4号)文件精神,经各镇(街道)相关主体申报,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站核查,拟对下列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奖补,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4月6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联系电话:88101645、88801619。
附件:2024年度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明细表.xlsx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